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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王实味到刘晓波:中国当代文字狱囚徒编年录

野兽按:这是独立中文笔会收集记录的当代文字狱的受难者见证之书。Freedom is not free。正是由于这些先辈的屡败屡战,我们才有了现今一点点的自由。

见证是一种道德记忆,它的对象是灾难和邪恶。任何亲身经历过苦难的人都是苦难的见证人。

但是,即使在苦难过去之后,也并不是所有的苦难见证者都能够,或者都愿意为苦难作见证。在“是见证”和“作见证”之间并不存在着自然的等同关系。“是见证”的是那些因为曾在灾难现场,亲身经历灾难而见识过或了解灾难的人们。

“作见证”的则是用文字或行动来讲述灾难,并把灾难保存的公共记忆中的人们。第一种人只是灾难的消极旁观者,只有第二种人才是灾难的积极干预者。从“是见证”到“作见证”,是一种主体意识、道德责任感和个人行动的质的转变。

为苦难作见证,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实现作见证的意愿,不仅需要见证者开口说话,而且还需要有愿意对受害者付出同情心的普遍公众和允许受害者说话的社会环境。

在一个苦难见证者众多,但却很少有人站出来作见证的社会里,增强“作见证”的意识便更加是培养公民人格和发挥公民作用的重要内容。有了“作见证”的意识、愿望和行动,灾难受害者(从历史灾难到大大小小社会非正义事件)才不至于只是生活在屈辱的沉默之中。


中共當代文字獄之登峰造極,顯然是陳獨秀等創黨人所始料不及的,以至中共開國者毛澤東也公開承認:「秦始皇算什麼?他只坑了四百六十個儒,我們坑了四萬六千個儒……」事實上,中共治下被迫害致死的文人早已遠不止四萬六千,而與此相關的文字獄囚徒更是難以計數。本卷編年錄《從王實味到劉曉波》所收的案例,從1947年到2010年共六十四年,每年一案作為典型代表,當然遠不足以體現全貌之萬一,只是作為中國當代文字獄案例文獻彙編的一個開端。

張裕

本名張鈺,湖北省武漢人,僑居瑞典的中國公民。1977年畢業湖北化工石油學院(現武漢工程大學)化工系,留校任助教;1981年底赴瑞典皇家理工學院留學,1987年獲無機化學博士學位,留校任研究員至2005年。他在從事科技研究之餘,於1990年創辦瑞典《北歐華人》月報任發行人、編委、社長、總編輯至1997年停刊;1999年起任《北歐華人通訊》月刊編輯,2002-2007年任總編輯。2002年,他加入國際筆會所屬的獨立中文筆會,並自2004年起,相繼擔任獄中作家委員會協調人、秘書長、常務秘書,現任副秘書長兼發行和翻譯委員會協調人、英文翻譯季刊《自由之筆》(PENfor Freedom)執行編輯,《獨立中 文筆會作品年鑑》(第 一卷)責任編輯。張裕是在海外弘揚中國文學和維護言論自由活動的重要人士。

《从王实味到刘晓波:中国当代文字狱囚徒编年录》序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辞书中,“文字狱”的定义一般都特意限定是 “旧时统治者”所为,从《辞源》、《辞海》到《汉语大词典》、《现代汉语词典》莫不如此,《中国大百科全书》更限定在“明清时”,仿佛当代已不复存在。台湾的中华民国教育部《国语辞典》简编本把“文字狱”定义在“君主专制时代”,也回避了共和时代的类似现象,其重编的修订本中才改为:“专制时代,因为文字的关系而引起的罪案。”事实上,这最后一种定义正是当代汉语文献中使用“文字狱”的通识,因此也是本书所采用的定义。

