Cedr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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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是事實累積的推定, 不是紙上推理的結果.

淺談我理解的集體與群體

(编辑过)

我想講講我自己關於集體和群體的思考.

作為群居動物, 人畢竟是很難離開族群生活的. 離群獨居者的故事為人所傳頌, 因其故事罕有、神秘. 但實際上, 永遠獨居的人可以說極少, 特別是現代分工愈發完善的工業社會里, 離開人類族群約等於告別人類數千年探索走出的道路, 這對絕大部分人來說難以接受. 

這裡所提到的點是, 人難以離開人類族群, 因其與其他人存在或多或少的各種利益或有共同目標從而選擇生活到一起, 包括我們常說的提供情緒價值, 當然也有提供物質上的價值等等. 一對夫妻, 一個家庭, 一個班級, 同一個部門的人, 同樣話題的朋友, 這些均是對群體的敘述, 這些敘述不針對個人, 而是產生具體連結, 享有相似利益的群體: 比如一對夫妻有共同經營家庭的目標, 公司裡同一部門的人有相同或相似的戰略目標. 我們且不論這些“目標”是否物質 (經營家庭不一定涉及物質, 亦會涉及情感上的目標), 只要目標存在, 這些群體亦必然存在. “目標”本身的存在連結了群體, 如若目標是具象的、群體自然亦是具象的, 個人對群體的認可同樣也會是具象的, 即個體會清楚為何歸屬於群體. 當群體的目標無法完成或者利益被侵犯時, 群體中的每個個體都具有同樣被侵犯的可能, 失敗的家庭經營可能會給家庭中的每個成員帶來惡果, 無法完成的公司業績可能會給每個僱員帶來事業上的災難... 對群體來說, 大部分都是具象的, 個體認識群體中的絕大部分人, 與具體的人協同行動.

同樣的, “目標”的存在也會連結集體, 但集體的情況卻可能大不相同. “集體”的敘述與“個體”相悖, 其同樣會借用大量關於群體的敘述, 例如集體“享有共同的利益”, “具有共同的目標”等等. 其不同點則在於, 集體的共同利益和目標在更大程度上來自於“認同”, 而非具體, 具象的利益. 也就是說, 當個體認同某個集體的敘述時, 個體在自我感知上便可能成為該集體的一份子, 個體可能將集體的目標和利益當做個體的利益, 將集體的關切當做個體的關切. 並不是否認“集體”的利益與“個體”無關, 但在更多層面上, 這種關聯是個體“認可”而產生的“想像上的”關聯, 並非實際可能影響到的關聯. 

實際上, 對於“集體”的研究不管是在心理學上抑或是政治學上都有許多, 相關的實驗, 試驗性的還是社會性的, 也同樣很多, 最為直白可理解的可能單一民族國家對於國家的敘述及其管治、宣傳方式. 對於當今世界上一些推重民族/國族至上的國家來說, 他們可能會將社會上個體的貢獻、某一群體的貢獻上升為集體的貢獻, 將某一群體/個體的目標/危機上升為集體的危機, 這對於管理民族國家來說確實有效, 因為這種認可容易獲得, 特別是容易通過長時間的宣傳和閉環式的資訊供給獲得, 另個體深信其利益與集體共享. 個體會因為自身的出身以及與在地群體的具象聯繫而自然地產生對周圍各種群體的具象認可. 從宣傳上說, 要將這種天然的具象認可上升到集體的認可所需要的不過是概念上的偷換, 將具象的利益轉變成抽象的理由, 培養集體意識. 即便這些手段在剖析起來並不複雜, 但其在管治上卻很少失效, 大概在於多數人對抽象與具象並沒有很深刻的認知和意識, 甚至個體會將抽象的集體利益視為高於具象的個體利益的存在.

對集體認同的狂熱在歷史上曾造就許多災難, 如日本帝國海軍的“神風自衛隊”, 比如伊斯蘭恐怖分子的自殺式襲擊, 比如一些共產國家曾發生的以”階級”為名的政治迫害, 究其原因自然是這些個體對於“日本天皇”和“日本帝國”的認同和對“日本共同利益”的認可, 恐怖分子篤信“聖戰”帶來的利益, 以及個體深信 “自己屬於某一階級”的認同和“消滅另一階級可帶來集體利益”的認同. 這種狂熱認同在邏輯上縱然有很多漏洞, 甚至只要個體稍加思考這些所謂“共同目標/共同利益”的實現會給自己帶來多少具體的改變就會發現問題的所在, 但只要眾多的個體無意識形成集體無意識, 這種模式還是會持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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