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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婚姻 2|研究揭少數族裔港人遭逼婚 家事法庭去年首裁強迫婚姻無效

幼時來港、畢業於港大的巴裔港人 W,在 19 歲那年被父親施虐、脅迫與表弟結婚;翌年她提出離婚和訴訟,歷時兩年,家事法庭終信納 W 在恐懼下結婚、並不快樂,裁決她的強迫婚姻無效,成首宗香港案例。小彬基金會強調,這些遭逼婚女性自幼在港接受教育和生活,全是香港人,希望讓市民知悉「強迫婚姻」在港存在,承認這是「香港問題」,令政府、非牟利機構向她們伸出援手。
小彬紀念基金會發表研究報告,最少六名在港成長的少數族裔港人自覺被逼婚,其中兩人不足18歲。

原文刊載於集誌社

文|陳萃屏
攝影|劉貳龍

今日(3 月 8 日)是國際婦女節,是全球倡議性別平等和婦女權利的日子。今年的全球主題為 “Inspire Inclusion”(啟發、共融),《集誌社》透過一連兩篇報道,揭示在香港原來有少數族裔女性遭遇「強迫婚姻」。

Hina 和妹妹被逼婚的例子屬冰山一角,原來不少香港少數族裔女性同遭遇強迫婚姻。關注少數族裔權益的慈善團體「小彬紀念基金會」發表研究報告,最少六名在港成長的少數族裔港人被逼婚,其中兩人更不足 18 歲。有個案被父母騙回鄉與表哥結婚;有人不願結婚被禁錮一個半月逃離;有被逼婚後試圖自殺,與家人脫離關係;有人 16 歲離家,學業中斷、前路迷茫。

幼時來港、畢業於港大的巴裔港人 W,在 19 歲那年被父親施虐、脅迫與表弟結婚;翌年她提出離婚和訴訟,歷時兩年,家事法庭終信納 W 在恐懼下結婚、並不快樂,裁決她的強迫婚姻無效,成首宗香港案例。小彬基金會強調,這些遭逼婚女性自幼在港接受教育和生活,全是香港人,希望讓市民知悉「強迫婚姻」在港存在,承認這是「香港問題」,令政府、非牟利機構向她們伸出援手。

「小彬紀念基金會」去年訪問了 11 名少數族裔女性,全部在港出生或童年時已來港,在香港接受教育。受訪女士中,有六人自覺被逼婚,其中兩人結婚時更不足 18 歲,也有部分人被迫與表兄弟或堂兄弟結婚。

強迫婚姻非 arranged marriage,不可說不

負責訪問及撰寫研究報告的詩鴻屏(Sala Sihombing) ,是家事調解員和港大法律學院兼職講師。她在去年透過「小彬紀念基金會」的分享會,了解到本港存在強迫婚姻遂決心協助機構訪問少數族裔女性、撰寫報告。她解釋,強迫婚姻與一般人認知的「包辦婚姻(arranged marriage)」不同,後者有權說不、但強迫婚姻不可以。

詩鴻屏總結報告指,「強迫婚姻」是一個過程,不少受訪者在年幼時會被告知已訂婚、灌輸要依賴男人才可生活,令當事人認為人生只有很少選擇。不過,也有個案從未被告知要結婚,卻被父母騙回鄉舉行婚禮:「以為回鄉參加表哥的婚禮,但最後是參加表哥和自己的婚禮。」強迫婚姻的脅迫手法也不一定涉及肢體暴力,詩鴻屏指不少受訪者曾被言語虐待、情緒操控,父母、兄弟姊妹以至親友,或用言語暴力施壓;更有人因不願結婚而被家人或親友禁錮,曾有受訪者被禁錮一個半月才成功逃離。 

家事調解員詩鴻屏負責訪問和撰寫報告,她逐一講述受訪個案的遭遇,有部分受害人被禁錮逼婚。

強迫婚姻是「香港問題」

基金會創辦人兼行政總裁馬夏邐(Shalini Mahtani) 表示,機構是在 2018 年首次接觸到「強迫婚姻」的個案。個案是機構的義工,她因不想與父母安排的對象結婚,遭家人要脅,若不結婚就沒法繼續接受教育、也會與所有兄弟姊妹被送回巴基斯坦。馬夏邐形容,香港有這樣的情況「令人震驚」。

