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弘軒
胡弘軒

假作真時真亦假 無為有處有還無

阿勛

(编辑过)

來開門的是一個有著一頭亂亂的捲髮、黑皮膚、個兒不高的男人,他說他就是阿勛。我訕訕地站在門口,有股想回頭的衝動,內心才閃過這個念頭,他就請我進去了。室內昏黃的燈光中一長一短的沙發椅圈著一張原木茶几,懶懶地躺在客廳的中央。空曠的客廳角落擺著一張工作檯,左側一面窗,可以看見被雲掩住的一點月光。一塊米色粗布,隨便橫搭在進房前的走道上,使原本昏黃的燈光更柔和了一半。

我坐進柔軟的咖啡色沙發,一隻貓突然從椅子下竄出來,優雅地抬臉看我,用牠那雙閃著灰綠色熒光的針狀瞳孔,冷漠地審視著我。阿勛坐在另一頭,試圖把貓叫回他身邊,可是那隻灰色的波斯貓卻不理會他,阿勛只好走過來抱牠,可牠卻扒了阿勛一爪。阿勛拋開牠,暗暗咒了一聲。他調整了一個舒適的坐姿,面無表情地抱著椅上的抱枕盯著我。我被他看得不自在,只好別開眼睛,上下打量一下他的房子。

「我本來以為,你會是一個被關在冷氣房裡太久,蒼白又瘦弱的人。沒想到,你是……這麼好看——」

「你說,你是個攝影師。」我困窘地岔開話題。

「沒錯,我拍平面廣告,風景,人物攝影。大部分是人物,因為我喜歡拍人。」他的聲音慵懶而感性,閉上眼睛不看他,真會讓人想入非非。

「你不用太緊張,放鬆一點。」他似乎可以看穿我。「現在,你看到我了,有什麼感覺?是不是跟電話裡的想像差很多。」

「還好,我沒有抱太大的幻想。」我覺得自己在扯謊,有點心虛。

「很多人以為我來自東南亞,我捲捲的頭髮、黑皮膚、長相,都會讓人誤以為我是個外勞。」

第一次看到他的笑容,卻是自嘲。他接著說:「以前我不相信我天生是黑的,後來有人告訴我,看屁股就知道是不是天生黑。我真的跑到鏡子前面脫下褲子看我的屁股,果然是黑的。」他聳聳肩,笑說:「你討厭黑嗎?」

「我對膚色沒有偏見。」我說:「有時候膚色深一點,比較健康,也比較──有型。」我在找適當的字眼,可並不表示我言不由衷。

「真的嗎?那就好。」他的厚唇伸展成一個友善的弧度。

沉默為我們拉開一段適當的距離,不會太冷淡,也不會令人喘不過氣。

末了還是他打破僵局,隨意挑起一些緩頰氣氛的話題,很隨性的聊著。

接著他突然說:「我很好奇,像你這樣的男生,會有什麼樣的夢想?」

這是一個正常但奇怪的問題。

「呃,」我藉由思考的間隙觀察他,那隻貓又跑回來窩在他身邊,溫馴地接受他的撫摸。我突然覺得,他的眼神像貓。然後,我讓一向準備好帶在身邊的答案溜出我的舌頭,「我的夢想,是希望有一天,我有能力到處旅行,隨心所欲的,把世界走遍。」

「嗯,」他在沉吟中流露出一抹突來的深情,俯身向前,以一種出其不意的口吻說:「對我來說,這好像不是什麼困難的事。我的工作就是要到處旅行,」他的眼睛變深,一種幽暗但熱心的期待在靜靜燃燒,「如果你願意,我們可以一起旅行──讓我幫你完成夢想。」

我微笑不語。

他垂眼撫著貓毛,因為沒有得到即時的答案而抽身,往後靠回椅背,好像這是一個無關緊要的試探,而他並不著急。然後他不著痕跡的把可能困擾客人的氛圍轉向,用他貓似的眼神望著我說:「想看我的作品嗎?」

我點頭道好。他起身拿來幾本巨大的、畫冊似的黑色本子。我翻開第一頁,立即被他的才華震懾得啞口無言。他拍攝的人物形形色色,黑的白的黃的紅的,男的女的老的少的,在他的鏡頭底下,活出了生命最美姿態的剪影,即便只是一根腳趾頭,都美得令人屏息。

我反覆觀看他的作品,但是他好像不願意讓那些美麗的東西抓走我全部的注意力,於是在有禮但堅持的自謙中收回去。

接下來他談起他逝去的愛情,一段剛結束的「隱定」關係。

「有時候我覺得自己很傻──」他慢慢說:「七年的感情結束以後,對感情,我變得極度沒有自信,我渴望去愛,也被愛,但是更害怕別人把這個當作遊戲。好像我永遠是第二順位,在沒有找到第一順位之前,為了排遣寂寞,暫時給我一個位置。」

「有一次,」他交叉著雙手,陷入回憶:「我陪著一個我喜歡的人在海邊走了一個晚上,聽他傾訴他對別人的愛,為的只是他的一句話:謝謝你,你真好,陪了我一夜。」

「真的只是為了聽他跟我說這樣的一句話嗎?連我自己都不相信。我是人,我需要愛,需要性,需要一份穩定的關係。能給我這些的人,我可以給他一切,更不用說是短短的一夜了。」

阿勛的話觸及了我,讓我裡面的某個東西微微動容,但是我沒有融化,我用沉默的眼睛迎視他。

阿勛看著我,意味深長地,接著突然說:「你很勇敢,不,應該說是大膽。」

「怎麼說?」我看著他,心裡在做無謂的「內向」掙扎──外貌對於那時候年輕的我來說,是一個進入愛情以前不可獨缺的條件。當然,現在也可能是,只不過是多了一點成熟的胸襟和世故的狡猾。

