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識。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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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蘊含創意,觀察激發靈感;當創意碰上靈感,再透過文字進行記錄,將發揮出巨大的力量,一股能令世界變得更好的力量。

是人,就有故事

(编辑过)

書名:《會說故事,讓世界聽你的》

作者:盧建彰

出版社:三采文化

出版日期:2014年6月


這是台灣廣告導演盧建彰所寫的書,他以自身工作經歷告訴大家說故事的強大威力,分享說出感動人心好故事的技巧。書裡可看到作者製作廣告作品的幕後花絮,闡述創意發想的過程,是一本不只教行銷創意,更是講人際溝通,有人情味的“故事書”。


故事是行銷品牌最好的方法。書中提到,市場其實是場記憶爭奪戰,在這種戰爭中,故事是最好的武器。因為人類的記憶體有限,大腦會主動篩選資訊,剔除不需要的資訊。在這個工業高度發達的年代,商品的同質化極高,為能讓人們區分品牌之間的差異,廣告人藉着說故事,幫企業包裝產品,使品牌廣泛流傳,感動消費者願意掏錢購買商品。因此,廣告人可說是最會說故事的人,他們努力地創作一個又一個故事,以增加商品在人們心中的價值。“No stories, no memories”,當人們對某個品牌失憶,那這個品牌自然也會失意。


“有故事,能讓你比很多權貴,更有力,也能讓有意義的事,變得有利。”在十幾年的廣告生涯裡,作者看到說故事的強大威力,在幫企業賺錢的同時,他也為公益團體製作廣告,希望利用說故事的能力鼓勵更多人,幫助更多人,讓大家活得更好,改變這個不夠完美的世界。


人都是靠故事餵養長大的。小時候,我們愛在睡前聽爸媽講故事。長大後,就換成我們講故事給自己的孩子聽。人類就是這樣一代接一代,透過講故事來傳承歷史和教訓。很認同盧導演所說的,人會死去,但故事會活下來,可以講故事,其實是一種祝福。要成為會說故事的人,首先必需要對人感興趣。故事來自生活,多與別人聊天,就可以從別人身上發掘到許多故事。聊天,是你經歷我未曾經歷過的事,是知識的交換,是故事的累積。以作者為例,他在創作廣告時,都會走出去親身作田野調查。雖然現在網絡非常發達,我們做任何事都習慣先上網Google一下,但別忘了你上網看到的,別人也能看得到,換言之,如果你用上網找來的資訊來創作故事,那這個故事帶給別人的感動,肯定也是可以預期,很有限的。


故事是否說得好,並不在於故事的說法,有沒有誇張、奇幻的橋段或結局,而是在於故事的本質,能否讓觀眾有共鳴,令他們聽得入神,這樣才會產生群聚效應,相互分享。所以說,故事的本質才是最重要的。想令人願意聽你的故事,那就必須把對方拉進你的故事裡,多考慮和對方的相關性,使他們成為故事的一部分,一起分享生命裡的歡笑和淚水。


如同推薦序所述,本書的內容多元。正因為作者本身是個十分擅長說故事的人,整本書讀起來,就像老朋友跟你訴說着每一個有血有淚的真實故事,既溫暖親切,又不失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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