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恬
我叫李恬

转载不用注明,就说是你写的

两种强迫和三种公平感

关于研究互联网劳动力市场的感想

绝大部分新时代的打工人相信自己在劳动力市场上是自由的。这里的自由是说,我们通常相信我们作为受雇者在劳动力市场上是有基本的选择权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选择为谁打工、选择做什么工种、选择辞职不干了、选择重新再进入劳动力市场。与这种自由相对的是非市场化下的雇佣体制,比如说奴隶制、比如说封建时代的佃农、比如说改革前必须依靠分配和铁饭碗的体制。这里的“自由选择权”构成了题目中“选择离职”的基础。

但是在劳动力市场化的体制下,这种预设的自由选择权并不一定是存在的。在中国的农民工研究中,一个经典的假问题是,农民工群体本身是非常愿意加班的。在制造业的很多工厂中,每天的工作时间非常长,有时候超过12个小时,而且几乎没有休假,每周往往只有周日半天的休息时间,让工友们有时间洗衣服、剪头发。但是在很多工厂老板与管理者的辩解中,他们声称农民工们愿意加班。事实上,如果你真的去问很多工友“是否想加班”,他们会回答,想。

既然他们工作已经这么辛苦,而且明知过度长时间劳动会损害健康、增加工伤风险,为什么他们还“想”加班?很简单,因为时薪太低,不加班,每个月可能只有2000块基本收入;加班时的时薪反而可能翻倍,加班工资比基本工资还多;每个月加班到足够时间,可能还有额外奖励。

所以这里我们看到,“强迫”其实有两种。奴隶制下的奴隶、封建制下的佃农毫无疑问是被直接强迫了,但是所谓自由的劳动力市场下,其实也存在另一种强迫。这种强迫的实现方式是告诉你,如果你不加班、不额外工作,你千辛万苦外出打工但是什么也收获不了。中国的年轻人应该对这套论述并不陌生,这是高中政治课本中已经学习过的内容了。

有些人可能觉得这和写字楼办公室里工作的年轻人毫不相干。但是我们仔细想想,住在出租屋、每个月税后不到一万的很多年轻人的处境,其实和农民工并没有太大不同。大家同样是“移民”工人,同样是从小城市甚至农村地区来到北上广深这样的大城市;大家同样是“想”多投入时间在工作上,否则在城市里工作只能解决温饱,那么迁移毫无意义。理解了这一点之后,我们可以说,有些人辞职是因为“钱没给到位”;而有些人还没有辞职,也是因为“钱实在是没给到位”以至于连一点空窗期都负担不起。

我自己的研究是关于互联网行业的年轻工人的处境的。在雇佣关系中,老板和员工、雇主和雇员之间通常会建立某种形式的互利关系;这是雇佣关系可以存在的基础。根据我的观察,中国城市的年轻一代劳动者对于这种互利关系有三重期待。在这三重意义上,如果满足了这种互利关系,他们就会认为雇佣关系是相对公平的;如果其中一些公平感被打破,那么他们可能就会考虑离开这家公司、另谋高就;如果没有任何一种公平感可以维持,那么除非是暂时找不到其他出路、被经济状况“强迫”,他们一定会选择离开。

第一种公平感是雇佣关系中最基础的,即“我为公司付出的时间或者工作”和“我领到的工资”是否对等,也就是俗称的“挣多少钱、干多少活”。互联网公司经常用相对较高的薪资水平来合理化过度延长的工作时间,其实就是在诉诸于这种公平感。在那些相对传统、相对慢节奏的地方工作的人,也会有这个理由来合理化自己相对少的报酬。当然,这里也有效率的问题,也就是同样工作一个月,“我值多少钱”的问题。这个问题的答案,可以在劳动力市场上获得。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去各种招聘网站、熟人网络、同事朋友那里了解一下,和自己类似经验、类似资历、类似岗位的人,大概收入是什么区间。有了这些参考,员工们就可以决定是否“钱没给到位”要辞职了。

第二种公平感的基础是人在工作中所获得的价值感。不可否认的是,有很多年轻人其实在选择并且坚持一些收入很低的工作,比如说媒体和新媒体、各种服务社会的NGO、一些不太赚钱的独立游戏策划与设计,等等。选择这些工作的人,除了期待未来的前景之外,最重要的考虑当然是“这份工作符合我的价值取向”。不可否认,最有意义、让自己感觉有价值的工作,或者是让自己觉得有意思、愿意投入的工作,在当代的城市漂泊中是非常难得、同时又非常吸引人的一个选项。这种投入与精神和情感回报的对等,是第二种重要的公平感。在互联网行业,“不作恶”的公司价值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认同;而面对那些“道德上有问题的商业模式”公司的机会,很多人会三思。

第三种公平感面向未来,强调的是“我对公司的付出”和“公司带给我的成长”之间的对等性。让很多人疑惑的是,为什么有那么多年轻人愿意在小公司里做那些工作时间又长、收入又低的工作?除了老板们的阴险和劳动力市场的激烈竞争以外,其实非常重要的理由是,这些年轻人们自己觉得“我刚毕业,什么都不懂”“我需要积累经验”“我越加班、成长越快”“这份工作是我学习的机会,是我跳槽的跳板”。即使是工作了一段时间之后,在我的研究中,很多人也会告诉我,他们在一个地方工作最重要的理由是,“感觉可以学到很多东西”或者“给我自主钻研技术的空间”;而他们离开的原因则是“我感觉在这里学不到什么东西了”。

这种公平感的核心是“成长”。“成长”当然不是内心修行、心灵鸡汤式的概念,而是在劳动力市场上可以换成相应价码的职业技能、经验和心智。这个词最好的英文对应词应该是employability,强调一个人无论在怎样的劳动力市场条件下,都可以得到比较好的雇用机会的能力与特质。对成长的强调,可以合理化当前工作处境中的很多不如意。

这三种公平感是维持雇佣关系稳定的基础。如果一份雇佣关系连任何互利的公平感都无法维持,员工们只有在被“强迫”的情况下才会留在这种雇佣关系中。当然,现实中能够同时产生三种公平感的雇佣关系是很少见的;事实上,不同类的公平感可以起到相互弥补的效果。比如说,这份工作虽然没有什么意义,但是我可以先挣钱;如果有一天我实现了财务自由,我就提前退休,尽情追求我自己的价值。再比如说,这份工作虽然现在收入不太合理,但是我有很快的成长;等我觉得在这里没什么可学了,我就换一份收入更高的工作。

当然,我是从年轻的劳动者作为员工的角度来谈论这些公平感。事实上是否真的“公平”或者事实上是否真的存在“公平”,往往是很难回答、充满争论的。不过从员工的角度,总会有些相对确定的答案。善于感恩的人可能会觉得低于市场价的工资依然是公平的,珍视同事关系的人可能会觉得最无聊的工作也有价值,个人成长与学习更加是虚无缥缈、见仁见智的感受。不过不论如何,个人对于这三种公平感的判断,基本上决定了他们是否会选择离职。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喜欢我的文章吗?
别忘了给点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

加载中…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