“文字狱”词源已知出自清代龚自珍《咏史》的诗句:“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只为稻粱谋。”不过,根据以上的定义,正史中记载的文字狱,最早可追溯到二千多年前的西汉。据《汉书》,司马迁的外孙杨恽曾因功封侯至位列九卿,在遭谗言被贬为庶人后,公元前45年因《报孙会宗书》一封回信底稿于再遭抄家时搜出,虽其中有“圣主之恩,不可胜量”的颂辞,但仍被认为有牢骚讽刺之语,致使“宣帝见而恶之”,以“大逆不道”罪名被处以腰斩,并连累几位好友遭害,孙会宗等数人被罢官。

北宋文学家苏轼在文字狱受害者中盛名最著,1079年宋神宗时因其调任湖州太守的《湖州谢上表》中有句牢骚话,被几位御史指控其《山村五绝》等诸多诗句“包藏祸心,……应口所言,无一不以讥谤为主”,被捕入狱受审近五个月,险遭处死,幸有太后、当朝和前任丞相等力保,才得以降职流放处置,受株连者包括著名文学家司马光等各级官员二十多人,史称“乌台诗案”。

此后各朝各代,文字狱愈演愈烈,尤以清代为盛,动辄以只言片语断章取义就定以死罪。清康熙亲政前的“庄廷鑨明史案”,株连最广,处置最重——只因盲人庄廷鑨生前私编的一部明史中有南明帝号,漏加官定“伪明”贬词遭诬告,从印发该书的庄父到遭株连的涉案人及亲友入狱囚徒达二千多人,其中处死七十二人,包括凌迟十八人,另充军流放边疆七百余人。号称盛世的乾隆时代,文字狱最为频繁,从乾隆即位到去世六十四年间达一百三十多案。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兴共和,开言禁,但此后文字狱仍时有发生。在北洋政府统治的十六年中,以奉系军阀张作霖称霸北方为僭主的四年专制最为野蛮,其治下最著名的文字狱,为1926年百日间先后枪杀著名独立报人邵飘萍和林白水。

国民党政府曾以“训政”行专制,自1927年起加强言禁,主要推行书报检查制度,虽然严在删文禁书,少有言罪重惩,但也正如1930年被捕后遭判刑八年的中国共产党前总书记陈独秀的狱中诗所讽:“感恩党国诚宽大,并未焚书只禁书。民国也兴文字狱,共和一命早呜呼。”那时最遭舆论非议的文字狱案有二:上海《新生周刊》主编杜重远案,他因发表《闲话皇帝》遭日本政府严重抗议“侮辱天皇,伤害邦交”并要求严加查办,竟被中国法院判刑一年两个月;二是江苏镇江《江声日报》经理兼总编辑刘煜生案,他因报道揭露江苏省政府主席顾祝同等官员以缉毒为名公卖鸦片等贪腐恶行遭报复,被顾借口该报副刊上刊登的几篇小说中有些字句“宣传赤化”、“煽惑阶级斗争”等查禁,竟在国民党省党部的反对和国民政府监察院的弹劾声中,未经法院审判就以“危害民国罪”紧急处死,而小说作者和副刊编辑却未遭深究。

当代中国共产党统治之严酷,远远超过历史上所有专制者,显然是陈独秀等创党人所始料不及的,以至中共开国者毛泽东也公开承认:“秦始皇算什么?他只坑了四百六十个儒,我们坑了四万六千个儒,我们镇反,还没有杀掉一些反革命的知识分子吗?我与民主人士辩论过,你骂我们是秦始皇,不对,我们超过秦始皇一百倍。骂我们是独裁者,是秦始皇,我们一概承认。可惜的是,你们说得不够,往往要我们加以补充。”

