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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捨

大概少年時,總有一段時間,屬於懷疑自我,不能確認一個人真正價值的時候。

也許,你現在翻閲過去留下的文字,還會見到那些一筆一劃寫下的座右銘。可能只是轉抄來的,也許發生在某次失敗之後,當然,也可能是在嚮往光明的第一次擡頭,向遠方望去,一切變得不同。也許並不是什麽手寫的字,而是一副從哪裏買回來,或竟是有人送來的條幅,再不就是真正的小擺設,鐵的、銅的、塑料的;還是精巧的機械結構,乃至便宜的塑料製品。

但不管如何,我相信,你都與我一樣,曾經對自己有過期許。

這份期許,現在也沒有消失。可能你早已可自嘲地提起那些過去,然後將夢想,隨意地拋起,再接住,彷佛一個熟練的遊戲。對吧,你不必像剛買回的新鞋子那樣,要小心翼翼,生怕沾染上一點兒灰塵。若是被弟弟妹妹踩上一腳,更會心疼得在心中大叫。但很快,鞋子還是那雙鞋子,但在生活中遭遇的種種灰塵傷痕,讓你和鞋子越發相配,卻也再不那麽念念顧及了。

懷舊的人,會在衣櫃鞋櫃里存放一些用不上的舊衣舊鞋。你自己都忘了,可它們卻一次次躲過清理,或是一次次被你從要扔掉的雙手中,又一次奪回。

按照斷舍離的思路,它們用不上,但卻帶着你的不捨。

不捨是我們上路時的海綿坎肩,度過河流的時候,會覺得沉重。如果我們不肯扔掉它,就要忍受這份沉重。思念越深,壓力越重,一切過去都是後悔和難忘之間的力量。在午夜夢回的瞬間,還是清晨意外早醒時的懺悔,都令人有一種新生,卻又已死去的錯亂。

我想念的人,他們並不會注意到我的想念,我知道這一點,但他們不知道。

我要去月亮上。

這句話是一個謊言,因為我不能去。不能去,對我來說,並非因為不能去,而是我「不能」去。

於是,想念一個人,卻並不被知曉,就並非能簡單替換為苦,還是樂。苦樂的分辨,並不取決于這件事本身,反而在於我對它的重視程度。

正如那雙舊鞋,踩過了后,便舒服起來,可也少了一份珍惜。我珍惜的是感覺,而不是構成那雙舊鞋的一塊皮革,還是一塊橡膠。

想念,是我們的朋友,儘管它不會說出聲,但總在我們耳邊說着。

不要去聽,也不要用頭腦去想,我們只有感覺,感覺並不精確,但它貼合着我們的情感。

此刻,既然已不是無知的少年,那又為何如此執着於夢想中的過去,然後對着那些過去的字跡這樣驚喜,然後等着世界下起雨。氣溫落下,是世界的幕布,要麽迎接一場驚喜,要麽到了回家時分。你的夢里,多了的,還是那麽光彩奪目,但你看到的,卻是一片迷霧。

總有人和你不是一個想法,然後說出他所認為正確的話,你也會有自己的後悔,後悔那些輕易脫口而出的話,後悔那些輕易相信他人的真心,後悔你付出的一切,都白白奉獻給了高山大海。

山和海,又在哪裏呢?

在夢中,還是在一個路口,停步歇息的時候。

我不知為何,竟想拍拍你的肩膀,就像那幾次,想要拍拍過去的自己,然後說上一些話。

年少時,最可貴的正是那些我們不珍視的東西。

誰能將那些迷茫和困惑,都放在自己的胸前,然後用懷抱里的溫暖,來告訴我們,一切會好起來的,一切都會。

誰能讓一個人盡情哭泣,卻又對着耳朵輕聲說,你看那淚水滑落的地方,一滴滴,一朵朵開出讓人難忘的花朵。

誰能把我們的一切,都給予安慰,是陌生人,還是熟悉的肩膀,也許最終——仍是我們自己。

蘇格拉底曾對菲德拉斯說,他對解釋那些神話傳說,並無特殊的興趣,他真正的理由是這樣的:

我真正的理由是,直到目前為止,我還沒辦法做到像德爾斐神諭所說的「認識我自己」,因此,在我還沒真正認識我自己之前,花時間去研究不相干的事物,對我來說是很荒謬的,我寧可更簡單用傳統信仰的理由來打發它,而我必須知道的是,我自己身為一個人,究竟是比百頭巨人更複雜更狂暴的一種怪物,還是更溫和更單純的生物。

但並不是引用一下名人名言,就可以意得志滿地證明自己所說的話,就是真理。

真理曾經存在過在我的世界里,但很快,它們就被捅破了,彷佛是那些精心裱糊的風箏,放過一次,無論多麽精心,等到下一年,就又要用漿糊和紙,重新貼一次。

蘇格拉底說過的,適合他自己。而我們,卻只能遙望着那渾厚的肩膀,然後又一次走自己的路。

不捨的,仍會不捨。只是不捨的,是我們自己的,而不是他人的——即使他是蘇格拉底。

我真是個傻瓜,而你呢?你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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