「你一個人竟敢單獨到一個只通過幾封信,講過一通電話,卻從來沒有見過面的陌生人的住處。你不是太天真,就是膽子夠大。」阿勛微笑著說。

「也許吧,」我語帶雙關地說:「我也許是太天真了。」

「你有過BF嗎?」

「呃,」我斟酌著該怎麼說,「我不知道那算不算是,如果以時間長短來定義的話。嗯,不過我畢竟愛過他,儘管我們真正在一起只有短短不到兩個月,可是分手卻拖了將近一年。」

「你忘得了他嗎?」

「人當然是忘不了的,但是我想感情是可以變淡,淡到嚐不出味道,不管是甜的,還是苦的,都一樣。」

他沉思了一下,說:「那,你是不是可以……」

與此同時,門忽然打開,一位高個子男生走進來,在昏暗的燈光下看不清楚他的容貌。他逕直走進房間,只朝我們望了一眼。

「那是我的室友。」阿勛解釋說:「他的男朋友是泰國人。他為了把愛人接過來台灣住,正努力在存錢──」

他又笑說:「你一定猜不到他的職業。」

我聳了聳肩。

「仲介,你知道的。」曖昧的話語令他不由自主地牽動嘴唇,「這樣賺錢快,也容易些。」

「哪方面的仲介?」我真的不知道。

「那方面。」他的眼睛冷而亮,神秘地湧出流變的符碼。

我懂了,但是,「不違法嗎?」我問。

「不好說。也許吧,可也沒有別的比較快的辦法了。」他似乎看出了我的不以為然,試圖說服又彷彿不齒於這樣的說服,「你難道不瞭解,兩個相愛的人恨不能立即廝守在一起的那種感覺?」

我又聳了聳肩。

他笑了。

「好吧,」他說:「仲介其實是多餘的──但是你有沒有想過,愛情沒有那麼容易,感覺沒有那麼容易,反而是欲望比較容易,而且,很多的愛跟感覺都是從欲望開始的。欲望提供機會,你不能否認這一點吧?」

我幾乎被他說服了。

「就好比今晚,如果我們對彼此的感覺到了可以做愛的地步,那不是很美好嗎?再說,我們可能有百分之六十以上的機率會愛上彼此,那就更好了。」

「百分之六十?你怎麼算的?」我挑起了一邊眉毛。

他笑出了聲音。

「你很隨性。」我對他顯著的暗示語帶保留。

「不好嗎?」

我無法想像他說出那個問句時的嘴唇,因為強烈的欲望而壓在我身體的任何一處。

「沒有所謂好不好──」我心裡無聲地接著說:只是想不想。

他等著我說下去,但我盯著他充滿表情的小手,現在正安靜的停在打呼嚕的貓咪身上。我喜歡有雙大手的男人,但我選擇不說出來,這種挑剔太感官了,有點歧視的味道。

我瞄了一眼手錶,九點三十五分。

「你不會是想走了吧?還這麼早,而且,你其實,可以在這裡過夜的,如果你願意的話。」他看到我最細微的動作了,而且開始顯得有些慌亂。我知道他不希望我走,可我偏偏編了個不太高明的謊:「我住在親戚家,不能太晚回去。」

我的確住在親戚家,但並沒有門禁之虞,這是個推託的藉口,阿勛很清楚,可他還是不死心。

「既然不能太晚回去,那麼打通電話,說是在朋友家過夜,應該沒有關係吧。」

「不行,我從來不在外面過夜的。」我歉然起身朝門口走去,「對不起,我真的該走了,很高興認識你。我們再電話聯絡吧,或者你也可以寫信給我。」

「你真的不再多待一會兒嗎?」他替我開門,語氣中有一絲落寞。

「很抱歉,我十點以前要回到家。」我說。

「好吧。」他難掩失望地說:「有空再過來——」

我不等他說完話就匆匆道別了,一口氣從五樓跑下一樓,他的眼神彷彿還跟在身後追我。戶外是一片晴夜,清風徐徐伴著我走向繁茂的燈火,我向天上望去,月光正好從雲隙間灑下來,灑在那一幢有點老舊的公寓,有一朵昏黃燈火的窗櫺上。我的胃緊緊糾著,心中卻如釋重負。

那是一九九六年冬,對於我來說,那是一次因為失戀的寂寞而進行的探險。

後來,我沒有再見到阿勛,只接到他的明信片。

明信片上簡短寫了幾句話:「那天看你匆忙逃離這裡,我就知道你不會再回來了。我一向不是這個樣子的,我知道我可以更好。這張明信片是我去泰國的途中拍的。如果可以帶你一起去旅行,那該有多好。」

我給他的回信很簡短,大意是希望和他維持朋友的關係,也許有機會也可以一起去旅行。

他同樣回了一張自製的明信片,寫道:「你不能做我的愛人,我也不能做你的朋友。那樣,只會招來無謂的痛苦。」

此後,再也沒有他的音訊。

數年後,我歷經了許多許多事,工作瓶頸、感情創傷、出走家園、回歸故鄉……不曉得為什麼,每當我再想起阿勛,總有那麼一絲無端的、奇異的感傷。我常想,如果當初接受了他,我現在會在哪裡?在做什麼?快樂嗎?我不知道,也永遠不會知道,因為我選擇了另外一條沒有他的路。而他呢?天知道,也許他是應該慶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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