牆上的蛋痕
牆上的蛋痕

幾乎每天都會在牆內看到一些見光即死的文章。那些剛發出的聲音就被捂住的嘴,那些自殺的蛋留下的痕跡。 記之。

呦呦鹿鳴:疫情還沒有結束,他們就開始篡改歷史了。(006)

按:這是一篇及時書寫的文章。看完不久,即不能轉發,不能分享了。道路何其漫漫,黑夜何其漫長。

歷史這條大河,在去年的今天,2019年12月30日,來到一個節點,一個漩渦所在。

那日,武漢市中心醫院眼科醫生李文亮看到了一份病人檢測報告,旋即在武漢大學醫學院同學群里发出警告。

因為這次警告,元旦後,1月3日,武漢警方向他发出訓誡,院方也大動幹戈,深夜施壓。

1月8日,李文亮接診了一位感染者,隨後感染,進了重癥監護室。他報名回一線:“恢覆了還上一線,我不想當逃兵”;他說:“一個健康的社會不能只有一種聲音”。

2月7日,李文亮殉職。

是夜,病情反覆的消息不斷更新,無數人守夜,舉國輾轉反側。

此後,中央派出的調查組給出結論:李文亮轉发、发布相關信息,被大量轉发後引发社會關注,客觀上對各方面重視疫情、加強防控起到了推動作用;武漢市公安局武昌分局中南路派出所對李文亮出具訓誡書不當,予以監督糾正。

再之後,李文亮被評為烈士,追授“全國衛生健康系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進個人”“中國青年五四獎章”等榮譽。

以上這些事實,人所共知,我之所以要忍著手腕疼痛,如此大費筆墨地重覆寫下,並不是閑著沒事幹,而是因為:在疫情還沒有結束的今天,在李文亮发出消息的一年之後,2020年12月30日,有一批人,就在篡改歷史了。

必須予以阻擊。

擁有694萬微博粉絲的大V“司馬平邦”发文說:“李文亮生命最後半個月,一個新冠肺炎的ICU患者,接受了大量媒體的采訪……活活累死的,兇手都有誰?”


擁有643萬微博粉絲的大V“地瓜熊老六”发文說:“如果不是外國媒體和公知媒體,連續不斷的瘋狂采訪,讓李醫生好好休息的話,他是有很大希望康覆的!”

擁有175萬微博粉絲的“師偉”幹脆重新寫了李文亮時間線,列明每個采訪媒體,同時說:“他的去世其實就是被別人折騰死的!可悲的是他積極配合了這些折騰!”

這些文章還說:“李文亮之前違規(傳播病人資料、違反紀律)違法(違反防疫法、散布不實疫情消息)違紀(病中接受外媒采訪)”;“李文亮實際上是以一個病人的身份而非醫生的身份去世的”……

他們這是要抹殺李文亮堅守在一線接診導致感染的事實,要否定“殉職”。

這些人,對李文亮的攻擊是一貫的。去年3月,同樣是這個“師偉”,寫下《盲人瞎馬李文亮》《豈容謠棍成英雄》《再論八謠必打》等一系列文章,攻擊說:李文亮是“一個道聽途說、妄下結論、違規操作、散布小道消息、自己又不當回事的醫生”,“顯然,盲人瞎馬的李文亮在此事件中的表現可謂一無是處:輕浮、草率、頑固、乖張。他需要的是深刻反省的表態、而非心安理得的僥幸。”

他們把李文亮抹黑定性為“謠棍”“盲人瞎馬”。

這是我當時在《萬萬想不到,他們這樣侮辱李文亮》一文中寫下的話:

不知腐鼠成滋味,猜意鹓雛竟未休。以他們的道德層次,當然無法理解悲憫、仁愛、惻隱、犧牲的意義,只能代入一己之私的卑劣視角,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認為別人行為背後總有不可告人的陰謀。我感覺,
整個武漢城,下水道里所有的老鼠,都沒有它來得骯臟;
整個湖北省,陰溝里所有的蒼蠅,都沒有它來得猥瑣;
整個中國,林林總總的蛆蟲,都沒有它來得扭曲。

隔年之後的今天,這些人,已然更加勢大,成群結隊,步調一致。而且,他們竟然可以獲得平台加持,在他們的評論區,還有眾多擁躉附和。

扭曲,無以覆加的扭曲。

繁殖速度之快,令人不寒而栗。

如果是非就這樣被顛倒了,那麽,我們的2020,就真的白過了,那一個個凡人的挺身而出、千里馳援,那一聲聲輕輕的“無論生死,不計報酬”,就都被抹殺了。那絕境中一個個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喊,那深夜一棟棟樓里同時舉起的手機,就都被磨滅了。

李文亮早期的微博中,曾經轉发過我的前同事耕叔的一篇文章《有請春天》。在他心中,有春天,也有一顆顆善良、溫暖的種子。否則,我們怎麽會被這樣閃閃发光的靈魂所打動?否則,我們怎麽會為這樣一個年輕的生命徹夜守候?

曾有一些朋友告訴我,他並非李文亮同學,但看到群聊截圖後立即給在武漢的家人準備了大量的一次性口罩,從1月1日就開始戴,並叮囑安全事項,此後感嘆“逃過一劫”。

是被訓誡之後,被院領導談話之後,甚至是被警告要開除之後,李文亮第一個站出來,實名接受多家媒體訪問。當時,疫情還很不明朗,來自一線的公開信息少之又少,但是,李文亮的亮相,不僅告訴了我們发生在中心醫院最早的事情,而且告訴大家感染之後會經歷什麽。

這是一個普通醫生主動履行歷史責任的時刻,閃耀著光芒。

我不希望,這光芒在2020年的最後一天被噴一身臟水。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有一條:

三十五、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九十九條之一:“侮辱、誹謗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李文亮是本次疫情中被確定的首批14名烈士之一,我認為:目前這些大V不約而同的发言,已經涉嫌侵害李文亮烈士的名譽、榮譽,而且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情節嚴重,司法機關應予刑事追究。

法律的生命在於施行。《刑法》是國家大法,法出如山,我們就絕不允許法律在剛剛出台之際就被如此公然挑釁。既然有些人想以身試法,既然有些人不願意好好做個人,那麽,為什麽不讓他們體會下國法鐵拳的滋味?

徒法不足以自行,特此建議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介入。

如果社會正氣不對它們予以約束,將會有越來越多的人有樣學樣,顛倒是非黑白,肆意篡改歷史。果真如此,烈士何以安息?國家何以前行?

不要把這個來之不易的世界拱手讓給那些我們所反對的聲音。 敬請諸君支持。

特此呼籲。切切。

2020.12.31

一篇呼籲國家法治的文章違反了規範,被禁止了。他們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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