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撞墙
鬼撞墙

揭露易富贤和反节育派造假,就跟鬼撞墙一般,一次次兜兜转转,把自己撞得头破血流,却怎么都撞不破那屹立如墙、颠扑不破的谎言与谣言。不过一想到这个国家的历史也是如鬼撞墙一般兜圈子,我也就释然了。

白马非马,五毛非狗:要不马特市也建立一个“敏感词库”?

昨天因为在评论里说到“五毛狗”这个词,结果被我在马特市的专用五毛(非狗)举报,Matty要求我删除评论,否则禁言两周。

最后我当然只好删除了那个“狗”字,但我心里对Matty的处理是非常不服气的。

为什么呢?因为我认为狗狗比五毛可爱多了,把五毛称为“五毛狗”,受辱的应该是狗狗,而不是五毛。我完全是为了不让狗狗受辱才删除掉“五毛狗”的“狗”字。

就让我从动物行为学和形态学这两方面论证这个观点吧。

首先,从动物行为学的角度看,狗狗比五毛更讲原则,更遵守规则,因此比五毛可爱。

以前我们村的一位大妈家里养了两条狗狗,一条是黄的,名叫“旺旺”;一条是黑的,名叫“招财”。从“旺旺”和“招财”家路过的时候,看到它们俩在门口玩,我都很喜欢跟它们打招呼,讨好它们。可是“旺旺”是一条非常有原则的狗狗,它对主人忠心耿耿,是不会被我的甜言蜜语收买的。不仅不会被我收买,而且它还把我的讨好视为挑衅。于是,每次我路过时跟它们俩打招呼,“旺旺”都会非常凶恶地狂吠。“招财”的立场没有“旺旺”那么坚定,如果“旺旺”不在场,我跟它打招呼,它顶多不理我。不过它跟“旺旺”友谊深厚,如果“旺旺”在场,而且对我狂吠,“招财”也会加入进来,组成护家抗收买“统一战线”,一起对我狂吠。

大妈家比较贫寒,大门就用一块生锈的铁板凑合,门与墙之间有一条很大的缝隙。有时“旺旺”会从那条缝隙里挤出来,凶巴巴地追着我狂吠,直到我拐过胡同中间那条支路的拐角,从它们俩的势力范围内消失才罢。当然,有时大妈也会呵斥它,然后它就狺狺地收兵,打道回府。

但是这个“旺旺”真是非常遵守规则的,如果我在它们的势力范围(院门外左右各10米左右的胡同)外碰到它,它就不会吠我。任凭我怎样笑嘻嘻地逗它,它都会把脸别过去,假装不认识我。

不单“旺旺”非常遵守规则,就连为共匪专制统治服务的警犬,也是非常遵守规则的,绝不会随便对人狂吠。

有一次我在街头看到两个警察带着两只警犬巡逻。我是很讨厌警察的,但我喜欢狗狗。看到两只警犬很守规矩,我不禁口出“嘬嘬”之声(我们这边唤狗的声音),跟它们打招呼。警犬一闻就知道我不是坏人,所以也不对着我狂吠。因为太喜欢它们了,我不禁跟警察聊了几句。警察也被我对狗狗溢于言表的喜爱所蒙蔽,全然不知我是一个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反贼,居然比较友好的跟我聊了聊。

这两个故事说明,不管是作为中华田园犬的“旺旺”,还是为共匪专制服务的警犬,都很遵守规则,不会随随便便对着别人狂吠。与它们相比,五毛虽然也是为共匪专制服务的,就非常不遵守规则了:它们在墙内(其势力范围内)会恶意谩骂骚扰围攻甚至举报那些敢说真话的人,到了墙外(五毛的势力范围外)也依然如此嚣张。由此可见,从行为学上看,五毛不如狗狗可爱。

接下来我再从动物形态学的角度继续分析。狗狗身上通常都长着浓密的毛,即使号称“中国无毛犬”的那种狗狗,至少头顶、耳朵、四肢和尾巴上也是有毛的,看起来赏心悦目,摸起来软软乎乎,据说还有助于降低血压

而“五毛”呢,顾名思义,身上只有五根毛,都不用摸,想象一下一种只有五根毛的动物,就觉得浑身起鸡皮疙瘩。想象力过于丰富的人恐怕还会觉得这种动物(所有人类都是动物哦,五毛也是同样)令人作呕。(如果哪位五毛身上的毛超过五根,建议你们把多余的毛薅掉,做一只名副其实的“五毛”。)

所以,从动物形态学的角度看,狗狗比五毛不知道可爱多少多少多少多少倍。

综上所述,无论从动物行为学还是动物形态学上看,狗狗都比五毛可爱。说五毛是“五毛狗”,这不是骂五毛,而是抬举五毛。五毛不识抬举,居然认为“五毛狗”这个词是骂他们,只能说他们太没有自知之明了。

当然,从法律的角度说,狗狗也是有名誉权的。我把五毛称为“五毛狗”,把可爱的狗狗跟恶劣的五毛联系起来,确实有损狗狗的名誉,有毁谤狗狗之嫌。但名誉权这方面的官司应该属于民事诉讼,只有被侵犯了名誉权的狗狗才有资格检举我。

但遗憾的是,人类基本上是不懂狗语的。例如每次我出门的时候,对面赵家的狗一看到我就会对着我狂吠。我就时常怀疑它是在用非常难听的狗语骂我,但我不懂那么复杂的狗语啊,虽然心里感觉被骂非常不舒服,也拿不出自己被骂的证据,完全拿那条赵家的狗没有办法,只好任由它骂去。

对门赵家的狗狗,长相比较猥琐。

同样,狗狗通常也只懂得非常有限的人话。因此,要让狗狗明白“五毛狗”这个词侵犯了它们的名誉权,几乎是不可能的。要让它们到马特市来检举我,几乎也是不可能的。五毛代替狗狗,向Matty检举我,完全是越俎代庖,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除非有一天某条狗狗进化到能够懂得名誉权之类非常抽象的概念,然后检举我,否则从法律的角度看,我使用“五毛狗”这个词是不违法的

有鉴于网络上的文字交流只能“见字如晤”,如果真有那么一条狗狗进化到能懂得此类抽象概念的这种程度,我还是希望Matty能够先对这条狗狗做一下“活体验证”——让狗狗录一段视频证明它能够读懂人类的文字——再考虑接受它的检举。

要不然马特市也学兲朝墙内网站,搞一个敏感词库(当然这个词库必须是透明的)?让市民知道哪些词属于禁忌词,并在大家发表文章或评论时自动提醒市民必须修改此类词汇才能发出去。

对于我的意见,不知道 @Matty 怎么看呢?非常期待您的回应。也希望广大马特市民能够就这个问题提出更多珍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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