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馬加禮
花馬加禮

在金融業浸了20年,想辦法用文字薰香一身的銅臭。 最終與數字競逐敗陣,才發現文字藏有此生靈魂的DNA。

寫作

在金融業浸了20年,想辦法用文字薰香一身的銅臭。 終與數字競逐敗陣,才發現文字藏有此生靈魂的DNA。現正一邊寫作,一邊撿拾帳戶裡擱淺的硬幣維生。

我以為寫完一篇又一篇的文章,就結束了!

不!他像倒敘我的人生,其實,是從結論開始。

我看著每個文字,一磚一字地砌著我的墳墓。如果,哪天可以集結成書,那書就是我的墓碑;從此,路人啊、後世族人啊,你們就能翻翻墓碑,看看這裡埋了多少故事,是不是曾入過你的鏡?扮過你人生的配角或背景?

我也會留下關鍵字和獨特的體味,萬一哪天又繞回來時,可以發現”曾經”的線索。不再只是二組數字的相減:1967~20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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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篇文字都記載著當時的情緒,因為有情緒,才能感動自己,才能憶起。一篇篇的累加,直到我能疊高至故事的開始。

寫作真是辛苦的活!當春天偷偷藏好髮絲裡的草稿,每到秋天常得拿著放大鏡,在滿地落葉裡翻找失落的章節,而多數的時間,卻是愣在原地,想著如何耕耘頭頂那片荒蕪?

剛開始覺得想當文青,是因為在金融業沉浸了二十年,一身的銅臭味,想藉筆墨薰香,但,每每提筆,文字就像姜太公釣的魚。一日,氣憤之下,將所有的字典全丟進海裡,看著又活過來的文字,充滿活力優游在字海裡,頓時,又後悔了!

自此,每日認分地提筆釣字,一字一句地拼湊組合,看能否像樂高積木,有天組成我要的鋼鐵人和Range Rover越野休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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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當作家,我還在曾圖書館裏舉辦座談會,聽取各類書籍的意見,以便確立未來的寫作方向。

首先發言的是財力雄厚、親族眾多的文學小說:

若要源遠流長,靠寫作維生,一定要寫小說,一集、二集...不斷電地寫,不但能累積廣大的讀者群,甚至還能拍成電影,光是版稅收入,就能活好幾回人生了!(現場掌聲不斷,口哨聲此起彼落...,大夥都默契欽羨地看向<哈利波特>...)

接著,一群著古裝的詩歌發言:

作為文學最初的起源,尚未有文字的人類社會,就以口語的形式相傳,而且還能與音樂、舞蹈結合。

要能震古鑠今,結構嚴謹、講究韻律,甚至編曲成歌、琅琅上口,當作家就一定要寫詩,當史詩級的作家,流傳千古。

屬於文學吉普賽族的散文接著發言:

當作家就是要豪邁不拘,隨興地發揮天賦,不用講究音韻、不用講究排比,不限制文字的梳理方式,才能自成一格,寫出真性子,真正的現代作家,都是寫散文出生的!

色彩繽紛的圖文書舉手發言了:

你們都是白紙黑字,沉沉悶悶的,有圖有像,才能吸睛,創造珍藏的價值。

當作家就是藝術家,寫出來的書才能鮮活有色啊!

食譜馬上附和,對啊!你們可有讓讀者邊看邊流口水的能力?

工具書也搶著說:能精準傳授專業的,不得靠圖文並茂來著的嗎?

去旅遊、排行程參考時,誰不來找我們呢?

當個專業版的作家,就是要寫圖文書啦!

小說家族出聲了...:

要讓讀者各有想像空間,圖像根本是多餘的...,讀者腦裡自有圖像!

而且,書內要印出那麼多種顏色,根本就不環保,又增加成本!

圖文書反駁說:

說到環保,明明結局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你們這群小說,故意製造數不完的角色,誆騙讀者的腦袋,化簡為繁,多印了許多旁枝末節的故事,不就是詐騙集團嗎?

哈哈哈!說得好,詩歌才是環保作家!言簡意賅,詩中有畫,詩中有歌,絕無贅言。

散文說了:

你看似環保,其實是浪費!

一整頁紙,就印那幾個字,其他都留白,還真能騙錢啊!

比重量啊,跟我一樣重,隨手一翻啊,三、五分鐘就翻完了!

偷工、偷時,最能偷工減料就屬你們了!

噯呀!你這群文學私生子,也敢來批評,學詩不像詩、學小說不像小說,說白話又不白,偶爾還穿插黑話,自己都搞不清血統,散文都不散文了!

……

座談會頓時變成辯論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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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呆著:

什麼餌?才能釣到什麼魚?…

那片荒蕪的頭皮,還是棄耕了吧!…

嗯,立碑建墓...,算了!還是選擇火化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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