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gnatius Lee
Ignatius Lee

政治与国际关系研究,人文社科写作。 Twitter:https://twitter.com/22HomoPoliticus Substack中英双语专栏:https://substack.com/@ignatiusdhlee?utm_source=user-menu

似是而非的中國:澄清關於中國的七個爭議(2)

《似是而非的中國》系列之:習近平政權到底是穩固還是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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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人到底是不是信奉集體主義?

  • 習近平政權到底是穩固還是脆弱?

  • 爲什麽“聼床學”和“陰謀論”大行其道?

  • 怎麽認識中國人的認知混亂?

  • 中國到底是左翼政府還是右翼政府?

  • 中國的政治禁忌究竟是什麽樣子?

  • 改革開放是失敗了還是被人爲終結了?

Image: Alexander Hunter/The Washington Times

2. 習近平政權到底是穩固還是脆弱?

習近平政權到底是穩固還是脆弱?這是一個經常引起爭議的話題。簡單回答這個問題是違背政治科學規律的,因爲政治往往比想象的更爲複雜。即便如此,本文仍然打算挑戰這個問題。

先提出本文論點:習近平政權既穩固又脆弱,這是一種悖論性的現實,正因爲兼具穩固和脆弱兩種特性,中國社會才顯出高風險社會特徵

有關政權穩固的假説,毫無疑問,無法解答中國社會日漸增長的高風險和不穩定因素。有關政權脆弱的假説,同樣也無法解答爲什麽處於經濟崩潰邊緣的國家,仍然能夠有效維持其統治。

這是因爲,不論是假設其穩固,還是假設其脆弱,都模糊了同一個事實:中國社會日漸增長的高風險和不穩定因素,既不斷衝擊其政權根基,又迫使政權不斷做出應變反應;這些應變反應在處理高風險和不穩定因素的同時,也可能產生“副產品”,這些副作用又成爲新的風險誘因。

“高風險社會”當然可以用來描述一種僵而不死的風險社會,在這種社會裡,國家機器處於一種疲於奔命的超負荷、高壓力狀態。在這種狀態下,你說它堅不可摧吧,它給人一種一觸即潰的錯覺;你說它一觸即潰吧,在反復遭受輪番打擊之下,其政權依然穩如老狗。這是一種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幾乎可以説是生不如死的痛苦狀態。這種痛苦是難以用“痛苦指數”(misery index)來衡量的。家庭削減開支、個體不安全感升高、社會不公越演越烈、社會看不到出路、個體看不到未來、精神壓抑或政治性抑鬱、得過且過的絕望……這些都是在生存壓力之上額外滋生的痛苦。

2.1 高風險社會

國際社會定性“高風險地區”(high-risk areas),通常指戰爭、内亂、嚴重災荒或大流行病容易發生的地區。但是這些情況並不在“風險社會”(Risikogesellschaft)範疇之内。

“風險社會”這一概念產生於1986年蘇聯“車諾比核災”(Chernobyl nuclear disaster)歷史背景下。德國社會學家烏爾里希·貝克(Ulrich Beck)用這個概念來汎指由工業化社會副產品,有別於前現代社會存在的、因爲自然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風險(比如地震、洪災和瘟疫)。“風險社會”的“風險”通常用來指環境危機、生態危機、公共衛生危機、金融危機等通常引發爭議性的公共議題。1

英國社會學家安東尼·傑登斯(Anthony Giddens)大致將貝克的前現代社會風險概念劃歸到“外部風險”(external risk)範疇,其中一個衡量辦法就是保險公司估算的風險形式(雖然至今有許多國家和地區保險業並不完善)。若就其可估算而言,疾病、傷殘、失業,也在“外部風險”範疇。傑登斯用“人爲風險”(manufactured risk)指“風險社會”的“風險”:這種風險通常是人類社會發展進程帶來的,尤其是科學與技術進步造成的。這種風險是歷史上較少存在的風險,處在“風險社會”的人並不真正瞭解自己面對的是什麽樣的風險,也難以精準估算或預測風險的危害程度。2

