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raemongaig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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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消委會花生醬報告的27點

我不知有多少人是誤解,有多少人是看到「香港」兩個字就馬上跳腳,本文只為前者而設,列點說明。

首先是十點有關這報告本身的背景資訊,大部份香港人都知道,但相信台灣人不知道:
1.雖然作用跟台灣的消費者文教基金會類同,但消費者委員會(下稱消委會)是香港法定機構,並不是香港政府的一部份

2.消委會會定期抽查各類商品,分析產品性能品質,服務本地消費者

3.選擇商品時會盡量羅列香港買得到的所有產品(而不管是否行貨)
4.會同時測試/化驗多個項目,以反映產品的綜合品質,並非只測安全性
5.測試後會聯絡廠商對結果作出回應
6.完整分析報告會刊登於期刊《選擇》上

7.每期《選擇》會登刊數個不同商品的報告
8.簡略報告會以新聞稿形式發放給本地傳媒
9.本地傳媒根據自己編採方針是否和如何根據新聞稿作出報導
10.如果當中有食品安全問題,會轉交相關部門跟進,重大問題會召開記者會公佈

然後是有關這次報告,儘管報告中已經有講,但一些可能被忽視的事實
11.購買樣本日期為2022年11月23日
12.測試在2022年12月2日至2023年1月11日進行
13.所有測試均在所有樣本有效期內完成

14總共20款花生醬,網羅了大部份香港買得到的花生醬

15.共檢測18項,爭議的總黃曲霉毒素只是其中之一
16.化驗由第三方機構、英國的實驗室進行,消委會無權干預結果
17.報告明確指出,12款驗出黃曲霉毒素,但所有樣本的總黃曲霉毒素符合香港法規要求

18.報告及後指出,有兩個樣本超出歐盟上限
19.歐盟標準向來以嚴格著稱,香港標準很多都跟歐盟的,有落差時兩邊都會講
20.有香港本地媒體根據新聞稿作出報導,被台灣媒體二次報導,卻拿掉歐盟二字,大造文章
21.因為測試項目眾多,要給予廠商回應時間,測試日期和最終報告相差多月是常有之事
22.特別是沒有食安問題的測試報告,常常會被有安全風險的產品插隊
23.廠商回應部份並沒有新竹福源的
24.這只不過是尋常不過的商品測試
25.真有食安問題早就通知食安中心(政府部門)安排回收產品了

26.有台灣媒體抄也有意無意抄錯,要指控的應該是那些媒體

27.港人對這報告沒多大在意,本期《選擇》的封面專題是行李箱的測試。


說實的,台灣的爛鳳梨(物理上的爛),我們知道好的鳳梨都賣日本,來港的鳳梨大小品相狀況參差,我們都照樣買。這篇報導的花生醬也沒人因而拒買或退貨,貴國媒體亂報害人家被貴國的人退貨,去找他們晦氣啊。BTW,拿馬英九愛吃作招徠的店被退貨私心是挺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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