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ncanLau
DuncanLau

岀生及成長於香港,旅居加拿大25年後回流。兩地生活文化的差異與衝擊,一邊是多元文化,一邊是中西匯集,從一邊看過去另一邊,算是多重國際視野。

【天涯曲此時】有標點符號在歌名的歌曲!

突然之間想到這個題目,覺得好像有些趣味,寫下標題準備開始,才猛然醒起,很多歌名有問號❓(Question Mark)和感嘆號(Exclamation Mark)❕了,如果加上括號(parentheses),肯定已有太多, 沒甚麼好寫啊!

事緣之前一篇提到Joni Mitchell 的一曲《Both Side, Now》,在翻看資料時,有提到當年初時是有一個逗號(Comma)的,但久而久之,大家漸漸沒有理會,直行直過,不再見逗號了。這樣的事其實很多,連原本的作曲作詞人也懶得修正,也就不了了之算了。同樣情況也出現在滾石樂隊身上,他們那首《Paint It, Black》也是應該有逗號的,但漸漸地,連他們自己也不一定加上那逗號了。

我不肯定其他人對標點符號(Punctuation)的運用有多執着和講究,而今時今日,有能力和學識去講究的人,也不見得會多。尤其是一切從簡的年代,尤其網上搜尋普遍無視所有標點符號,可以算是始作俑者。朋友之間的短訊,逗號還可以見到,雖然不少人仍會省掉,但句號真的幾乎沒人用!倒是感嘆號經常用,還一連幾個,嚇你一跳!!!幾乎是當emoji表情符號用!自己也不算是很講究,但如果是歌名的一部分,自己又知道的話,我會依足其原意。但我不會每次都跳出來,指正那些錯誤,雖然很多時其實也很想。

一般來說,歌名不是句子,基本上不用那句號,英文稱作Full Stop或Period。但如果歌名是一句問句呢,作曲人會加上問號,假若沒有,那大家通常不會亂加上去。Human League的冠軍歌《Don’t You Want Me》應該是問句(你還愛我嗎),但他們從沒有加上問號,我也從來沒有見過有加問號,所以算是相安無事。而如果歌名中有問號的話,大部分時間,都不會省略,好像是一種共識。

披頭四的《Help!》,是歌名,專輯名,更是電影名字,而且全部都有那感嘆號,我倒真的未見過有忽略那感嘆號的。正如上面提過,感嘆號很容易濫用,Billie Eilish在她的首張專輯便以一曲《!!!!!!!》打頭陣,不過那只是一支十三秒長的音樂,僅是前奏作用而已。因此,反覆思量後,一些比較普通的問號,感嘆號和括號的,就不作考慮。下面自己選了幾首稍為特別的,也對自己有些意義的,如果大家有別的歌曲用到特別的標點符號的,歡迎留言分享。


The Byrd - Turn! Turn! Turn! 自己在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初開始認真地聽音樂,那時真的百花齊放,幾乎每星期都有新音樂出現,因此對於之前的音樂,甚至再早的五六十年代的,無暇兼顧。直至出國讀書,有一年,時代雜誌(Time Magazine)做廣告吸引人訂閱,甚至在學的學生只需一折,非常吸引。他們正是用了這首歌作宣傳,只記得歌詞中有「」,非常配合,後來才知道歌曲叫《Turn! Turn! Turn!》,和這隊樂隊,在六十年代算是顯赫一時,想起來,可能是自己第一次認識,用上三個感嘆號的歌曲。

Tommy Tutone - 867-5309/Jenny 這首歌有電話號碼和中間那個叫Slash的分隔符號,比較特別。這是歌手Tommy Tutone最為人熟悉的一首歌,不少人真的嘗試打這個電話號碼,看看會不會找到Jenny。不過在北美地區,電話號碼應該有十個數字,頭三個代表州份,沒有這部分,很難找對人。當然,那只是虛構,但多年來,有很多傳說,莫衷一是,又增添許多話題。

Laurie Anderson - Let X=X 來自她通常算是首張專輯《The Big Science》,1982年出版,四十年後,仍然少見歌曲名字中,有“=”這個「等於」的符號。

Howard Jones - You Know I Love You...Don't You? 這曲名有問號,也有那個省略號 (ellipsis mark)。省略號不算十分罕有,特別是一頭一尾,例如Metallica有一首歌叫《...And Justice for All》,而這首歌用在中間,比較少有。

David Bowie - “Heroes” 這是Bowie的名曲,也是專輯的名字,而且都應該包含那左右的引號(Quotation marks)。外國人有時在談話時用上引號手勢,就是左右手同時用食指和中指做成引號狀,有強調某個字的意思。而這個歌名中 “Heroes” ,就是強調 Heroes這個字,可以解讀為「那些所謂的英雄」的意思。

John Lennon - #9 Dream  #這個符號就是Number的意思,所以有時這首歌會寫成《Number 9 Dream》。

在2008年,Coldplay樂隊的一首歌《Lost!》,原本沒甚麽特別,但單曲之中卻有五個版本,而他們以標點符號作分別。 

1) Lost! 就是原曲
2) Lost? 這是歌手Chris Martin自己獨唱的鋼琴伴奏版本
3) Lost+ 這是加上由Jay-Z一段Rap的版本
4) Lost- 減去的就是歌唱部分,所以這是純音樂演奏版
5) Lost@ 這個符號通常代表At的意思,這裡指在芝加哥聯合中心(United Center)的現場演唱版本。

也算是花了點心思吧。

最後提一提 Neil Young的一首歌,第一次出版時,有個別地區只列出歌名為《F*!#in' Up》,如果大家有看漫畫如老夫子,大概明白那是粗口的審查過的寫法,那便不難估計真正的歌名是何。這麼多年後,現時在各川流平台或搜尋器內,再無用那審查式寫法,可以直接了當了,時代不竟會進步吧。偏偏在香港,即將立法禁止一首歌。可悲!!!

只是隨意找了幾首歌分享,算是借題發揮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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