事实上,中共治下被迫害致死的文人早已远不止四万六千,而与此相关的文字狱囚徒更是难以计数。本卷编年录所收的案例从1947年到2010年共六十四年,每年一案作为典型代表,当然远不足以体现全貌之万一。中共官方公布的1957-1959年三年所划“右派分子”就达五十五万人,基本为各类文字狱案,比起历史上文字狱最频繁的乾隆时代六十四年一百三十多案高过千百倍,而本卷选入“右派分子”包括其它文字狱的受害者也只有十二人——孙铭勋、冯雪峰、林希翎、丁玲、艾青、林昭、王若望、王造时、陈奉孝、袁昌英 、聂绀弩、刘宾雁,必然是挂一漏万。再如《刘志丹》“反党小说案”,一万多人遭追究,为有史以来株连最广的文字狱。又如“王申酉情书案”,其信稿未发出就已撕碎,并无丝毫传播,后被逼重新写出,竟被以此思想“腹诽”入罪处死。凡此种种,足见中共当代文字狱之登峰造极。

本卷编年录是基于2010年响应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成立五十周年活动所发布的文献资料。对应于国际笔会狱委发布的全世界《因作家畅所欲言:五十年五十案例》,独立中文笔会狱委也在笔会网站发布了中国作家的五十案例共五十八人的小传,现经重新调整、补充、修订,编撰成本卷,共收六十四案,包括七十一位受害者的小传。

本卷编年录以中共统治下各时期政治运动和著名个案为主线,从众多受害者中挑选出最具有文字狱特征的典型案例及其有影响的代表人物。因此,尽管“延安整风运动”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前,但由于它是目前已知的中共统治区首次大规模的文字狱,其最著名的受害者王实味被处死就选为第一案。不过,由于那时其他知名遭批判者如萧军、丁玲、艾青等,主要都在以后的其它运动更遭文字狱追究,而另一些同期被害者的经历及具体案情不明,在王实味于1942年开始被监禁到1947年被处死之间各年度暂未找到其它案例,因此他处死那年就作为本卷编年录的起点,但实际起源应更早在那五年之前。

有些大规模的文字狱,如“胡风反革命集团案”、“反右运动”等,主要受害者众多,或诸多有影响的个案集中在一年,那么除了其中最主要或最有影响的受害者在案发当年选录以外,其他所选囚徒代表的年度或在开始遭文字批判追究时,或在被捕、审判、劳动改造、囚禁致死或被释放之时,比如“胡风集团骨干分子”阿垅、路翎、耿庸、张中晓、梅志、绿原就按此收录。

另外有些针对文学作品开始的思想政治大批判运动,比如“批判电影《武训传》”和“批判俞平伯《红楼梦研究》”,当时并没有导致作者、编者、发行者等沦为文字狱囚徒,因此就收录主要受株连的当时或以后文字狱受害者,如孙铭勋和冯雪峰,但所有人涉案在世者也都难逃过十多年后的“文化大革命”。

此外,沈从文的个案本不属于狭义的文字狱,他实际并没有因文字遭受当权者问罪囚禁,只是在中共掌权前被即将登台者以文论罪批判,属于文字狱精神囚徒之典型,因此作特殊案例收录以为对照。

自古以来,文字狱囚徒固然不少有意以文犯禁的仁人志士、以言载道的思想家,但大量还是无意得罪当局的蒙冤者,如鲁迅曾化名“杜得机”发表杂文《隔膜》所说:“总以为文字之祸,是起于笑骂了清朝。然而,其实是不尽然的。……有的是卤莽;有的是发疯;有的是乡曲迂儒,真的不识讳忌;有的则是草野愚民,实在关心皇家。……真以为‘陛下’是自己的老子,亲亲热热的撒娇讨好去了。他那里要这被征服者做儿子呢?于是乎杀掉。”虽然此文是鲁迅基于成见对沈从文等独立作家遭打压幸灾乐祸的讥讽,但对史实的归纳却是不错的。本卷中所收录的知名文字狱囚徒中,也确有一些 “忠而获咎”者,其中至少十人原本忠贞的共产党员,超过一半曾是亲共人士,不少至死未改。其中尤以吴晗最为典型,其获罪作品本就是“奉旨而为”。惟其如此,才更显文字狱的荒谬绝伦,反智反文明。不过,本卷编年录为文字狱囚徒传略,尽量只述不评,不作政治、道德、文章高下的判断或分类。