如果說貝克强調“風險”的爭議性,傑登斯則傾向於强調其難以估算的特點,而兩者都認爲這些風險是工業化進程中,由科學技術進步產生的副產品。貝克後來提出,20世紀下半葉,“現代性”發生了轉折,到這個階段後,“現代性”不再以民族國家爲中心,其中“反映”(reflection)的優先性讓渡給了“反省”(reflexivity)的優先性。3從“第一現代性”向“第二現代性”轉型,意味著“工業社會”向“風險社會”轉變,也意味著社會開始逐漸意識到自身的“風險”特性。轉變對“風險社會”來説,意味著五重挑戰:多維度的全球化、極端的個體化、全球性環境危機、全面性別革命、第三次工業革命。這五種歷史進程對“第一現代社會”的六種制度前提構成了挑戰:作爲民族國家的社會、有計劃的個體化、雇傭社會、工具化的自然觀念、理性概念科學化、功能區分原則。這種挑戰意味著“第一現代社會”的安全感、觀念和制度在逐步消解。4

在談到中國的風險社會時,貝克提出,中國正在經歷“壓縮的現代化”(Compressed Modernity)——這種現代化既加劇風險產生,又沒有給風險預留制度化管理保障時間——不得不同時面對第一現代社會和第二現代社會同時存在的强制性困境。5 貝殼不但承認第一現代性可能與第二現代性同時存在,還承認非洲等地可能存在不具有第一現代社會結構的第二現代社會和前現代社會的混合體。6 也就是說“風險社會”的風險分佈實質上不一定是同質性,也可能是異質性的。這也毫不奇怪某些地方的風險要高於其他地方。

與此同時,貝克也認爲,在面對“第二現代性”提出的五重挑戰時,預防和治理風險也可能造成新威權主義擡頭——這裡的新威權主義,主要指的是結合傳統威權主義跟第二現代性歷史進程,在民主國家發生的威權主義。7

毫無疑問,“風險社會”概念存在較大的局限性。首當其衝的問題就是,用工業化作爲劃分現代社會風險形式的分界綫,將注意力主要吸引到由科學技術進步帶來的副作用,忽略了現代國家特有的制度性風險或總體性風險。這種風險並不是前現代社會典型風險之一,也不是傑登斯所說的“外部風險”——由於是制度性風險,它同樣是一種“人爲風險”。它看上去是“第一現代社會”固有風險,實際上其複雜程度可能像貝克意識到那樣,呈現出叠加、嵌套或拼凑模式。更加含混的地方是,不但政府可能意識到自身的制度性風險,對風險管理策略做出重新調整並强化控制,社會也可能意識到制度性風險而采取規避或對抗策略。不論是前者,還是後者,都爲制度性風險注入了不確定因素。在此之上,制度性風險還可能溢出傳統邊界綫,搭上全球化順風車,從多個維度向其他社會擴張。就其成爲區域性或國際社會不穩定因素而言,產生制度性風險的社會不但是一個典型的“風險社會”,還是一個“高風險社會”。

提出“高風險社會”之所以必要的原因,是因爲有的國家在一定時期内由於制度性缺陷導致的總體性風險不像其他國家那樣高;相反,由於“高風險社會”存在,原本在一定時期内制度性缺陷不明顯,或不存在由突出制度性缺陷導致總體性風險的國家和地區,其自身也可能由於全球化影響,被置於“高風險社會”輸入的風險威脅之下。

