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derickYe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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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疑濫告青年販毒累坐5年監

香港的司法制度並沒有想像中好,幸好今次上訴有張達明教授的團隊幫忙,不然青年便枉坐23年監了。

上訴庭推翻一名青年企圖販毒案的定罪,並裁定案件毋須發還重審。代表上訴人的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上訴庭在判詞中特別提到案件有很多疑點,批評控方似乎將無辜的人定罪,但就放生懷疑刑責更重的人,又指上訴人原有的法律團隊亦有問題。

張達明在一個電台節目提到,本案發生於2016年,當時年僅20歲的上訴人答應朋友借出地址收取包裹,他並沒有領取郵件,但在執法行動中被捕,至於問他借地址的朋友同樣被捕,海關在該名友人的住所搜獲毒品。張達明說上訴人原有的法律團隊由被捕友人的親戚介紹,負責跟進的人並非律師,而是一名案底累累的「師爺」,並叫上訴人認罪。

張達明表示,上訴人在案件原審時已撤換有問題的法律團隊,原審法官亦有向控方提出案件證據牽強,質疑是否應繼續控告上訴人,認為有機會令法庭變成司法不公的地方,但律政司當時堅持繼續起訴,上訴人最終經陪審團裁定罪成,判監23年,上訴得直時上訴人已服刑近5年。

張達明引述上訴庭判詞指出,接納上訴方提出,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出錯,又指即使沒有引導錯誤,本案亦有實質潛在疑點,判罪不安全亦不穩妥,法庭對接受原審裁決感到不安樂,因此推翻陪審團的定罪裁決,他形容上訴庭的做法是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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