本卷所收文字狱在世囚徒之小传,都已尽量寻求传主或亲友审阅定稿,编撰者特表衷心感谢。诸多案例资料承蒙独立中文笔会狱中作家委员现任协调人李剑虹女士收集整理,并蒙笔会同仁提供修改及参考意见,也在此一并致谢。

于2010年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暨刘晓波获诺贝尔和平奖两周年

来源:张裕:《从王实味到刘晓波:中国当代文字狱囚徒编年录》

《自由之笔》第十三期:王实味党庆碎身

《中国当代文字狱囚徒编年录》第一卷第一案(1947)

 

王实味(1906年4月5日-1947年7月1日),原名王思韦,字叔翰,笔名诗微、​​实薇、诗味、石味、石巍等,作家、翻译家、评论家;在因文获罪遭监禁近五年后,于1947年7月1日中共二十六周年党庆日当晚,以“反革命托派奸细分子”等罪名被秘密处死。

早年生涯──从小说到翻译

王实味于清光绪三十二年农历三月十二日出生在河南省光州(今潢川县)樊城铺,父亲是曾考中举人的私塾教师,母亲在他四岁时病逝,他由继母和姐姐抚养。

1923年,王实味十七岁中学毕业,考入开封市的河南留学欧美预备学校(河南大学前身),次年因家贫无力支付学费而中断学业,考取邮务生,被分配到驻马店邮局。

1925年夏,王实味考取了北京大学文预科,与后来同为文字狱牺牲的张光人(胡风)同班同学,年底发表处女作──书信体中篇小说《休息》。

1926年1月,王实味加入中国共产党,此后相继在报刊上发表短篇小说《杨五奶奶》、中篇小说《毁灭的精神》等作品。

1927年夏,王实味因初恋不果且经济困难,离开北京大学南下谋生,也由此脱离了中共,先后经人介绍担任南京的国民党中央党部小职员、山东泰安中学语文教师,其间又相继发表短篇小说《陈老四的故事》、《小长儿与罐头荔枝》等。

1930年,王实味在上海与前北大中共支部的同学刘莹结婚,又遇当时正与中共创党领袖陈独秀组织“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托派)的北大校友王文元(凡西),帮助翻译了《列宁遗嘱》和《托洛斯基传》中的两章,并发表第一部译著──霍普特曼(Gerhart Johann Robert Hauptmann, 1862-1946)的《珊拿的邪教徒》(The Heretic of Soana),由此开始翻译生涯。在夫妻俩辗转各地教书谋生的六年中,他先后翻译了都德(Alphonse Daudet, 1840-1897)的《萨芙》(Sapho)、金斯莱(Charles Kingsley, 1819-1875)的《水孩子》(The Water Babies)、高尔斯华绥(John Galsworthy, 1867-1933)的《资本家》(The Forsrte Saga,又译《福尔赛世家》)、奥尼尔(Eugene O’Neill, 1888-1953)的《奇异的插曲》(Strange Interlude)、哈代(Thomas Hardy, 1840-1928)的《还乡记》(The Return of the Native)等世界文学名著共一百余万字。

1936年夏,王实味回河南老家,任开封省立女中英文教员。次年5月重新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7年10月,他在郑州与妻子儿女告别,只身经西安到达中共中央所在地延安,入陕北公学学习,并任第七队队长,次年2月被分配到中共中央出版局从事翻译,不久又调到马列学院(后改名中共中央研究院)编译室任研究员,参与翻译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著作。其后四年里,王实味单独或与人合作译稿共达二百万字,包括:《德国的革命与反革命》、《雇佣劳动与资本》、《价值、价格与利润》等和《列宁选集》十八卷本中的两卷半。

延安整风运动“挂帅”