馬夏邐是兒童事務委員會的非官方委員,她強調受訪者雖然是少數族裔,但她們自幼在香港成長、部分更在香港出生,她們都是香港人。現時,香港未有廢除強迫婚姻的法例,馬認為有需要用政策、法例介入部分個案,目前首要讓市民廣泛知悉「強迫婚姻」在港存在、了解受害女性的處境,承認這是一個「香港問題」;政府和非牟利機構也應加強支援,為有需要受害人提供庇護。

集誌社檔案:英、澳列強迫婚姻為刑事罪

參考外國經驗,「強迫婚姻」在澳洲為刑事罪行,若涉及受害人到海外、可構成販賣人口;在英國,如帶人到海外逼婚、或在其年滿 18 歲前安排婚姻,最高可判監 7 年。

英國外交部及內政部在 2005 年聯合成立反強迫婚姻事務小組(the Forced Marriage Unit),主要職責是帶領政府跨部門處理強迫婚姻相關事宜。聯席主管夏諾友(Noorel Haque)出任此職位已 4 年,他接受《集誌社》訪問時指,小組平均每年收到 800 至 1000 個求助電話,當中有 500 至 600 個是普通查詢,其餘個案則需要部門介入協助。不過,夏諾友說強迫婚姻是「隱藏罪行」,相信實際情況遠比他們掌握的嚴重,有關統計數字是「冰山一角(tip of an iceberg)」 。

他指出英國相關檢控個案不算多,因相較檢控,預防措施對個人和家庭傷害較少。夏諾友處理過的個案有 48 % 與巴基斯坦地區相關,但他強調這是全球性議題,除巴基斯坦、印度等中亞國家外,亦曾處理索羅門群島相關個案。被問到香港應如何處理「強迫婚姻」?他認為第一步是提升港人對議題的關注和認識,令其成為本地議題,再由政府及非牟利組織向受害人提供援助。
英國反強迫婚姻事務小組主管夏諾友指,強迫婚姻是全球性議題,個案遍及巴基斯坦、印度、索羅門群島等地。

19歲巴裔女生被迫嫁與表弟 法庭去年首判強迫婚姻無效

本港現時雖未有廢除強迫婚姻的法例,不過無論是在港或是在國外被逼婚,香港法院都可以無有效同意為由,宣佈婚姻無效;香港的家事法庭在 2023 年,宣佈一名巴基斯坦女生的婚姻無效,成為首宗案例。

家事法庭在 2023 年 3 月頒下判辭,根據判辭  22 歲的申請人 W 是巴基斯坦裔香港永久性居民,三歲起在港居住,畢業於香港大學、在港全職工作。2020 年 3 月,當時19 歲的她與家人回巴基斯坦後,方獲告知要與表弟結婚。W 拒絕但被父親以拐杖施虐,兩個月後,她在被家暴下答應親事,在 5 月底與表弟結婚。

W 在 2020 年 7 月回港,表弟則繼續留在巴基斯坦;她在 2021 年啟動法律程序,將離婚文件送予表弟,同時對父親發起訴訟,要求法庭向父頒「禁制騷擾令」。她的父親最終承諾不再騷擾她、也不「阻撓」她的離婚申請。 法官信納 W 的供辭,提到 W 曾出示其結婚照片和被虐的照片,結婚照顯示她並不快樂、受虐照片證實她曾被家暴,相信 W 是長期活在父親持續暴力下,恐懼影響了她的真實意願,遂宣布婚姻無效。

馬亞山是負責 W 強迫婚姻案的大律師,他指家事法庭裁決海外強迫婚姻無效,成有力案例。(受訪者提供相片)

負責案件的大律師馬亞山受訪時表示,這是香港首宗案例,裁定法院可判決在海外被逼婚的人,宣佈婚姻無效,對於尋求離婚、或被強迫結婚的少數族裔港人,是一個很有力的參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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