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宁做我
毋宁做我

I read about the good, the beautiful, the self and love. *The better part of my heart is open.

理性而残缺

在面临大是大非的问题时,我们习惯性地和自己的内在情感和感受作切割。我们希望自己的行为表现得更理性,从而更抽离自己主观的偏好和意趣,以达到中立。在类似紧要关头,我们的选择说明我们对自己的情感和感受并不信任。于是,我们看到,在 MeToo 运动中,一些人提醒道,在当前焦灼的状态中,我们应该对愤怒(anger)和义愤(resentment)保持警惕,以免陷入又一场猎巫的狂欢中。

把矛头对准愤怒和义愤一类的情绪,本身就带有猎巫行动的意味。这无异于说,我们应该警惕武器,而对使用武器的人只字不提。根本来说,我们应该警惕的不是情绪表达,而是内在对他人的冷漠和无动于衷。愤怒本身并不必然意味着负面的情绪,它可以是正义诉求的一种激越的表达。

这是因为它本身自带某种“对峙”的因子,要求人们直面某种 status quo 而无法回避。一旦用于正当的理由,那么它就能更加鲜明地强调“伤害的严峻”,无论是被损害的利益,还是被侮辱的人格,它让置身道德共同体的人不得不意识到“这是个紧要的议题”。与愤怒,义愤等火热的情绪相比,遗憾,惋惜等更为温吞的情绪无法实现这种必要的对峙。

摒除情绪的理性方案本身也有瑕疵。首先需要破除的迷思的是,理性中立客观的立场并不适用于任何情境,在大多数情境中保持理性也有其弊端。最明显的弊端在于,它会影响我们的 moral vision 的完整性。所谓 moral vision,就是我们在面对任何场景时,对于所有道德信号的知觉。这种 vision 本身是一种类似直觉的感受,因其对善恶的敏锐度而成为促使我们关注道德问题,乃至践行道德行为的触发机制。

采取单纯的理的立场会导致我们的 moral vision 变得残缺,这是因为理性人倾向于关注与道德责任和义务等有关的信号,从而忽视其他重要的道德信号。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遵守康德的绝对律令去把受害者“不仅当作工具,也当作目的”来看待,从而维护他们的理性人格的完整性。他的行为履行了任何理性人“应尽的义务”,但是仍然会让我们感到有所欠缺。因为在他的眼界里,似乎只看到了待完成的义务,而没有看到待关切的个体。履行义务因其普遍性而变得千人一面,在关切所要求的“对无可取代的个体的关注与爱”面前显得黯然失色。

因为 moral vision 的不完整,理性人的行动也许是正确的,但是它依然缺少 Raimond Gaita 所推崇的一种特质:loving tenderness。因为早在 moral vision 形成之初,理性人就对所有情感和感受都保持警惕,并将它们一一剔除。

It is doomed to fail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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