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古拉
美利古拉

大家好!我是生長在宜蘭三星不會說客家話的客家人,祖籍廣東梅縣,祖先遷移來台灣二百多年了。從事教育工作四十多年,目前因罹癌回故居休養中,以耕讀度日。寫作是我的興趣,正在寫自己的自傳回憶錄,希望透過這個寫作平台,與大家分享。

我的生命記事----校名之爭

雖然只是單純的老百姓,一生也遇到幾次法律事件,進出法院,待我一一說來。

◎校名之爭


民國73年創辦宜蘭森小,當時報章雜誌大量採訪報導,森林小學四個字,斗大的被放在頭版面上,引起很多人的注意。因為在宜蘭三星下湖,一片綠意盎然的森林山谷裡,辦學目的是以大自然為師,所以取名為森林小學。


經過五、六年,利用寒暑假期舉辦假日學校,到民國78年,辭去教職,與某基金會合作,成立<森林小學>,開始正式學校的辦學。但因理念不合,合作不到半年,就分開各自辦學。


因白董捐贈80萬元蓋學生宿舍,錢是拿到基金會,因此合作失敗後,須償還這筆錢。當時已辭去教職,身無分文,只能將學校給該基金會免費使用三年,作為償還債務用。


這三年我帶了老師和家人,前往南投魚池,幫忙一個教會學校辦學,經營一個幼兒園和小學。宜蘭森小的校地和設備就給該基金會使用,辦理假日學校的活動,也在台北成立森林小學。


三年後返鄉接回學校,開始自己辦學。但卻遭到基金會存證信函告知,學校名稱已被該基金會拿去註冊登記,我不能再使用。後來經過教育部長官的協調、溝通,各自用自己所在地稱呼,所以改稱宜蘭森小。


因學校名稱是可以大家使用的,例如我服務過的清水國小,台北縣也有,台中也有,全省共有五個清水國小,只要冠上當地縣市名稱即可。這是第一次遇到法律問題,幸好教育部主持公道,順利解決此一紛爭。


◎著作權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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