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古拉
美利古拉

大家好!我是生長在宜蘭三星不會說客家話的客家人,祖籍廣東梅縣,祖先遷移來台灣二百多年了。從事教育工作四十多年,目前因罹癌回故居休養中,以耕讀度日。寫作是我的興趣,正在寫自己的自傳回憶錄,希望透過這個寫作平台,與大家分享。

我的生命記事----著作權之爭

結束宜蘭森小辦學,開始努力編書教作文還債,編寫了四十多本語文教材。委託別人代為推廣販售,結果卻誤簽授權書,將著作權讓渡給別人,幸好法官明察,將著作權還給我。

著作權之爭


宜蘭森小結束後,面對龐大債務,只好到處開班授課,除了小朋友的作文班,還有作文師資培訓班,編了二十幾本作文教材,指導老師教學,賺取一些鐘點費和教材費。


作文師資班裡有一位作文班老師,十分喜歡我的教材和教法,希望能代理我的教材,幫忙推廣、販售。對於經銷我一點都不懂,有人願意幫忙,當然十分感謝,立刻答應她,剛好她先生就是從事書籍推銷。


有一天我正在上課,她先生到教室找我,要我簽合作同意書,我立刻簽好名,他說有二份,要我再簽另外一份。我不疑有他,也沒有看清楚內容,就把名字簽好,交給他。


因每天忙於教學,也沒有再聯絡。過了幾個月,忽然接到他的電話告知,因為不好銷售,所以不想再繼續幫忙,我說沒關係。之後,我想自己印刷、販售,就到印刷廠印製書籍。


結果接到他的存證信函,告知該套作文書,我的版權已屬於他,我不能再印刷,因為我已簽了著作權讓渡書給他。辛苦了幾年,編寫這幾十本作文教材,就是為了生活和還債用,竟然變成他人的。


他還到印刷廠拍照,告到法院,說我侵犯他的著作權,因此接連有三年上法院。在學弟律師的幫忙下,三年完全免費義務陪我出庭、申辯。法官詳細了解整個過程,最後還我清白,以不起訴處分。


這次讓我認清,不是每個人都是善良的。自己也太相信人。對於簽約條文沒有看清楚,就隨便簽字,成為賣身契,讓我浪費了三年的時間。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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