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塔人【vaigoup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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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是一座艾菲爾鐵塔,眼界像塔尖一樣高、胸襟像塔座一樣寛、毅力像塔身一樣堅。

【兩岸四地跨域浮生錄】第7章:澳門官場現形記(上)

香港在主權回歸前,港人都以法治、廉潔和有效率的香港為榮,其中香港廉政公署(以下簡稱廉署)所發揮的作用十分重要,維護香港的廉潔實在功不可沒,每個人只要聽到被約去廉署「喝咖啡」就聞風喪膽,知道自己所幹的壞事已被揭發,很快便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與香港一水之隔的澳門,同樣也有廉署,但兩者的威信高下立見,從香港廉署查出多起重大貪污案來相比,澳門廉署根本不敢打大老虎,只是偶爾拍拍小蒼蠅,向公眾作個交代而已。澳門廉署成立於1992年,到主權回歸前一刻,數得出沒多少大案子,這不是因為澳門社會廉潔,而是官員層層互相包庇,官官相畏,有錢大家齊齊撈而已。

我爸曾經搞過小生意,從台灣布廠買邊角料回來,然後轉售給大陸的買家,當時我爸說每次貨物進入大陸前經過澳門關閘時,警員一定要你打開車廂看看,目的不是要檢查有沒有違禁品,而是看貨物的價值,然後按價收取「買路錢」,每車至少由500元澳門幣起,那年頭一個普通記者的月薪大概才2000元,可見關員食水之深和貪得無厭,如果你不肯給,沒相干,整車貨立刻打回頭過不了關,生意做不成沒人可憐,你要投訴,全天下的人只會笑翻天,因為案子不會有人受理,若受理了還會惹上麻煩,以後想做生意就更難。

70、80年代中國的經濟改革開放浪潮,令當時國內很多地方急需物資,港澳兩地成為供應物資的大門,澳門關口當然也忙個不停,那段時間水警稽查隊負責管理澳門水、陸各大口岸,所以澳門人都知道「水警」是一個肥缺,他們明目張膽地受賄人盡皆知,當聽到你是水警,人們都異口同聲說:「嘩好工,豬籠入水」。而目下我也經常看到很多水警上班開名貴跑車,身上載著粗粗的金鏈,按他們當時的工資收入來算,如何能過得起這種闊氣生活。

回歸後,以為澳門的貪污情況會好一點,但恰恰相反,回歸後的澳門貪污嚴重程度更是無以復加,澳門特區政府成立不夠6年,便爆出了澳門歷史上最大宗、案情更嚴重的「歐文龍世紀貪污案」,這不是一件簡單貪污案,而是一起反映政治、經濟和法治腐敗的公案,從這宗案子看到澳門官場是多麽的荒謬絕倫。

歐文龍被押送上庭

「歐案」的主謀表面上只得歐文龍一人,但從案件所牽涉龐大的金額和複雜情況,根本不合邏輯,歐文龍從2000年到2006年不斷借著批地和批出工程項目斂財,但按當時澳門特區政府官員的職能制度,規定凡超過澳門幣50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必須先經得特首同意方可生效,而歐案所牽涉的工程或土地批給造價動輒過億元,但為何歐文龍可以隻手遮天,難道特首何厚鏵這六年內都在雲遊太虛嗎?而且在審理歐案過程中,發現收受的賄款超過8億多澳門元,但從歐文龍及相關親屬的財產中只追回2.5億,還有6億多元不知所踪,作為一個上司,如果其下屬可以舞弊貪污連續6年,斂財數以億計都不知情,這不是令人匪夷所思嗎?所以何厚鏵是其中一個關鍵人物,但他在整件案審理過程中卻可以完全置身事外。

歐案主要受賄工程

「歐案」更掲示澳門廉政公署的無能,其實歐文龍為掩飾其罪行,透過不同人脉迂迴曲折替其洗錢,但最後意外地被英國政府發現有人用巨款在倫敦購買房產而被掲發,再經香港廉署介入調查,才把歐案通知澳門廉署而被曝光,如果不是歐文龍在倫敦一時疏忽,澳門廉署在「被通知」情況下才立案,相信此案永遠都不會曝光,言下之意,澳門廉署本身跟本就有問題,澳門是彈丸之地,如此猖獗的貪污勾當怎會可以隐蔽6年而不為人知,可見澳門官場和商場之間早已養成了一種賄賂文化,而澳門廉署只是假裝看不見而已,直至2015年廉署在該年工作報告中才肯承認澳門的官商勾結問題嚴重。

澳門廉署第一任專員張裕,他根本不是法律界中人,當年最令人熟識的莫非是一名旅行愛好者,在中方喉舌報章《澳門日報》有旅遊見聞專欄,也為無數左派社團辦旅遊講座,而正職只不過是離島區一名普通公務員而已,但經過多年在親中社團裡打滾,為自己建立起不錯的人脉關係,雖然他在離島區曾與一宗地契(俗稱沙紙契)的侵佔案有關,後來案件不了了之,而當第一屆澳門特區政府成立,也無損他坐上了廉政專員這個重要職位,可見他和何厚鏵之間的關係非淺。

在他之下還設有兩個助理專員職位,分別是一男一女的陳賜豪和杜惠芳,筆者有緣與他倆都是相熟朋友,男的當年從台灣讀完法律回澳時認識,在一個政治社團內共過事,女的是教會會友,她讀完中學後,在澳門進修法律課程,兩位都是做事很有原則的人,不過可惜他們的助理專員一職只做了一年便迅速被撤換掉,比其他後期的助理專員任期有5、6年都來得短,這是個非常重要的崗位,因為實際的調查任務和行動規劃都必需有他們參與,所以很多重要的案件和敏感資料都會經過他們手,他們那麽快就被撤換當然也不足為奇,因為實在太多東西不能讓他們知道了。

澳門不是香港,司法獨立還未被摧毀之前,可將第二任特首曾蔭權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之名被判有罪,澳門也不像台灣,在民主政制彰顯的社會下,總統陳水扁也為貪污舞弊而入獄,在澳門是一萬個不可能發生,澳門的官商勾結太嚴重,除了東窗事發的「歐案」之外,很多事情能蓋住就盡量蓋住,萬一被搬上法庭,很多社會名人就會牽涉在內,包括駐澳的中方官員。

澳門是一個權力封閉的社會,沒有第二個權力可以挑戰到她,就以第一屆澳門特區政府班底來做例子,除了工務運輸司歐文龍鋃鐺入獄之外、特首何厚鏵及其下的五個司長官員大半都沒有好名聲,政務司司長陳麗敏捲入墓地門醜聞案、文化司司長崔世安家族生意與政府工程和項目利益關係糾纏不清、連特首何厚鏵也被香港富商劉巒雄間接指控,說他在澳門的地皮被綽號「大鼻」的人搶奪,而「大鼻」就是澳門江湖中人口中對何厚鏵的匿稱。

最後,澳門的土地供應制度也有問題,澳門一直將土地「競投方式」採用暗標做法,這顯然給貪污或官商勾結開了一扇方便之門,在澳門300多幅官地出售中,只有一幅曾採用公開拍賣形式,其他都用閉門暗標方式進行,政府在公報了某幅官地可以開投的消息後,在指定期間接受合資格業界人士投標,至於標書有多少份,和標價是多少,政府是沒有責任向市民交代,所以到底有多少人投標,中標者是否是最合理的標價,市民一概不得而知,所以歐文龍和他的同謀在這個關鍵問題上鑽了空子,如果澳門政府將全部土地都像香港一樣採用公開拍賣,相信會杜絕有些人借土地批給來乘機上下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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