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kira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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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科大學生,熱愛推理、近代史和電子遊戲 個人博客:https://blog-sokiraon.com 感謝大家的支持!( •̀ ω •́ )✧

密室講義:特殊密室篇

原文登載於我的博客。有一些刪改。


前一篇文章里,我們討論了密室的「動機」;再加上之前所探討的種種「手法」,這本講義似乎已經很完備了(自以為如此)。不過,事實是,一旦你嘗試給某個事物做分類,結果就註定不會完美——總存在一些可能性,看上去好像屬於某個類別,仔細一想又好像有點牽強。本篇也不例外。

因此,為了讓講義更加充實,我添入了這篇文章,打算介紹一下那些遊離於正篇之外、有些「特殊」的密室。


一、開放的「密室」

「密室」這個詞,往往會讓人聯想到「房間」。不過,廣義地說,像廣場、走廊這樣開放或半開放的場景,若是因為證人或者客觀證據的存在,呈現出了「不可能犯罪」的景象,它也從事實上成為了一個「密室」。

我們不妨舉兩個例子加以說明:


1. 雪地里的足跡

有經驗的讀者應當知道,雪地,或者與其性質相似的泥土地,經常能夠成為破案的重要線索。這源於一個基本事實:人走在鬆軟的地面上會留下足跡。但是,一些更有經驗的讀者會明白,有時候足跡告訴你的並不是事實

我們來看一個比較經典的場景:被害者陳屍於廣場中央,周圍被積雪覆蓋,只能看見一條足跡通向屍體。這時,廣場就成為了一個巨大的「密室」。

首先,這可能是自殺或意外,不過在這裡討論這兩個問題沒啥意思。

那麼,這就是謀殺了。接下來的問題:足跡是如何產生的?

首先,足跡只有一條,說明犯人和受害者並沒有同時走在雪地上。

那麼,就有三種可能:足跡是受害者留下的;足跡是犯人留下的;足跡是用特殊的方法留下的。(我們不討論有第三者存在的情況)

  • 受害者留下:不太可能。若是排除「遠程殺人」的手法,那麼犯人只能沿著受害者的足跡行進,而這會顯得很不自然——因為受害者此時尚還活著,他不太可能對此視而不見。
  • 犯人留下的:很可能。方法是:犯人在降雪後,扛著被害者走到廣場中央,之後再沿著先前的足跡倒著走回;或者,犯人在降雪前就殺死受害者,等待降雪後,再用同樣的方法製造足跡。
  • 特殊方法:事實上,犯人根本不用親自留下足跡 。秘密是,在地面上事先按照足跡的形狀撒上鹽——雪遇鹽後,會加速融化,從而露出腳印形狀的地面,一條足跡也就這樣形成了。

類似的情景還有很多,不再贅述。


2. 眾人的死角

目擊者的證詞往往是很重要的,但俗話說「當局者迷」。有時,兇案明明就發生在證人面前,但他們由於先入為主的觀念,對此「視而不見」,給兇案的偵破帶來了極大煩擾。

我們還是從實例出發吧!假設有這麼一個場景:

示意圖

這裏,我們用到了和之前相同的丁字走廊,不過做了一些修改:走廊的三個末端分別站有一人,他們監視著走廊中部的門,以便在犯人出現之時將他當場擒獲(至於他們怎麼知道的?不要在意細節)。正在那月黑風高之時,門開了,犯人從中走出。於是,監視者開始了行動。對方見兩側有人,先是選擇前進,卻也很快被逼回;就在他逡巡之際,其他人趕到,一齊向他撲去,可卻撲了個空!前一秒,他們還感覺與犯人近在咫尺,下一秒對方卻已不見了!這是怎麼回事?

當然,這裏沒有魔法,犯人一定是用什麼方法將自己隱藏了起來。可是,從圖上來看,他能躲去何處呢?再說了,明明有三個人看著……

等等,真的有三個人嗎?門兩側的人可以看到彼此,那倒還好說;可誰知道正對門的那個是不是真的在呢?如果能想到這點,問題就迎刃而解了。解釋是:正對門的就是犯人本人,他悄悄從窗戶溜出,通過其他途徑進入房間,再從門裡出來。至於他為什麼會先向前跑,也不是因為慌不擇路,而是為了爭取時間,從而卸下偽裝。

經驗法則:證人不總是誠實的,尤其當有好幾個的時候


二、無意為之的密室

我們之前曾多次談到一個詞:先入為主。當時所做的闡釋是,人們的一些固有觀念被兇手所利用,從而隱瞞自己的犯罪事實。不過,讀者們是否想過,固有的觀念也有可能導致相反的結果?比如說,明明是一場意外,卻被當作了謀殺

舉個例子:死者陳屍在一個密閉的房間內,身上有外傷,房間內部十分凌亂,乍一眼看,顯然是被人襲擊;然而經過仔細調查後,卻沒有發現外人進入的跡象。

讀者們應該立刻就會有這樣的想法:兇手一定是用了極其巧妙的手法,來隱藏自己的犯罪事實。不錯,確實可能是這樣(尤其是在推理的 世界中)。

但並不一定。設想這樣的情形:某天夜裡,X鎖上門窗,上床睡覺。只不過,他這一覺睡得可不安穩:X做了一個可怕的夢,並且,由於噩夢的作用,X做出了一些非常激烈的動作。這些動作可能導致他從床上摔下,撞到尖銳、堅硬物體;或者,如果X身旁剛好放了把武器(比如說…一把不太可靠的老式手槍),那可能就會…我想大家都懂。

還有另外一種情形:X嗜好喝酒,某天夜裡,他鎖上門窗,自己在房裡對月獨酌。不幸的是,X飲酒過度,陷入一種半癲狂的狀態,跌跌撞撞,四處亂竄,從而引發了悲劇。

鎖上門窗是個好習慣,但卻不能避免一切的不幸。


三、給偵探們的建議

1. 任何情況下都不要輕易下結論。(否則可能被反轉糊個滿臉)

2. 懷疑所有能懷疑的人。

3. 接上條,必要情況下,要懷疑偵探。

4. 越不可思議的事,越說明一定有合理解釋。

5. 接上條,永遠不要相信消失、瞬移之類的鬼事。

6. 有時候你第一個想排除的可能,就是真相。


好的,「特殊密室」篇就到此爲止了。各位覺得怎樣呢?

本篇的目的,主要還是在「補充」,因此敘述並沒有一個主的脈絡,行文邏輯可能不像之前那樣連貫,還請見諒。

密室講義的核心內容,也就到此爲止了。不過,之後還會有一篇總結性質的文章。此外,我還打算寫一些原來沒有的「新內容」。

敬請期待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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