我們僅以瘟疫爲例,就足以説明將“風險社會”視爲科學技術發展副產品的論斷來切分前現代社會和現代社會,是有嚴重問題的。依據貝克早期理論,瘟疫無疑是前現代社會典型風險之一,不在現代“風險社會”範疇之内。而且傑登斯也可能將之納入到“外部風險”之列,雖然瘟疫是否有發展到全球大流行的風險,不見得是商業保險可以估算的範疇,即使福利國家仍然在承擔風險管理機制的作用。也可以說,瘟疫同時有前現代性和現代性兩種風險特徵,對於瘟疫的制度性管理失敗完全可能導致全球大流行。這時候無視制度性缺陷導致的高傳播風險,是無論如何也説不過去的。也就是說,瘟疫自身是跟地震、洪水、火山一樣,屬於自然或不可抗力因素誘發,但是對於瘟疫的應急管理,也跟其他災害應急管理一樣,同屬於現代國家對“風險社會”的管理範疇。就此而言,用工業化來劃分現代社會跟前現代社會風險的分界綫,並不是一個可靠參考標準。並不是說,用制度性管理來劃分就顯得更好一些,而是這樣的劃分存在根本性問題。制度性管理存在嚴重缺陷的現代國家,在瘟疫和大流行應急管理上,可能直接導致高傳播風險擴散;而制度性缺陷不明顯的國家,則可能管理更爲科學、有效。這時候,存在制度性缺陷的國家,顯然是“高風險社會”,與之相反的國家卻不是“高風險社會”。而與此同時,即使制度性缺陷在某個時期看起來不明顯的國家,也並不是不存在制度性風險,只能説制度性風險在同一時期不如其他“(高)風險社會”明顯——世界上沒有完美的社會制度,所以任何一種社會制度理論上都是存在制度性風險的。

用工業化來劃分現代社會跟前現代社會風險的分界綫,並不是一個有意義的劃分標準。因爲在工業化時代以前就存在的災害風險,在現代社會同樣存在。但是不同社會制度對管理這些自然災害卻顯出截然不同的效果:存在嚴重制度性缺陷的國家可能導致災害的危害擴大,或者説,在災害之上造成人禍,致使災害破壞性更大。這種情況顯然是上面提到的“人爲風險”。比如“2023年京津冀洪災”,並不能簡單視作自然災害:政府在沒有提前有效通知和疏散民衆的情況下,在半夜開閘泄洪;傳統蓄滯洪區不但存在大量違建,也沒有預備應急救援措施疏散安置流民;在最下游傳統排洪區白洋淀地區建雄安新區,使得上游蓄滯洪區洪水數月無法疏排;“犧牲河北保雄安”、“當好首都護城河”等言論引發巨大爭議。這種情況無疑有“風險社會”特徵,但“風險社會”理論並沒有將之包含在内。這種風險就是制度性風險,其風險誘因是國家治理失當或災害應急管理模式的制度性缺陷,高度中央集權、失去彈性的權力結構,也是其重要風險來源。

除了自然災害以外,制度性缺陷還可能製造出意想不到的風險——這恰恰是傑登斯説的情況:風險在我們並不瞭解和難以精準預判的情況下發生了。比如就在糧食並不缺乏的情況下,上海封城造成了饑荒。表面上看“上海”跟“饑荒”根本不可能聯係在一起,尤其在號稱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國家,突如其來地產生饑荒,顯然是制度性缺陷導致的:一刀切的中央集權體制要强力推行清零政策和强行封城,卻沒有爲封城做好風險預案。這種案例比比皆是。又比如2023年12月22日,中國國家新聞出版署發佈《網絡游戲管理辦法(草案徵求意見稿)》,結果卻意外導致游戲股票市場大跌,騰訊市值當天蒸發460億美元,網易市值蒸發1283億港元,中手游、嗶哩嗶哩等游戲類股票集體跌幅均超過10%。結果一天後,國家新聞出版署不得不緊急出面澄清,保證修改草案,希望股市及時止血。發生這種情況跟中國“碎片化的威權主義”有關:部門分工不明,總是依靠協調機制,一旦協調不暢,部門之間就互相踩脚——在國安部分管經濟安全的情況下,這起事件無疑踩了國安部的脚。這説明制度性風險是真實存在的,其風險性就在於難以準確預測風險。

