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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事

錄取後,可以取消嗎? 雇主因而付出近17萬的代價

新北市勞工局接獲一起申訴,申訴人小婷(化名)於今年(2020)4月初前往一家貿易公司面試,爾後順利獲得錄取通知後,便於接獲通知同日向原公司提出辭呈,未料小婷依郵件通知上的可彈性選擇報到時間,詢問公司可否延至下個月報到時,公司卻以「因提出延後報到,在這段空窗期變數過大,無法接受要求」為由,取消錄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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