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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居住政策研究;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研究員。 這邊都是有關居住正義的硬核文章,偶爾有幾篇沒那麼硬的。 贊助連結:https://liker.land/limitroy/civic FB:https://www.facebook.com/limitroy/

「住宅資源運用與需求調查」解讀與改善方針

政府的住宅資源有真正幫助到弱勢嗎?在社宅推動十週年的「世界人居日」那天,我們開了一場記者會專門講這件事。感謝各夥伴團體出席相挺,新聞稿後收。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們作了一個調查,針對六都第一線社工共回收235份問卷,發現了幾個問題:

【量不夠也補不夠】

簡單來說,社會住宅與包租代管數量太少,租金也太貴了,租金補貼對弱勢來說也補得不夠多。

這邊的數量少除了客觀的數量不足以外,對弱勢保障的比例也太低。為了照顧弱勢投入大量稅金的社會住宅與包租代管,分別只有30%與40%的比例保障弱勢,完全是雪上加霜。

除此之外,因為可負擔基準遲遲沒有依法制定,對弱勢來說租金都還是太貴了。舉例而言,台灣的社宅是以市場租金的7到85折出租,雖然比市面上的租金便宜,但日韓港等社宅是鄰近地區租金的3到4折。

因此這些資源對低薪青年來說可能划算,但弱勢很可能即便抽到也住不起。

【看得到吃不到】

看得到吃不到這件事,大家感受最深的應該是租金補貼房東不讓申請。但「資源缺乏彈性」也是很麻煩的問題,像是目前租金補貼一年有兩個時段可以申請,對一般人來說可能夠用了,但對臨時遇到狀況的弱勢來說,沒剛好在這兩個時段就等於這補貼不存在。

社會住宅與包租代管也有類似的問題,社宅幾乎都全部住滿,幾年才招租一次,對第一線社工來說也很難用;包租代管業者又會挑個案,轉過去人家也不一定收。

【跨部門整合不足】

從調查發現,社工常常需要幫弱勢解決居住問題,但即便有了政府的住宅資源,協助的難度還是很高。

原因在於,居住問題其實是住宅部門與社政部門的共同問題(也因此社工必須常常協助弱勢居住問題)。而目前住宅資源都是住宅部門(如內政部)在掌管,但住宅部門不懂弱勢扶助,他們想的就是把東西蓋出來把錢發下去,對第一線協助的社工來說這些資源當然就不好用。

所以解決關鍵,就是社政部門(如衛福部)應該要與住宅部門協調,讓社工可以更好的使用這些資源。如日本社區整體照顧政策的推行,就是以「住宅」為核心概念,透過跨專業共同平台連結個別課題與對策。

具體來說如果這些內容可以協調,就能讓資源變得比現在好用很多,也增加補貼的效率:

▸衛福部應與內政部協調增加弱勢保障比例

▸租金補貼保留一定名額讓社政部門作隨到隨辦

▸包租代管保留一定名額讓社政部門轉介弱勢

▸社會住宅落實住宅法讓非營利團體租用並轉租弱勢

【衛福部應積極參與住宅補貼】

當然,在取得資源分配權的同時,衛福部也要搭配投入預算與人力,分擔弱勢入住後的經費補貼、福利服務與相關培力方案。

也就是說,在住宅部門追求「數量」的同時,社政部門須積極介入「分配」並承擔人與服務質量的工作,才是一個完整的照顧政策。

這些住宅資源的補貼正當性,其實都來自於其作為社會安全網的弱勢扶助功能,因此住宅補貼是否能夠真正落實到弱勢身上,就是政策評價的重要標準。

過去十年,住宅資源的數量的確有穩健提升;而下一個十年,也是時候該真正落實「弱勢居住協助」了。

完整新聞稿:https://ours.org.tw/2020/10/05/press_release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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