台灣學者在研究SARS大流行時也發現,雖然“胡溫體制”倡導“以民爲本”,意圖建立有別於過於“以黨爲尊”的政治文化,改變過去“控制型政府”形象,但也跟行政習慣之養成、行政流程之僵化和缺乏行政決策的制度化跟規範化環境(包括依法行政水準、政府透明度、行政審批流程繁瑣、公共管理失職等),也息息相關。往宏觀上看,經濟增長挂帥的發展策略忽視了風險危害。SARS爆發前,中國政府在衛生、福利等“社會型投資”上投入不到2%的財政,在交通運輸和房地產等“經濟型投資”上卻投入了七八成財政。中國國家行政學院杜鋼建教授,將當時政府SARS應急管理弊端概括爲:政府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利益化、獲利途徑審批化、審批方式複雜化——在這種體制下,一旦上級部門猶豫不決或判斷失誤,可能造成嚴重後果。這些決策權本來應該下放,但層層上報的體制決定了決策失去了靈活性。最後,由於資訊不透明、危機管理失當,就導致SARS感染迅速擴大。在此期間,政府資訊發佈遲緩,報刊、視訊等媒體集體“失語”,造成謠言四起和虛假資訊滿天飛。與此同時,官僚制度“對上不對下”的缺陷,也導致地方部門隱瞞、緩報、乃至欺騙上級等惡劣現象導致事態升級或失控。8 台灣學者顯然注意到了制度性風險的危害,但是並沒有將之視爲系統性風險,而只是側重其官僚體制和國家治理上的風險,可以説是狹義的制度性風險。

時間相距不到20年,同一幕悲劇又再次上演:2019年年底,武漢爆發了起源至今不明的新型冠狀病毒;與2002年的SARS病毒一樣,最早發源地都在中國,都是由於官僚系統(可能在中央授意的情況下)瞞報、謊報,從最初“不傳人”、到“有限度人傳人”、再到後來發展到徹底失控,再次造成全球大流行。雖然中國對SARS時代的應急管理體制做了大規模升級,從SARS結束後推動以“一案三制”爲框架的公共衛生應急體系,到2011年國務院成立“聯防聯控機制”,看起來管理升級了,但根本性問題仍然沒有得到解決。

清華大學、中央黨校、中國農業大學等院校幾名專家,2021年在中國工程院院刊《中國工程科學》上發文,分析中國公共衛生應急指揮機制存在的短板,其中就包括集中統一領導的應急指揮體制權責分工不明,部門之間、地區之間、上下級之間權責規定不清晰導致實際工作中存在跨界合作難題,並且由於過於强調向上集權,容易弱化部門和地方主體意識、主體作用和創新精神、擔當精神。與此同時,在有關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應對方面,“無論是中央還是地方層面的應急指揮體製,主要是一種臨時性的‘任務導向型組織’,其地位和運作程序在《突發事件應對法》《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中規定得並不完全清楚。”此外,在這種應急指揮體制中,政治權威先於專家權威、專家權威合作機制不健全、專家權威沒能夠有效發揮作用,而政治動員型應急指揮體制以政治挂帥的做法,不但違背科學防疫工作,還存在成本太高、收效甚微的情況。9 這一系列指責是圍繞制度性缺陷和權力結構來展開的。而且這種制度性缺陷和權力結構,並沒有比SARS大流行時代有實質性變化。更糟糕的是,原本“胡溫體制”有向“服務型政府”轉型的傾向,至COVID大流行,政府又倒退回去做“控制型政府”。

這樣的制度性缺陷,不但可能在防疫中失效,導致人禍加重天災的情況,還可能是直接導致瘟疫大流行的罪魁禍首。從SARS爆發初期瞞報、謊報導致傳播失控,到COVID初期同樣的劇情又再次上演。制度性缺陷的問題是不言而喻的。

與SARS大流行不同,這一次中國政府矢口否認病毒起源於中國,並拒絕承擔災害責任,還極力抵制對病毒溯源發起國際獨立調查。由於政治禁忌,中國的公共衛生專家也不敢跳出來追究導致傳播失控的罪魁禍首。從全球大流行病再次發生於中國可以看出,中國不但是個“風險社會”,還是有著制度性風險或系統性風險的“風險社會”。可以預見不遠的將來,在中國災害應急體制和高度中央集權的政治體制仍然存在缺陷、且未得到根本性改善的情況下,中國還可能再一次造成全球大流行。