1941年5月,中共中央军委主席毛泽东在延安高级干部会议上做《改造我们的学习》的报告,批评了党内流行的思想作风问题,拉开了此后“整风运动”的序幕。在此前后,延安的一些作家和知识青年也利用杂文等文学形式公开批评延安的“黑暗”面,形成了以丁玲、萧军、艾青等著名作家为首“暴露黑暗”的文艺思潮。

1942年2月,毛泽东又先后在中央党校开学典礼会上做《整顿学风党风文风》(收入其选集时改名《整顿党的作风》)的报告和在延安干部会上做了《反对党八股》的报告,提出要“整顿三风”——“反对主观主义以整顿学风,反对宗派主义以整顿党风,反对党八股以整顿文风”,从而正式发动了“整风运动”。延安作家尤其是“暴露派”创作出现高潮,王实味也由此响应,3月相继在丁玲、萧军、艾青主编的《解放日报》文艺栏和《谷雨》杂志上发表《野百合花》、《政治家‧艺术家》等杂文。 3月26日,他还创办了壁报《矢与的》,发表《我对罗迈(即李维汉)同志在整风检讨动员大会上发言的批评》、《零感两则》等短评,产生很大影响,以致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都在夜里提着马灯去中央研究院看壁报。

王实味在这些文章中,怀念十四年前被国民党处死的在北大初恋不果的中共女党员李芬,揭示出延安:

歌啭玉堂春、舞回金莲步的升平气象……,但当前的现实──请闭上眼睛想一想吧,每一分钟都有我们亲爱的同志在血泊中倒下──似乎与这气象也不太和谐。

转达了有些青年人对其上级以至某些“大人物”的非议:

那些首长以及科长、主任之类,真正关心干部、爱护干部的,实在太少了。

并提出自己的相关看法:

正因为认识了“丑恶和冷淡”,他们才到延安来追求“美丽和温暖”,他们才看到延安的“丑恶和冷淡”而“忍不住”要发“牢骚”,以期引起大家注意,把这“丑恶和冷淡”减至最小限度。

我并非平均主义者,但衣分三色、食分五等,却实在不见得必要与合理──尤其是在衣服问题上(笔者自己是所谓“干部服、小厨房”阶层,葡萄并不酸)一切应该依合理与必要的原则来解决。

当前的革命性质,又决定我们除掉与农民及城市小资产阶级做同盟军以外,更必须携带其他更落后的阶级阶层一路走,并在一定程度内向他们让步,这就使我们更沾染上更多的肮脏与黑暗。

艺术家改造灵魂的工作,因而也就更重要、更艰苦、更迫切。大胆地但适当地揭破一切肮脏与黑暗,清洗它们,这与歌颂光明同样重要,甚至更重要。

这类主张“暴露黑暗”尤其反对特权的文章很快引起了很大反响,回应支持者甚众,但部分高级将领贺龙、王震等对此不满却更受中共高层注意,以致时任中央军委主席的毛泽东说:“这是王实味挂帅了,不是马克思主义挂帅。”

1942年4月初,毛泽东在中央高级干部整风学习会上就许多人抨击丁玲的《三八节有感》和王实味的《野百合花》做最后总结说:“丁玲是同志,王实味是托派。 “此后,延安文艺界对王实味的批判斗争就以此政治定位急剧升级。

1942年5月,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讲话,明确否定了“暴露派”所提倡的“人性论”、“人类之爱”、“暴露文学”、“杂文时代”等文艺思潮和观点,并断言这些都属于阶级立场问题,不但裁决了“歌颂光明和刻画黑暗”的两派之争,而且由此确立了将思想观点流派之争归结为政治立场、敌我路线之争的批判清算斗争方式。座谈会期间,毛泽东的秘书胡乔木曾找王实味谈过两次话,并写信指出:“《野百合花》的错误,首先是批评的立场问题,……毛主席希望你改正的,首先也就是这种错误的立场。”

