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urenTay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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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是思考的起点

《國史大綱》讀書筆記之六

夫物不產於秦,可寶者多;士不產於秦,而願忠者眾。今逐客以資敵國,損民以益讎,內自虛而外樹怨於諸侯,求國之無危不可得也。

6《國史大綱》


讀書日期:2023年4月6日

文獻標題:第三編 秦漢之部 第七章 大一統政府之創建

版本:錢穆.國史大綱[M].北京:商務印書館,2010.

文字摘錄&讀書心得


第三編 秦漢之部

第七章 大一統政府之創建

一、始皇帝年譜p114

二十六年(221B.C.),初並天下。

二十八、二十九、三十二年,三次東行郡縣。

三十三年,開置桂林、象郡、南海三郡。

三十四年,焚書令下。

三十五年,坑儒案。

三十七年,東巡,道崩沙邱。

(1)《史記·秦始皇本紀第六》(司馬遷.史記[M].北京:中華書局,2013:285.卷次:史記卷六):秦始皇帝者,秦莊襄王子也。莊襄王為秦質子于趙,見呂不韋姬,悅而取之,生始皇。以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生於邯鄲。及生,名為政,姓趙氏。

【質子:被派到別國做人質的人,多為諸侯之子。】

大索,逐客,李斯上書說,乃止逐客令。李斯因說秦王,請先取韓以恐他國,於是使斯下韓。

(2)李斯《諫逐客書》(吳楚材,吳調侯.古文觀止[M].長沙:嶽麓書社,2021:242.):

「今棄擊甕而就鄭衛,退彈箏而取《昭虞》,若是者何也?快意當前,適觀而已矣。今取人則不然:不問可否,不論曲直,非秦者去,為客者逐。然則是所重者,在乎色樂珠玉,而所輕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內,制諸侯之術也!

臣聞地廣者粟多,國大者人眾,兵彊則士勇;是以泰山不讓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擇細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卻眾庶,故能明其德;是以地無四方,民無異國,四時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所以無敵也。今乃棄黔首以資敵國,卻賓客以業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裹足不入秦,此所謂藉寇兵而齎盜糧者也。夫物不產於秦,可寶者多;士不產於秦,而願忠者眾。今逐客以資敵國,損民以益讎,內自虛而外樹怨於諸侯,求國之無危不可得也。」


二、國家民族之摶成p116

1、中國版圖之確立

秦並六國,分建四十二郡。造成此下二千年中國疆域之大輪廊。

2、中國民族之摶成

春秋時代華、夷雜處之局,逐漸消融,而成「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之社會。

三、中國政治制度之創建

封建制破棄,郡縣制成立,平民、貴族兩階級對立之消融。

四、中國學術思想之奠定

一曰「大同觀」。王道與霸術(儒法之爭,儒表法裡)

二曰「平等觀」。階級與平等,即「貴族主義」與「平民主義」之辨。

三曰「現實觀」。天道與人道,即「宗教」與「社會」之辨。

楊慶堃在《中國社會中的宗教》[1]中,從結構功能主義出發,區分了制度宗教(institutional religion)和混合宗教(diffused religion)的概念。他認為分散性宗教缺乏獨立性、依賴於世俗制度並且具有一定的模糊性。這和先秦以來世俗主義的思想傾向有一定關係。(通行版本譯作彌散性宗教,楊本人認可混合宗教的譯法。)

[1] 楊慶堃.中國社會中的宗教[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16:17.係。


三、第一次統一政府之出現及其覆滅p120

秦之富強,得東方遊仕之力為多,如商鞅、張儀、公孫衍、甘茂、范雎、蔡澤、呂不韋,皆東方人也,彼輩皆不抱狹義的國家觀念。若使東方貴族機體不推翻,當國者盡如平原、信陵、屈原、韓非之徒,平民學者不出頭,遊仕不發跡,一般民眾皆受狹義的貴族政體之支配,則秦人力量便不夠併吞東方。即以始皇一朝相臣言之,相國呂不韋、昌平君、昌文君、丞相王綰、李斯、去疾。諸人,似乎全非秦之貴族。如呂不韋、昌平君、李斯則明屬東方人,呂、李明是平民階級。秦政府實一東西混合的政府,亦是一貴族與平民合組的政府。


統整各地制度文化風俗。此觀秦各地刻石文辭可知。秦刻石辭傳者凡七:曰嶧山、泰山、琅邪、之罘、之罘東觀、碣石門、會稽。會稽刻石特提男女淫佚之防,此就各地風俗為矯正也。琅邪刻石尚孝、重農,為此後漢治之本。又始皇二十六年雲:「一法度衡石丈尺,車問軌,書同文字」,此亦統一工作上極重要之事務。


美國漢學家柯馬丁在專著《秦始皇石刻:早期中國的文本與儀式》[2](The Stele Inscriptions of Ch’in Shih-huang: Text and Ritual in Early Chinese Imperial Representation)中,將秦始皇石刻納入周代以降的宗教、禮儀與文學的傳統中進行考察,闡釋其傳承與演變;同時從文化史、社會史等角度梳理秦朝文本在漢朝所遭遇的闡釋與重塑。他認為如今對秦朝的一些認知與判斷並非事實。比如「焚書坑儒」只是漢代儒生們編造的無數個故事中流傳甚廣的一個。秦始皇確實坑殺過兩名「方士」,但並不是儒生。遍尋早期文本,他也找不到一個被坑殺的儒生的名字,恰恰相反,像伏勝、叔孫通這些儒生在秦朝的處境甚至還不錯。「在爭取壟斷對往昔歷史的界定的鬥爭中,歷史學家最終勝出,他們所告訴我們的,較少關乎秦始皇,而更多關乎漢以來歷史編撰的某些意識形態功能。」


第八章 統一政府文治之演進p131

一、西漢初年之社會

(一)農民與奴婢

   農民對漢初政府的負擔:田租、算賦、更戍。

   奴婢:農民負擔過重,甚至要出賣妻子和自身,此為漢代奴婢盛多之來源。

(二)商賈與任俠

   商賈必盛蓄奴婢,任俠必多匿亡命,二者形成漢初社會之中層。

當時商賈經營事業,約可分為采冶、製造、種殖、畜牧、運輸諸項。這些事業,第一有待於山澤禁地之解放,詳第五章第二則有賴於大規模之奴隸運用。貨殖傳所舉當時大富,如鐵冶、鼓鑄、燒鹽、轉轂即運輸。諸業,均有待於眾多之人力。即其所言末業為貧資,如種樹果菜,如畜養豕魚,如屠沽,如販糴,如制器漆髤,如皮革雜工等,亦待奴役以為操贏之算。大抵其時所謂商賈,以工虞農牧為本,以轉販居積為副,故奴婢為治產一要素。

《史記·貨殖列傳第六十九》(司馬遷.史記[M].北京:中華書局,2013:3953.卷次:史記卷一百二十九):夫纖嗇筋力,治生之正道也,而富者必用奇勝。田農,掘業,而秦揚以蓋一州。掘塚,奸事也,而田叔以起。博戲,惡業也,而桓發用富。行賈,丈夫賤行也,而雍樂成以饒。販脂,辱處也,而雍伯千金。賣漿,小業也,而張氏千萬。灑削,薄技也,而郅氏鼎食。胃脯,簡微耳,濁氏連騎。馬醫,淺方,張裡擊鐘。此皆誠壹之所致。



[1] 楊慶堃.中國社會中的宗教[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16:17.

[2] KERN M. The Stele Inscriptions of Ch'in Shih-Huang: Text and Ritual in Early Chinese Imperial Representation[M]. Michigan: American Oriental Society,200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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