1986年的蘇聯“車諾比核災”直接引起80年代至90年代國際學術界有關“風險社會”的爭論。但很奇怪的事情是,爭論焦點主要集中在科學技術“副產品”上。對科學技術的管理似乎退居到次要地位,不必對“風險社會”承擔首要責任。這是不對的。在車諾比核事故發生初期,蘇聯政治局收到的信息不準確,致使蘇聯領導人戈巴契夫(Mikhail Gorbachev)產生了誤判。由於擔心第二次爆炸,蘇聯領導層決定對外隱瞞真相。早期調查報告還被故意歪曲,以推卸核電站管理層責任。由於軍方介入到核事故應急處理,使得事件許多細節被列爲機密,蘇聯領導層也沒有意識到這起核泄漏的國際影響。這起災難後來被認爲受到蘇聯不透明的政治體制嚴重局限。10

一系列歷史慘痛教訓告訴我們:系統性風險不但是真實存在的,在一定時期内,在一些國家和地區還可能要比其他地方,或者要比同一地方不同時期,有更高風險。這種“高風險”本質上與權力結構和社會制度息息相關。

美國經濟學家麥克·曼德(Michael Mandel)在90年代也提出過“高風險社會”概念,但是他主要將注意力集中在新自由主義經濟和市場風險上。他認爲,貿易、科技、企業結構重組、政府減少干預是同時造成經濟增長和“高風險社會”的誘因。11 曼德似乎想當然地接受了自由開放社會和市場經濟的預設,忽視了保障自由開放社會和市場經濟的社會制度,是產生高風險經濟的根本背景,雖然曼德也注意到,政府減少自身在經濟增長中的角色也可能造成經濟風險。曼德的研究從一個側面説明,“高風險社會”對於像美國這樣的發達經濟體來説,是個動態概念,可能隨著政府經濟政策和政府在市場中角色而嬗變的。貝克擔憂民主國家因爲應對“風險社會”可能會出現新威權主義,其實也是出於相似的考慮,但是卻在一定程度上顛倒了“風險社會”的存在邏輯:因爲威權主義國家自身也可能是新的社會風險的一部分,即使“風險社會”也可能導致威權主義轉型或加深。

總之,對於自由開放經濟體來説,“風險社會”不但可能隨著曼德提出的四種推動因素減輕或加深,也可能因爲政府調整自身應對風險的角色而發生變化。這時候,我們說,某個經濟體在某一時期存在“高風險社會”是合情合理的。另一方面,我們同樣不可以否認,在威權國家、乃至極權國家,“風險社會”的嚴重程度和性質,可能與自由開放經濟體不一致。並不是說自由開放經濟體不存在自己的制度性風險,而是説在威權主義或極權主義國家,制度性風險不但更加難以預測,其破壞性還可能被制度性缺陷放大。在同樣的風險層面,自由開放社會的制度性風險卻顯得不明顯,雖然這並不能保證其他時間段並不會誘發更加嚴重的社會危機,比如2007-2008年間美國次貸危機(Subprime mortgage crisis)也被認爲是美國政府監管失職所致,在房地產泡沫破滅前夕沒能夠做出有效的預防性政策調整。你固然可以説,這是市場經濟制度自身存在的缺陷,但是市場經濟制度並不是在無政府主義的真空中運行的。在房地產泡沫出現早期,“高風險社會”實質上已經形成了。隨著“金融海嘯”逐漸退潮,經濟危機得到剋服,“高風險社會”也相應退潮。

