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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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试试、想想

马屿人士 | “告密问题”的关键



说起告密,但凡有点历史常识或者年纪稍大的人,都应该知道中国历史上这个问题最严重的时期绝不是周厉王时代、不是商鞅变法后的秦,也不是汉武帝、武则天在位期间,也不是明朝锦衣卫、东西厂横行或者清朝文字狱。


所以每当有老师、教授在课堂上讲些话被学生拍了视频发到网上、导致这些老师或教授惹了一身麻烦时,很多人都会有种“旧日将重来”的恐惧。对此笔者也心有戚戚焉,但是对于很多人就此大骂那些学生我却是有些不以为然的。


倒不是说学生们做得对。学生们是不应该把视频发到网上,但更不应该的是那些老师、教授所在的学校毫无担当,纵容、鼓励更多人来效仿这些学生的行为,而最应该指责的难道不是在让学生失德、学校蒙智丧胆的背后力量么?



厉王虐,国人谤王……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卫巫固然可恨,然而罪魁难道不是周厉王么?不是他搜罗“卫巫”“使监谤者”并“杀之”的么?


武则天“禁天下屠杀及捕鱼虾”。右拾遗张德,生男三日,私杀羊会同僚,补阙杜肃怀一啖,上表告之。明日,太后对仗,谓德曰:“闻卿生男,甚喜。”德拜谢。太后曰:“何丛得肉?”德叩头服罪。太后曰:“朕禁屠宰,吉凶不预。然卿自今招客,亦须择人。”出肃表示之。肃大惭,举朝欲唾其面。



杜肃当然可耻,然而祸首不是武则天么?不是她鼓励告密且又下了“屠杀及捕鱼虾”这种禁令的么?



中国有历史记载以来,历朝历代暗中支持、甚至明文乃至制定法律鼓励告密的比比皆是。


商鞅变法:“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不告奸者与降敌同罚”。


汉武帝“告缗令”:在用“算缗令”征收富商财产税的同时,鼓励民众对隐匿财产者进行告密,“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结果朝廷“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与此同时,“商贾中家以上大氐破”。


唐太宗时,侍御史权万纪与李仁发两个人以告密得宠,引得魏征进谏说:“万纪等小人,不识大体,以讦为直,以谗为忠。陛下非不知其无堪,盖取其无所避忌,欲以警策群臣耳。而万纪等挟恩依势,逞其奸谋,凡所弹射,皆非有罪。陛下纵未能举善以厉俗,奈何昵奸以自损乎!” ——唐太宗明知权、李这两人很不堪,但就是要利用这两个人的无所顾忌来拿捏手下的大臣们。



李世民尚且如此,其余人等可见一斑,明清两朝就更是不用提了。


当然也不是没有反例,如宋仁宗。他当皇帝的时候,韩绛告诉宋仁宗说有人写给他的信中"多斥中外大臣过失",宋仁宗说:"朕不欲留中,恐开告讦之路。第持归焚之"。



很容易想象,在汉武帝告缗令下、武则天铜匦前,告密者必定是层出不穷;而在宋仁宗时期,告密者就会少之又少。遗憾的是,像宋仁宗这样的当权者中国历史上是极少有的。





另外还有个问题,哪种情况下告密是不道德的、哪种情况下告密是理所应当甚至是公民责任义务所在,绝大多数学生们甚至绝大部分人只怕都是分不清其中的界线到底划在哪里。


看到被通缉的连环杀人犯自然应该举报,听到老师骂校长就应该当作没听到——当然,校长是你妈那又另当别论。


然而,假如你那当校长的妈贪污公款呢?


孔子评价杀子的石碏是“纯臣”、“大义灭亲”,但另一边又说"子为父隐,父为子隐,直在其中"——父亲犯了罪,儿子要为其遮掩;儿子犯了罪,父亲帮他隐瞒;所谓“亲亲相隐”。那么到底是应该“大义灭亲”还是“亲亲相隐”,或者到底什么时候应该“大义灭亲”,什么时候应该“亲亲相隐”?


在只讲爱国、不论亲情的有段时间,这些问题的答案是很明了的,后果也是很恐怖的。流毒至今。如今人性算是复苏了一些,也还是难免要纠结。


在学生举报老师这种事情里,一方面固然是如今老师对学生而言更像是个高级服务者,更重要的是如今爱国心被提得特别重要的同时却没有几个学生能明白“异议才是最高的爱国形式”这种道理。而后者又是谁的责任呢?



无视这些关键,个人以为,单单批评学生们多少有点治标不治本、至少是退而求其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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