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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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日線。台灣高雄人。二十歲後流浪到台北工作七年後回高雄定居至今。從事接案工作十餘年。大多數時間從事的事都跟書和出版社有關。更多內容請看置頂關於我,或至我的個人網站:https://www.sunlinedesign.com.tw/,e-mail:sunline.liu@gmail.com

七日書:Day2,大雄的空地,籃球場,電影院!

我們總會在生命裡感受到某種魔幻,有些能陪我們成年、老去,有些礙於時間、空間的轉換皆會消失,但我們依然能夠在每一個年歲擁有那個依然感受魔幻、想像的能力,每一個年紀對我來說都是後來的我的小時候!但肯定的是,電影院的黑,絕對是能讓我安心入睡的所在!

「小時候」認為有魔力的空間,啊!「小時候」,多小的時候呢?讓我現在回看,我的「小時候」應該包括了「成年以後」呢!


大雄的空地

家門前的空地,小時候(真的是小時候的時候)有一艘船!那時候同齡的鄰居很多,我們都在那塊空地上玩耍,也有像《陽光普照》裡阿豪講著司馬光的故事那樣,真的有個大水缸在那裡,我們也真的玩過躲貓貓,但沒有人沒被找到就是了。

那是極無憂的年紀,每天就是玩到太晚回家被罵被揍,有時還躺在床上睡著了!那船以現在的年紀看,應該不是太大,大概是大立百貨頂樓那艘海盜船那麼大,到底為啥停在那塊空地也不可考了;每次哪個親戚從鄉下進城(屏東潮州或高雄縣林園)來「高雄人」我家的時候,找路的時候都會說:「看到那艘船就到了!」

後來空地移走了那船,就是偶爾會堆上什麼廢物的空地,我以為會有大雄躺著的大水管被移到那兒擺放,我可以躲在那裡像大雄一樣會遇見小叮噹的魔法,但從來沒有真的發生,倒是母親有回因為我玩火(真的差點燒掉的那種)把我趕離家裡,帶我到那空地坐,給我麵包讓我不準回家。

我有哭嗎?我忘記了。好像有又好像沒有。我當時應該是在想「什麼時候可以吃那幾顆麵包?」那是晚餐過後了,我可以吃嗎?它是早餐嗎?我現在吃了,早餐沒東西吃怎麼辦?可以回家說我把麵包吃掉了、肚子餓了嗎?我還沒想完,母親不捨從五樓陽台看我孤伶伶地坐在那也沒跑,大概不到三十分鐘,她就下樓把我拎回家了,我應該邊走邊拆了麵包吃掉了!

我有問母親我可以吃嗎?我也不記得!但沒有意外地我如果去問母親,母親應該還是會好氣又好笑地說起我那天的壞事跟蠢事,再說起我從小似乎天不怕地不怕的大膽;母親應該從來不知道,我不是大膽,我啊!可能只是在玩火差點燒起來的驚嚇與沒事了的放空中還來不及反應過來而已!


籃球場

你們有過那種感覺嗎?

十五到十八歲,我幾乎每天都在球場混一個小時以上(十九、二十歲是沒課就會回高中的球場)那座球場應該裝滿了我青少年無處可去的叛逆和為什麼吧!我不喜歡回家,但我戀家,我沒那麼愛出門,那座球場可能是我當時「家」以外會窩著的唯一地方。多年後,我只要走進去那座校園、拿起籃球站在籃球場上,我都有莫名火燙的手感,像我還是十七、八歲那樣!

若是我跑動起來,現在也真的跑不起來了,但是我就算閉上雙眼,我都還是知道籃框在哪個位置、我離籃板有多近!

那是身體與那個空間的記憶,即使年過三十五後至今真的跑不太動了,但那座球場與我十七八歲的靈魂,似乎還是彼此相通、可以互相召喚的!

或許在那裡的某一個瞬間,會聽見青春年少的我,像電影《情書》裡在球場的另一端對現在的我大叫「お元気ですか?」,而現在、當下的我,可以很豪爽的對他回應:お元気です!


電影院

二十一歲初戀分手後,我有過一段一年多的情感空窗期,像是療癒著什麼一樣在修復碎掉的內心。我從台北搬回高雄又在三個月回到台北,工作換了、住的地方倒是離分手前的位置不遠都在木柵,但工作卻從東區再往台北的西北挪動到了龍江路、中山女高旁!

跟初戀在一起時我們看過不少電影,士林夜市我們看過李安的《臥虎藏龍》、西門町的真善美我們看過無數部文文藝藝的首輪、木柵與景美的二輪戲院是我們拿衣服去自助洗衣等衣服洗好時會窩著看電影的地方⋯⋯

沒人一起看電影的那一年多,我幸運地得到一個五點四十就下班,也一定要下班、老闆不愛你加班的工作!那是「責任制」和22K瘋狂啃蝕上班族成為社畜的前期。我沒什麼朋友,若當時有社群網站,我一定、絕對會在六點前坐在電影院裡打卡拍照,向世界宣告:「我下班在看電影了!」

電影院在那一年,成了我除了家以外最常去的地方(因為台北打籃球實在不易)。龍江路附近的長春、西門町的真善美(坦白說我不太記得那時還有哪些電影院)木柵與景美的二輪戲院、公館的東南亞、福和橋下那間我記不起來的戲院,後來去信義基隆路交叉口工作,一旁夜市裡的二輪電影院⋯⋯全都有我二十多年前算是我小時候的足跡!

有另一半的時候,看電影會有人陪,後來看電影的伴換成了姊姊,或依然喜愛一個人坐進電影院裡,卻經常在看電影的時候安心入睡。

電影院接納了我成年後的不安,我經常在自己覺得神經快要斷線或是已經無數日無法安睡的時候,走進電影院也不為了看電影(但一定是挑自己想看的片)就進去吃零食、睡覺,如果覺得必要應該要把睡著的部分補齊,我會再花一張電影票的錢,把那部電影好好再看過一回(不記得有沒有過,但記得我有很多部電影都是看院線三到五次以上,後面的幾次我大概都會睡掉半部電影!)

以時間去區分那個「魔幻之地」或許是「成年人」的用法!

我們總會在生命裡感受到某種魔幻,有些能陪我們成年、老去,有些礙於時間、空間的轉換皆會消失,但我們依然能夠在每一個年歲擁有那個依然感受魔幻、想像的能力,每一個年紀對我來說都是後來的我的小時候!但肯定的是,電影院的黑,絕對是能讓我安心入睡的所在!

圖:應該是2008年我用四格底片機拍的我家!

我是白天寫好的。因為起床的白天我要寫另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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