但是在威權主義或極權主義國家,“高風險社會”可能長時間存在,而且同樣可能溢出國界綫。比如毛澤東時代的中國長達進三十年動蕩,不但在大鎮壓、大肅反、大躍進和文化大革命等一系列社會運動中造成巨大人口數量非正常死亡(這些情況不歸咎於難以預測的制度性風險是無論如何也説不過去的),還試圖將共產主義革命輸出到東南亞,在東南亞國家到處製造革命恐怖主義活動。改革開放時代的中國,看上去暫停輸出共產主義革命(但是與越南的邊境衝突,卻斷斷續續持續了10年),自身卻醖釀著社會動蕩風險,從“1986年學潮”到“1989年學潮”,“三信危機”被認爲從根本上動搖了人們對馬列主義、社會主義和中國共產黨的信念——這顯然是制度性風險的一個鐵律:人們對某種社會制度喪失了信心、起來推翻這種社會制度的風險。等學潮風波平息下來後,北京當局一邊强化“愛國主義教育”,一邊集中精力推進經濟改革。意想不到的風險又發生了:除了2008-2009年新疆和西藏地區爆發大規模騷亂之外,2005年、2010年和2012年還三次爆發全國性大規模反日示威運動;與此同時,每年十幾萬起且不斷遞增的“群體性事件”(中國政府對大小抗議活動的別稱)迫使國家統計局放棄公佈數據;在此期間,還意外爆發了SARS大流行。這些都是制度性風險誘發的社會危機。等習近平政府上臺之後,曠日持久的“反貪腐運動”爲習近平强化其個人權威掃清了障礙,最終推動國家向極權國家倒退,被認爲重創了中國經濟。習近平政府推動“一帶一路”倡議被批評是向欠發達國家和地區輸出“債務陷阱”。中國利用不公平貿易(包括經濟間諜行爲),一邊促進自身發展、一邊强化專制(與美國及盟友希望借由經濟發展推動中國社會民主化的初衷背道而馳),也在習近平時代最終演化成跟美國的貿易戰、金融戰和科技戰。在此期間,習近平政府血腥鎮壓了香港聲勢浩大的“反送中運動”,隨後不久又陷入長達三年的新冠肺炎大流行(其中清零政策引發的巨大爭議也表明制度性風險的“風險社會”特徵)。結束清零政策後不久,經濟並未依照預想進展恢復,反而青年失業率暴增到國家統計局只好停止發佈數據。這種局面,要説沒有受到清零政策影響,是説不過去的。要説制度性風險沒有造成房地產泡沫和最終戳破房地產市場泡沫,也是沒有道理的,這種房地產泡沫跟90年代片面追究GDP增長、將官員升遷跟GDP業績挂鈎的做法有直接關聯,而分稅制度改革也意想不到地刺激地方政府紛紛將土地和房地產當作快速增加GDP數據的最重要手段。而今失業人口暴增、收入下降,中國政府一方面刺激消費拉動需求,一方面補貼大型國企,無視迫切需要緊急救助的家庭和民營企業,這種情況又進一步導致内需疲軟、房地產企業爆雷和股市持續下跌。從這些角度來看,政策風險也在不斷放大制度性風險,爲中國社會鬱積愈來愈嚴重的“高風險社會”特徵。

自始至終,中國社會不但存在一般“風險社會”指稱的公共危機,包括環境問題、食品衛生安全問題、失業問題、公共衛生問題等等,還因爲制度性缺陷導致國家治理低效,導致系統性風險飆升,連一般自然災害和公共衛生危機,也可能因爲系統性風險,加重人禍特徵。與此同時,不受限制的政府權力專斷、法治環境缺失、針對民衆的監控工程和維穩工程、甚至起初被抱有期望的社會徵信體系,都在產生意想不到的副產品。比如在經濟衰退時期,社會徵信體系不但沒有達到預期目的,還因爲失信黑名單越來越多,在國家大量製造“二等公民”,甚至出現逼得失信人全面破產、走投無路。這些情況是缺乏代議制議會嚴格遵循法治程序制定政策的結果,使這種政策一開始就無法充分評估其中風險。

