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明
理明

耳机与拟象的普鲁斯特

在少年作家们的歌声中,我去到一个布满脚印的地方,看已经脏了的雪,并学着她们的样子最后一次将冬天遗忘。

一个未完成的小说开头

“我们称为精神的东西,已透出它大量的迷幻本质。”

音乐播放器从阿尔多·奇科里尼切到一支自称是新浪潮的乐队,而这种风格的乐队已经同质化到了难以欣赏的地步。听觉在后信息时代愈发电子化,不仅以数码作为存储介质,其本质也趋近于数码。你只要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就可以用FL Studio或者Cubase写歌,再用MIDI键盘演奏出来,全人类的音色都应有尽有。

就像在这个时代,人想要得到什么都好像很容易,实则只有依靠幻象才能生存。

手机自然可以播放,但我选择往旧MP3里灌好整理妥当的新歌后塞上耳机出门。其实很幼稚,因为无用。还是要在和收银阿姨讲话或者碰见仅仅是面熟的人的时候取下至少一只耳机,用压低了的嗓音交流,努力让自己看起来熟练自如。然后我拎着速食品和冷咖啡爬去清早的教室。用过移动支付之后我转头就恨上了智能手机,生活因此堕入无尽的虚伪和平庸,只剩下破碎得可怜的只言片语,蛀出一片巨大的、腐朽成粉末的缺陷。这绝不是抱怨乏善可陈或怎样,我是说,有时候日子过得狗血喷头也徒有虚名、毫无美感。

第二天MP3坏掉了。世界空空如也。得写点东西充实它,我想着。


关于音乐的事

恰好是十年前,我常常用那只本是用来学英语的MP3在傍晚听着Radiohead的歌跑步,像一道横冲直撞又没有具形的幻影,掌心握着一块孤单的紫色。直到现在每当我听到他们的歌,还是会想起那几年的冬天特有的霾味。

我从萌芽系少年作家那里学到,先要时刻戴着耳机听“头都要炸掉”的摇滚乐,专辑发行时间要早于2004年,再不济也要是王菲窦唯朴树;然后用脚在课桌下打节拍,课间就把音量调到最大,挟着萨特和弗洛伊德的书逆向穿过人群。

我一直记得有个女生在杂志上写过,她和一个同样喜欢Radiohead的男生专门在周末去街上听《Creep》,短短的耳机线让人挨得很近,她说她们都最喜欢那句“I wish I will be special”。但我一直都是一个人听歌,最喜欢的是更容易被听到的“I don’t belong here”。

2020年2月的某天,我梦见走到一处断壁残垣的尽头,暖季风吹散了几张乐谱,我伸出手却失了平衡,攀着那残垣不断跌落,下方传来歌声,“临行临别,才顿感哀伤的漂亮……”

那之后我曾和朋友一起写故事接龙。于是我很轻松地写道:

音乐确实拯救过我。因为一直在选吃下安眠药后单曲循环哪首歌,最后决定听《灰色的海》,结果是会员限定播放,暂时又没有钱续费,之后不了了之。

按照普鲁斯特效应的原理,音乐应该能比我更好地回忆这一生的走马灯。比如《No Surprise》和十年前的冬天公交车上的《南方周末》(那时我无端以为这首歌写的是圣诞节),还有无数首歌,无数个耳机线缠到脖子的午夜和无数个宝蓝色的清晨。

很多年前反复听着某些歌的时候,就试图预言自己是否会在以后想起当下的这段时间。但刻骨铭心的事其实并没有少年作家们所写的那么多,只不过是不断递进的平凡与递增的平庸让青春显得有些荒芜:重复着戴耳机过马路,重复着走在白天的河堤上,重复着路过黑暗中接吻的情侣,重复着用铅笔编写贫乏的故事,假装全都在我的生活里发生过或者即将发生——玩着循环往复乐此不疲独角戏,最后全都锁进拉链背后。

试图回忆所有出现过的音乐,大多用来感伤,以及抵抗沉寂。像那张专辑的名字“你王菲所以我王菲”,毫无道理,令人着迷。于是我一直患着戴耳机的强迫症,畏惧失去耳机却走在空虚的路上,畏惧摘下耳机露出慌张的自己,畏惧平庸在时间轴上的累积。每首歌到最后都唱着同一句词:回到过去,回到过去,回到过去。


天空在塌陷,拟象在破裂

然后我走进一家琴行,替自己做下决定去学架子鼓。教课的老师面庞黝黑但热情似火,热情得让我感到一种虚无的羞怯。那老师同我讲过自己欠债陷入人生困境的故事,无比坦诚地鼓励我振作。结果不到一月后他便开口向我借钱,借了200人民币,一个不多但微妙的金额。那时候我19岁,意识到拿捏我的心智是实在是太容易的事,我的乐队梦也在那个火热的秋天轻飘飘地坏掉了。一起坏掉的还有我最后一个MP3。后来那个冬天一直在听一些出名的grunge乐队,把自己装进“一个安稳的普通人”的套子里,却在发觉“普通”之困难并厌恶了演戏后毫无契约精神地全身而退。

过了20岁生日就很想写些什么留住听MP3的日子,然而除了未完成的开头什么也写不出来。就像我一直沉浸的不过是拟象,是音乐的面具,而当我试图变成“我”的时候,又不知正在变成谁的拟象。不过是违心地记述阴天、尘埃和糟糕的爱,由此付出的代价便是承载了往后多年寒湿的冬日和失温的水杯。所有迷恋过的迷恋都被溶解成液态的符号,随同MP3一同逝去了。

一个叫红线的网友说真正爱过摇滚乐的女人只会说I hate rock n roll。我也不得不承认浪漫与神话是极轻易的手段,而那神坛的面目又如此不堪。欺骗不知是从何时开始的,只见到在那新奇体验面前有如婴孩般的人们,簇拥着性和酒精的烈火起舞,最后被神坛下的虚空吞噬殆尽。

虚空说,璀璨、反叛、永恒都是我。它伸出的手臂上刻满死去的人的名录,它脚下的地板不断坠落。

然后我退出这充满另类神性的舞会,从矛盾的人群中游回外面的世界。依然是冬天,只是空气里不再有北方供暖的味道,掌心也没了可以依偎的紫色屏幕。我想对红线说you are right,但是红线离开了我能找到她的网络,尽管我也从未真正地寻找过她。

回到过去,回到过去,回到过去。

我还是生了一种并不存在的痼疾,病症表现为想念自己并不存在的过去。假装曾经和一群人互相作伴,她们都有着模糊的脸庞;假装天色总是很暗,因为晦暗才足够寂寞;假装一些简单的忧伤。在所有人都只用极少的手势和短语交流时,一群翘了课的少年作家穿着卡其衣服和帆布鞋,爬到山坡上煞有介事地唱“啦啦啦啦”。一个少年作家唱了筠子的《青春》,“继续走继续忘记/在我没有意识到的青春”,我一直都记得筠子是不该在23岁死去的。漫天的粉末散落下来,像是那片蛀掉了的虚空。在少年作家们的歌声中,我去到一个布满脚印的地方,看已经脏了的雪,并学着她们的样子最后一次将冬天遗忘。“恍惚中我求着美好/求着妈妈的拥抱/而我又能在温暖里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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