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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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还是【夷狄】?——关于华夷之辨的正本清源(上)

中华云者,以华夷别文化之高下也。即此以言,则中华之名词,不仅非一地域之国名,亦且非一血统之种名,乃为一文化之族名……中国可以退为夷狄,夷狄可以进为中国,专以礼教为标准,而无亲疏之别。其后经数千年混杂数千百人种,而称中华如故。
——杨度《金铁主义说》

诸君请看,这说法熟悉吗?直到现在还有学者应声附和这位满清保皇派,说什么华夷以文化而不以血统区分、华夷可以相互转化云云。

其实章太炎的《中华民国解》就已经狠狠驳斥了这帮满清御用文人、保皇派造出来的文化论(当时叫“金铁主义”,后来又有了各种换汤不换药的名称)。

章太炎先生

章太炎引经据典,以《春秋》中一个常识作为论据之一——《春秋》夷狄不称人,即《春秋》中对戎狄之君一律以戎、狄称呼,而不会称呼为戎人、狄人。这正体现了最重要的“春秋大义”——华夷之辨。而这种称呼方式与对华夏族诸侯的称呼迥异,即使华夏族诸侯用夷礼、在行为上背离华夏文化,也不适用于这套对戎狄的称呼标准。这就完美地戳破了团结癌、文化论者的谎言。

在详细解释之前,为了防止有人抬杠,我们先来验证一下“《春秋》夷狄不称人”这个说法的真实性。

《春秋》别称《春秋经》。“春秋三传”即《榖梁传》《公羊传》《左氏传》。“传”是对“经”的解释和补充。对“传”的解释和补充叫作“注”,对“注”的解释和补充叫作“疏”。注、疏可称为“正义”,如《春秋左传正义》《春秋榖梁传注疏》等。记住这几个概念,非常重要。

我们特意前往“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网站(https://ctext.org/zh),在春秋三传中检索。

我检索的范围有这几本:

一,《春秋穀梁傳》。链接:https://ctext.org/guliang-zhuan/zh

二,《春秋公羊傳》。链接:https://ctext.org/gongyang-zhuan/zh

三,《春秋左傳》。链接:https://ctext.org/chun-qiu-zuo-zhuan/zh

同时,再辅以北京大学出版社的《十三经注疏》中的《春秋左传正义》《春秋公羊传注疏》《春秋榖梁传注疏》。

一、《春秋穀梁傳》

检索“戎人”:

检索“狄人”:

共有3处。内容如下:

1.《僖公十八年》:

【经】冬,邢人、狄人伐衛。

【传】狄其稱人何也?善累而後進之。伐衛,所以救齊也,功近而德遠矣。

这句话是极其罕见的《春秋经》中戎狄称人的例子。因为出自《经》,所以三《传》当中都有。所以关于这句,后文另有详述。

2.《僖公二十年》

【经】秋,齊人、狄人盟於邢。

【传】邢為主焉爾。邢小,其為主何也?其為主乎救齊。

这里同样是《经》中戎狄称人的例子。同样详见后文。

3.《昭公五年》

【经】秋,七月,公至自晉。戊辰,叔弓帥師,敗莒師於賁泉。

【传】狄人謂賁泉失台,號從中國,名從主人。

此处“狄人”出自《传》。“狄人謂賁泉失台”是《榖梁传》独有的,只是一个对地名的补充说明。

检索“夷人”:

二、《春秋公羊傳》

检索“戎人”:

检索“狄人”:

共有3个结果。其中前两条是出自《经》,也就是三传当中都有,我放在后文一并介绍。这里先讲最后一条,也就是《公羊传》独有的一条。内容如下:

《宣公十五年》

【经】六月癸卯,晉師滅赤狄潞氏,以潞子嬰兒歸。

【传】潞何以稱子?潞子之為善也,躬足以亡爾。雖然,君子不可不記也。離于夷狄,而未能合于中國,晉師伐之,中國不救,狄人不有,是以亡也。

(注意:“婴儿”是潞子的名字,他的夫人是晋景公的姐姐)《传》解释道:潞国国君是赤狄,为什么称“子”?因为他行善事,他自身的行为就足以使潞国灭亡。即使这样,君子也不能不记载下来。潞君已经背离了夷狄,但他还是和华夏族不一样。因此,晋国军队攻打它时,华夏诸侯国不去救援,狄人对它又不友爱,所以它灭亡了。

我们再看《春秋公羊传注疏》(《十三经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中更详细的解释:

(注意:上图中段落开头的大字部分是“经”;圆圈后面的大字部分是“传”;“传”当中夹杂的小字部分是“注”;从【疏】开始的小字部分都是“疏”。也就是经-传-注-疏的结构,一层一层地作注解。)

解释:潞国出自赤狄,因为“去俗归义”即改变夷狄习俗、在行为上接近华夏族,所以狄人不把他当自己人;但他还是和华夏族不一样,所以也不被华夏族当自己人。最后晋国攻打他的时候,华夏和狄人都不救他,所以他亡国了。也就是说,他“去俗归义”的行为虽然是好的,但却导致了他亡国的结果(潞子之為善也,躬足以亡爾)。

我们可以从图中内容总结出:《公羊传》认为,称呼潞国国君为“潞子”,是因为同情他“以去俗归义亡”,所以给他“子”的称呼,而并不是因为他有子爵的爵位(如称呼楚国国君为“楚子”,就是因为他的爵位是子爵)。作为夷狄他本来是没有爵位的,所以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称呼他为“潞子”的。称他为子,相当于给他提级别了(君子闵伤进之)。

《曲礼》曰:“其在东夷、北狄、西戎、南蛮,虽大曰子。”四夷之君,爵不过子。对夷狄之君称子,是抬高他们;如果对华夏之君称子,要么是贬低(如杞国国君为伯,因用夷礼,被《春秋》贬称子),要么本来就是子爵(如楚国。不过当初周天子封楚国为子爵,也有瞧不起他们的意思,楚国自己也很不高兴)。

这就是所谓“春秋笔法”,即通过改变对某人物本来的称谓和行为描述来体现褒贬,如果是褒就在称谓和行为描述上给他提级(即所谓“”),如果是贬就降级(即所谓“退”)。

“狄人”出自“中國不救,狄人不有,是以亡也”这句话,是《公羊传》独有的,《榖梁传》和《左传》都没有,可以算是一个特例吧。

检索“夷人”:

三、《春秋左傳》

检索“戎人”:

共有1处。内容如下:

《隐公九年》(这里提到“戎人”,是在《传》中,不在《经》中):

【传】北戎侵鄭,鄭伯禦之,患戎師曰,彼徒我車,懼其侵軼我也。公子突曰,使勇而無剛者,嘗寇,而速去之,君為三覆以待之,戎輕而不整,貪而無親,勝不相讓,敗不相救,先者見獲,必務進,進而遇覆,必速奔,後者不救,則無繼矣,乃可以逞,從之。戎人之前遇覆者,奔。祝聃逐之,衷戎師,前後擊之,盡殪,戎師大奔。十一月,甲寅,鄭人大敗戎師。

而且这一段是《左传》独有,《公羊传》《榖梁传》都没有。

检索“狄人”:

这下可就多了,一共17条。我们逐条梳理。【注:如果检索《春秋左传正义》,就是34条,说明在注、疏中还有17条。】

1.《卷十一》共4处:

①【·闵公元年】狄人伐邢。管敬仲言於齊侯曰:「戎狄豺狼,不可厭也;諸夏親暱,不可棄也;宴安酖毒,不可懷也。《詩》云:『豈不懷歸,畏此簡書。』簡書,同惡相恤之謂也。同恤所惡。請救邢以從簡書。」齊人救邢。

②③④【·闵公二年】冬,十二月,狄人伐衛。衛懿公好鶴,鶴有乘軒者。將戰,國人受甲者皆曰:「使鶴!鶴實有祿位,餘焉能戰?」公與石祁子玦,與甯莊子矢,使守,曰:「以此贊國,擇利而為之。」與夫人繡衣,曰:「聽於二子。」渠孔御戎,子伯為右;黃夷前驅,孔嬰齊殿。及狄人戰于熒澤,衛師敗績。遂滅衛。衛侯不去其旗,是以甚敗。狄人囚史華龍滑與禮孔,以逐衛人。二人曰:「我,大史也,實掌其祭。不先,國不可得也。」乃先之。至,則告守曰:「不可待也。」夜與國人出。狄入衛,遂從之,又敗諸河。

2.《卷十二》共1处:

·僖公元年】諸侯救邢。邢人潰,出奔師。師遂逐狄人,具邢器用而遷之,師無私焉。

3.《卷十三》共1处:

·僖公十年】十年,春,「狄滅溫」,蘇子無信也。蘇子叛王即狄,又不能于狄,狄人伐之,王不救,故滅。蘇子奔衛

4.《卷十四》共3处:

