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子實
張子實

英國華威大學哲學系學生

#Metoo 與教育

「貞操」 、「蕩婦羞辱」 (slut-shaming)、「強姦文化」 (rape culture)、「責怪受害者」 (blaming the victim)等等腐朽萎靡的概念從來都不是一個「目的」 ,而是一個「手段」 ——「你看看,他們都是婊子,只有我是好人。」 「任何事情都是關於性,除了性,性是為了權力。」 (Everything is about sex, except sex, sex is about power.)

討論社會問題的時候,總有「理中客」 站出來展開千篇一律的陳述「要考慮國情」 balabala;「要結合實際情況」 balabala 貌似除了他其他人都在紙上談兵,殊不知他自己才是最假大空的那個。

「好的觀念/價值」 應該都是普遍性的,是世界大同的(universal),只不過在不同的社區中,體現的形式和表象會有相對的些許微妙的不同。所以說,「性自由」 等(特此強調這個「等」 )觀念,是絕對好的。

我支持未成年人「選擇」 性行為的權利,如同我同樣支持未成年人「不選擇」 性行為的權力。如果有人提出來,我這樣言論代表的觀點會造成現實問題,譬如「性保護措施」 的意識和操作方法普及不到位造成的沒有及時到位的採取避孕措施,那麼我會說,加大教育力度、幅度、深度。一個人在十七歲的時候沒有得到充分的性教育,那麼你怎麼指望著他們二十一歲就自動會所有的事情? 「選擇」 還是重要的,譬如,如果是「支持社會保守​​思想人士」 那麼在學校開設性教育課程的時候,可以「選擇退出」 (opt-out)。但是如果你動用「多數人的暴政」 ,上綱上線,用這所謂的「道德」 、「倫理」 來強佔話語權,來阻止、來消滅別人也「選擇參與」 (opt-in)的權利,那麼在我眼裡,你就是你口口聲聲指責別人的那個最大的婊子。

我一直都認為,「學校」 、「監獄」 、「精神病院」 這幾種「機構」 (establishment)是沒有區別的,他們在某種程度/意義上,都是為了灌輸「一個特定社會中的一套可以被社會接受的價值觀或者常態」 (social norms and values widely accepted by the society)。所以,當前迫在眉睫的任務,必然是「驗證所有站出來受害者的指控」 ,並將真正的罪人繩之以法,以儆效尤。但是,長期來看我覺得需要做到——

「教育、教育、教育!」 ——溫斯頓·丘吉爾(Education, Education, Education.)::其一,要落實「性教育」 ,包括避孕,安全性行為,兩性關係,什麼是關係中的家暴,如何面對家暴等等。其二,關於「性侵」 的教育——如何預防,不幸被性侵後如何舉報、應對,什麼是職場性侵,言論騷擾,軟性侵等等,男士和其他性別者也可以是被性侵對象,等等。結合上一段我已經說的,要從學校做起,並且在社會的每一個階段,要從「她穿的少才被強姦」 (調查和報告指出被性侵、強姦者的著裝和打扮沒有任何關係)、「你肯定勾引了他」 、「他那麼厲害,多少人會主動投怀送抱,哪裡會輪到你」 、「戴套不算強姦」 等等這種強姦/性侵文化,逐步發展、過渡到「不就是不」 (No means No),「性許可」 (consent),「和其他犯罪一樣,性侵、強姦百分之百是加害人的錯誤,是罪犯的錯誤」 ,「除了受害方,知情者也有舉報的責任和義務,包庇犯罪就是對被受害者的再次傷害」 的價值和意識。

當然,#Metoo#不論是在國內還是國外,自身也存在著很多問題,譬如「被指責人的權利和保護」 、「司法公正如何在受到公眾監督的同時,不被公眾輿論的暴政所強迫」 把握這個平衡的問題等等。但這對於「被指責方」 的保護,和涉及到的一些司法、政治科學的問題,可以另起一帖單獨討論。今天我們還是主要來談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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