王实味拒绝认错,因此遭致从上到下的围攻批判,并且转为被追究十几年前曾与托派中两位前北大党员朋友王文元、陈其昌交往过两年的历史问题。当时延安的中共理论界、文艺界负责人李维汉、范文澜、周扬等相继出面引导批判清算,而且丁玲、艾青等“暴露派”领军人物也纷纷检讨认错并反戈一击,而萧军等极少人则因曾为王实味陈情及拒绝随波逐流也遭批判整肃。

1942年6月下旬,以丁玲、周扬等为首的“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延安分会”理事会决议开除王实味会籍。 10月底,王实味被中共中央定性为“反革命托派奸细分子,暗藏的国民党探子、特务、反党五人集团成员”并批准开除党籍,年底遭关押,次年4月1日又被正式逮捕。 1945年,毛泽东在中共七大上提及延安“整风运动”时说:“他是总司令,我们打了败仗。我们承认打了败仗,于是好好整风。”

1946年,王实味案重新审查后的结论是“反革命托派奸细分子”,去掉了其他罪名。

中共文字狱第一位受难者

1947年3月,国民党军进攻延安,王实味被中共中央社会部转押到晋绥公安总局在山西兴县城郊的看守所。同年6月,该看守所附近遭到国民党军飞机轰炸,转移前经向中共中央社会部请示,获部长康生和副部长李克农批准,将王实味秘密处死。

1947年7月1日,中共党庆二十六周年纪念日,王实味被晋绥公安总局审讯科于当夜砍杀碎尸后埋入一眼枯井,时年四十一岁,成为中共文字狱第一位受难者。

中共高层在当时显然以文字狱杀人为耻,毛泽东听说后也曾大怒,后多次在内部讲话中提及撇清,由此将处死王实味一事长期秘而不宣。

直到1978年,与王实味别离四十一年的妻子刘莹才从广播中得知,丈夫早在三十一年前就被作为反革命托派分子处决。作为历史见证人,她断定那是政治诬陷,于次年开始为其申诉奔波。

1991年2月7日,公安部发出《关于王实味同志托派问题的复查决定》宣布:定王实味为“反革命托派奸细分子”的结论予以纠正,在战争环境中被错误处决给予平反昭雪。不过,中共中央并没有改正开除其党籍的决定。

1998年12月,三联书店上海分店出版其作品集《王实味文存》。

参考资料:

  1. 王实味,《野百合花》,延安《解放日报》文艺副刊1942年3月13、23日。
  2. 王实味,《政治家‧艺术家》,延安《谷雨》第1卷第4期,1942年3月15日。
  3. 王凡西,《谈王实味与“王实味问题”》,香港《九十年代》月刊1985年5月号。
  4. 戴晴,《王实味与〈野百合花〉》,《文汇》月刊1988年第5期。
  5. 文超,《王实味获彻底平反》,《鲁迅研究》月刊1992年第2期。
  6. 高华,《红太阳是怎样升起的──延安整风的来龙去脉》,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0年。
  7. 韩爱萍,《王实味:河南大学的真诚赤子》,《光明日报》2003年1月27日。
  8. 长堀佑造,《悼念王凡西先生》,香港《先驱》第67期,2003年1-3月。
  9. 陈益南,《评介延安整风期间的王实味案件》,浴火凤凰新闻网:http://members.multimania.co.uk/sixiang001/author/C/ChenYiNan/ChenYiNan018.txt,2003年10月5日。
  10. 黄昌勇,《王实味传》,河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
  11. 杨飞、郝占辉,《李克农与“王实味案”》,《文史精华》2007年第9期。
  12. 陈志鹏,《还我一个王实味》,香港《华夏纪实》2008至2009年连载。
  13. 于继增,《〈野百合花〉招来的杀身之祸》,《文史》月刊2009年12期。

来源:张裕:《从王实味到刘晓波:中国当代文字狱囚徒编年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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