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碩讀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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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文章、筆記、書評 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碩士

超簡短說明《存在與虛無》是說什麼

先前兩篇說了沙特作為現象學家的理論脈絡,今次則很簡短地說一下《存在與虛無》的理論任務是什麼。

由於篇幅所限,故此部分開首將先直接說明《存在與虛無》的理論任務:描述「物」和「作為具有否定能力的人」這兩大存在區域(region of being)的存在樣態(mode of being),並且突出物的存在樣態(作為自在存在(being in-itself))和人的存在樣態(作為透過否定能力之發用來顯現其超越性(transcendence)的自為存在(being for-itself))之間的基本差異所在。

由此可見,沙特現象學的實存論性質,在於對人的存在特質與其具體顯現的處境作相關連的考察,《存在與虛無》所研究的對象是面向「人的存在狀態」,而非單單「人的本質」。此說並非指整個有關人的真實存在實況的考察中,有關人的本質描述將會完全缺席,而是指同樣作為一種主體性哲學的計劃,沙特現象學的實存論面向,並不會由所謂的本體界或世界邊緣出發,以純形式的理性規範主體一般內容,以此推論人的一般本質;而是承認人的存在是「在世界中的存在」(Bing-in-the-world),整個基本存在論結構元素(fundamental ontological structural elements)本身就包含實況性(facticity),而非僅以超越性格就足以描述主體的所有特質。

在傳統西方哲學的本體哲學中,即如笛卡兒及康德的主體性哲學,主體的本質結構(如康德之理性)是不受任何具體條件所限定的,其內容看似能夠為所有人的主體性提供普遍性的說明,但事實上卻因為本體哲學從本體界出發推論主體內容,反而無法為任何具體的人提供具體實在的存在論說明。

而在實存論現象學當中,人要體現其超越性,就必需要在實況性的基礎上才是可能的。而由於需要建立一種對實況性及處境性的描述,現象學作為哲學方法在這裡與實存論哲學就能夠互想配合,交織地發展出一種在哲學方法上保持「嚴格科學性」,同時能夠具體準確地描述人之存在實相(human reality)的實存論現象學。

沙特在《存在與虛無》當中,透過他天才式的筆觸,在闡述有關主體存在性格的各種特質(如「無」和「為他存在」)時,都會引入一此實況處境作為其現象學描述的輔助,一方面當然可以說他以文學介入哲學的獨特論說方式,但另一方面亦印證了他作為實存論現象學家,對人的真實存在處境具有深刻而靈動的把握。

P.S. 之後會有長篇的,是對沙特和笛卡兒作出主體性哲學的比較研究。

參考書目:

1.       Sartre, Jean-Paul. Being and Nothingness. Trans. Sarah Richmond. New York: Washington Square Press, 2018

2.       劉國英:《法國現象學的蹤跡 – 從沙特到德里達》,臺北:漫遊者文化,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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