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田
木田

我是個頽廢的書癡

從教育局長的「偉論」想到離經叛道者的創意思考

可以發揮無限創意的小朋友

最近教育局對一名老師打壓,以最嚴厲方式懲治該位老師,就是用停牌手段使老師終身不能再涉足教育界。一眾教育高官在記者面前說該位老師甚麼有意地、有計劃地、有預謀地把港獨思維帶校園,荼毒孩子……等之類的「偉論」。現先不談那些教育官,有沒有以客觀的態度,審視那位老師所得到懲罰是否合理。但這些高官卻使我想起中國四大名著之一的《西遊記》,主角孫悟空,做事從不按記定規章處事,任我而行,他闖進海宮,奪去了定海神針;闖進天廷,把天廷上的一眾高官氣得如熱煱上的螞蟻。孫悟空絶對是離經叛道者,當讀者讀到此時,不禁心裡叫絶,好像為廣大受壓迫的羣眾舒了口氣。最後雖然被佛祖鎮壓,但也給與翻身機會,在取經途中能發揮所長。

孫悟空大鬧天宮

這位離經叛道者孫悟空受到廣大讀者的歡迎,至近世一些超級英雄電影的主角莫不是反叛、不守既定的社會規範,按個性行事,也是離經叛道者。這些超級英雄往往受到大眾歡迎,甚致成為模仿對象。不禁問,為何離經叛道者如此受歡迎?難道大眾認為沒有社會規範的社會更切合理想社會?當人人不按規章行事,社會秩序蕩然無存,社會豈非更混亂?現今青年人面對打壓如何自處?勇於做離經叛道者,與社會規範決一死戰?還是採取妥協,順從的態度,在不情願下跟制度走?

我們不妨思考社會規範的由來,社會規範一般是指社會上普遍認可的行為,包括風俗習慣、法律、宗教教條。人類最初的漁獵社會中,為應付大自然各種危機,便聚族而居,亞里士多德認為,人類有合群的本性,注定要聚眾而居[1]。當聚族而居時便有了群體,便需要有規範協調彼此的關係,這些規範必須得到大多數人的認可,並且為族人帶來最大的效益。基於地緣分別,不同族群便出現不同的規條,更因對大自然的敬畏,出現了不同的神明,不同宗教便產生,更多繁複的規條產生,對人的束縛更多。隨著社會進一步發展,當中有才智過人的人成了領袖,有人卻成為了奴隸。社會不斷的發展,規範愈複雜,甚至出現了一少部分既得利益者,掌控著大部分老百姓,很多時社會規範的訂定只是保障少部利益分者的權利,社會走向不公義;大部分人在受壓制下生存,每天勤勞幹活,奉養少數上層階級的人。老百姓透過想像,塑造了超級英雄,他們離經叛道的行為,砸碎吃人的各種規章制度。透過這些英雄故事,老百姓的苦悶得到舒發。

過往離經叛道者往往是貶詞,今日卻被認為是展現個性,勇敢與創意的表表者。顯然是社會更重視個人,難於容忍權力只集中在少數人身上。極權者有些是憑武力保住權力,有些則假借修改法例而使自己之權力更鞏固;他們無所不用其極,嚴打有批判思考的人,以武力假法治之名牢牢地監控人民,目的是維護個人或少數人的權力永續。翻看史書,古今中外,不少地區皆有這種情況發生。離經叛道者在當權者眼中,仍是萬惡不赦之徒,想盡方法打壓。極權統治者對教育的監控,非常嚴密,當權者只希望塑造出只有一面思想永遠忠承的人,永遠只依上級行事,不管該事是否符合人情道理;極權者心中唯一的教學理論是絶對的服從。於是不合理的事情隨之而來,社會發展停濟不前,老百姓更活在苦難中。


從事幼教工作三十的我,聽教育高官的「偉論」不禁心寒,今後的孩子會被塑造那一類的人物?會不會被教導成沒有靈魂的人,只懂按上級指示做事,不管合理不合理?社會將來會變成怎樣?為何不相信孩子?不容許孩子稍有離經叛道的行為?我想起數年前有一項教學活動,由一群五至六歲的孩子為玩具熊(34×27×32cm)設計小屋,材料不限,分成小組合作,若五人一組,自由組隊。其中一組商量了那一位負責帶材料,那一位負責設計。當中一位不理會,自行帶了些特別材料回來,又不按原先的計劃負責他的工作。他們便爭執起來,並向我投訴,我只跟他們說,他們應好好商量協商,沒有訓斥那位小朋友。那位小朋友帶同他的材料獨自走到別處自己創作,其餘四位繼續創作。獨自創作的一位不久便完成,且能容納那動物熊。其餘四人則用了很長時間還未做好,一是材料不合適,一是不合大小,或是容易倒塌。獨自創作的孩子,完成初期很開心,不久便感覺很悶,很無聊。他看到同組的小朋友用了很多方法也不成功,忍不住加入,同組小朋友沒有拒絶,之後他竟然把原先自行創作的小屋拆掉了,把自己材料給他們,其餘四位竟然聽他的意見,他們再次合作起來,很快便成功了,他們非常高興。曾獨自離開的小朋友比先前更開心,笑得更燦爛。

為小熊設計五星級之家

看到他們從爭執到合作,最後成功了,使我想到假如在他們爭執時把不跟規則的小朋友懲罰,迫他一定要按規則做。那位小朋友會否心甘情願地和他人合作?他的創意會否發揮得好?故此要相信孩子,不能每事以懲罰或壓制方式,迫他每事按規章辦事。孩子會彼此互動下,建立倫理關係。師長們能採取寛容態度,容許有自由空間讓他們反省,容許不同意見,他的創意會發揮得更好。教育局官員有沒有思考這一點?還是只逢迎上級行事,違反教育工作者的應有原則?


[1] 宋林飛著,林端校訂《社會學理論》,台北:五南出版社,2003年8月,頁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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