①【·僖公十八年】冬,邢人、狄人伐衛。

【注】狄稱人者,史異辭,傳無義例。【疏】正義曰:決上狄救齊不稱人也。於例,將卑師眾稱師,將卑師少稱人謂中夏諸侯之例。此稱邢人,是將卑師少者。夷狄既無爵命非有君臣之別,文多稱戎、稱狄,今君臣同文,或單稱狄,或稱狄人,是時史異辭,非褒貶也。《穀梁傳》曰:「狄其稱人,何也?善累而後進之,伐衛,所以救齊也。」其意以為上已救齊,今復伐衛,救齊,故進之稱人。左氏無此義,故為史異辭。

这句上文提到过,是极罕见的《春秋经》中戎狄称人的例子,我把注疏也引用上加以说明。

大意是说:

《经》当中“冬,邢人、狄人伐衛”这句话,“邢人”和“狄人”都称人。邢人称人,是因为按照《春秋》体例,华夏族诸侯出兵打仗时,将领地位低且军队人数多就称“师”(如“邢师”),将领地位低且军队人数少就称“人”(如此处称“邢人”)。但注意这仅是针对华夏族诸侯的称呼标准,对夷狄不适用。因为夷狄没有爵位,所以《经》中称其为戎、狄,而不称人。那为什么此处称“狄人”呢?《左传》认为,这句话有的版本称狄、有的版本称狄人,就是版本不同、凑巧而已,而并非有什么褒贬寓意(无义例)。而《榖梁传》认为这句话是有褒贬含义的:此次邢国和狄人共同伐卫,是为了救齐,是值得肯定的行动。因为狄人连续做好事(同年五月救齐,冬天伐卫),有功于华夏,出于褒扬所以在称呼上将其提升,“进之”而称人。但无论怎么解释,《春秋经》此处夷狄称人,都是特例。

②【·僖公十八年】冬,邢人、狄人伐衛,圍菟圃。

③【·僖公二十年】秋,齊人、狄人盟于邢。

这又是前文说过的一处《春秋经》中夷狄称人的例子。不过比照上个例子的解释,也可以解释这个特例。

5.《卷十五》共4处:

①【·僖公二十三年】狄人伐廧咎如,獲其二女叔隗、季隗,納諸公子。

②【·僖公二十四年】除君之惡,唯力是視,蒲人、狄人,餘何有焉。今君即位,其無蒲、狄乎?

③【·僖公二十四年】狄人歸季隗于晉而請其二子。文公妻趙衰,生原同、屏括、摟嬰。趙姬請逆盾與其母,子餘辭。姬曰:「得寵而忘舊,何以使人?必逆之。」固請,許之。來以盾為才,固請于公,以為嫡子,而使其三子下之,以叔隗為內子而已下之。

④【·僖公二十四年】夏,狄伐鄭,取櫟。王德狄人,將以其女為后。

6.《卷十七》共1处:

·僖公三十三年】先軫曰:「匹夫逞志於君,而無討,敢不自討乎?」免胄入狄師,死焉。狄人歸其元,面如生。

7.《卷二十一》共1处:

·宣公二年】趙盾請以括為公族,曰:「君姬氏之愛子也。微君姬氏,則臣狄人也。」公許之。

8.《卷二十七》共1处:

·成公十二年】狄人間宋之盟以侵晉,而不設備。

9.《卷四十六》共1处:

·昭公十三年】晉人執季孫意如,以幕蒙之,使狄人守之。

检索“夷人”:

共有1处。内容如下:

《卷五十一》:

·昭公二十四年】《大誓》曰,『紂有億兆夷人,亦有離德;余有亂臣十人,同心同德。」

总结

以上对《春秋三传》的检索显示,《春秋》中除了一个特例外,没有戎狄称人的记载。夷狄称人,都出自传、注、疏。由于传注疏都是对《经》的解释和补充,所以不必严格依照春秋笔法,只有《经》是按照春秋笔法写的。因此,夷狄不称人,确实是春秋义理之一。

按照春秋义例,对于华夏诸侯,称呼国君时一般称爵位(如秦伯、齐侯、楚子);如果要表示贬低,就把称呼降级,如杞伯降为杞子、楚子降为楚人。因此华夏国君称人是称呼降级,都是贬低之意。而夷狄没有爵位,一般情况下甚至都不能称人,只称戎、狄戎狄称人是称呼提级,都是褒扬之意。

所有诸侯都是华夏族,因为有爵位才能称诸侯,戎狄无爵位,自然不可能是诸侯。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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