就此而言,“高風險社會”不僅是系統性風險——也就是説,根源於社會制度的總體性風險——還可能是由制度性缺陷導致無法估量的政策風險或決策風險。在這種情況下,缺乏糾正機制也可能是“高風險社會”的最重要特徵。就以清零政策爲例,這一項政策沒有糾正機制,由於集中統一領導,全國各地一刀切,導致民怨沸騰卻沒有轉圜餘地,最終只能在2022年底“反封控運動”之後被迫終止。而越來越露出風險徵兆的社會徵信體系,也沒有糾正和補償機制。遭遇到財務困難的中小企業,不但沒有國家緊急救助和補貼,還因爲拖欠款項和業績大跌,不得不破產。社會徵信體系絲毫沒有給中小企業主喘息機會,也沒有機制來補償徵信系統對中小企業主的限制和“迫害”。在出行、創業和就業都受到嚴格歧視性限制的情況下,破產的中小企業主如何償還債務?這恰從一個側面説明社會徵信體系是沒有糾錯機制的。不但如此,中國威權主義社會制度也不存在一個糾錯機制,比如反對黨、負責監督社會的獨立媒體、足以制衡政府的司法系統以及代議制議會。沒有糾錯機制,對“風險社會”來説,無疑是無限拔高了風險。就像沒有刹車片、沒有防撞梁、沒有安全氣囊,甚至連減震器也沒有,卻在飛速狂奔的汽車。

到這裡,我們可以看出,“高風險社會”自身有一種奇特屬性:就其高度風險性而言,它是一個脆弱的社會,一絲風吹草動都可能導致引起風險劇變的蝴蝶效應;就其在特殊社會環境中長期承受高風險性而言,這種社會看起來又可能有著某種堅不可摧的特性,因爲其所有機制的唯一作用都像是在適應高風險。

那麽,我們怎麽認識習近平時代,“高風險社會”同時具有堅固和脆弱兩種特性?

2.2 泥足巨人

《華爾街日報》(WSJ)去年12月1日發文稱,僅去年8月至12月期間,就有240億美元從中國大陸股市撤資。12 根據《福布斯》(Forbes)雜志援引中國國家統計局數據,在2022年初至2023年9月,共計18個月時間裡,外國公司從中國撤走了1600億美元收益。僅2023年夏天,外資撤資超過投資,造成外資淨流出高達118億美元,這是很多年以來從沒發生過的事情。13 根據《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2023年一項報道,該年前7個月湧入中國股市的外國資本有超過75%在11月以前業已撤出。14 與此同時,根據彭博社(Bloomberg)援引一份報告顯示,2023年中國(資產價值百萬美元以上)富豪淨流出達到13500人,出逃規模爲世界之最。15

這一系列跡象都在表明:中國經濟風險正在急劇攀升。不論北京當局如何通過僞造數據和虛假宣傳來美化自己,資本潰逃仍然是最有説服力的風險指標。投資者認爲中國社會營商環境對投資不利,是資本潰逃的主要原因。這與美國發生資本外流是爲避稅有根本不同。其實資本出逃並不是2023年才發生的特殊現象,最遲2015年中國就已經出臺政策遏止資本外逃,16 但顯然至今收效甚微。2023年1月16日,中國總理李强在達沃斯論壇(Davos Forum)上呼籲外資繼續投資中國,因爲中國擁有超大規模市場,而中產階級人口達到8億人。17 這種説法,與中國前總理李克强在2020年說中國有6億人口月收入不足1000元人民幣(約合140美元)比照,更像是偷換概念:6億人口月收入不足1000元人民幣不等於剩下8億人口都是中產階級,也不等於這8億人有多强勁的購買力。2023年聖誕節當日,中國經濟學者李迅雷在《第一財經》發表文章稱,中國9.64億人口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該文在衝上微博熱搜以後不久即遭刪除。18 這樣龐大的低收入群體在低福利保障、甚至沒有福利保障的情況下,很難説構成什麽實際消費能力。2023年12月29日,中國國家媒體喉舌白岩松在一檔新聞節目中,采訪中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長,稱中國“老百姓有錢,但是他不敢花也不願意花”引起軒然大波。19 這從一個側面可以看出來,事實上中國消費萎靡不振的尷尬處境,也符合彭博社在11月做出的判斷:中國消費者需求總體在持續減弱。20 作爲世界第二大經濟體,遭遇這種尷尬處境就給人一種印象:中國更像是一個“泥足巨人”,既强大又虛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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