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的嬉隱肆
小白的嬉隱肆

一直是這樣我的血脈裡沒有正經

平凡的時間裡,不平凡的癡人

看到《時間裡的癡人》作者 Jennifer Egan 睽違 12 年推出續集《The Candy House》的消息,回頭翻了下舊文,發現我是十年前該書在台灣剛上市不久就買了,也約莫從那時候開始成為何姑媽的譯作粉。看著自己十年前的讀後感就想再讀一次這有趣的書,也很期待續集能速速被譯入台灣。


【原文作於 2012 年 10 月 25 日 】

2015 年 8 月 18 日,新買的書和我兩把乘載搖滾夢的吉他

我從不排斥早到機場等待這種事,也不擔心在空中飛行時會有多枯燥無聊,因為讀書超好打發時間。平常上班與家庭生活擠壓了閱讀,無論時間或心情;唯有把握獨自出差機會,旅途上可大看特看,這幾年書幾乎全都是這麼看來的。《時間裡的癡人》也不例外,泰半篇章解決這次出差去北京的來回兩趟飛機上。

其實此書前面 1/4 是從日常生活空閒中砌堆出來,進食慢消化也慢,所以不易進入書中那些「光怪陸離」的故事裡面。一則時間軸與主線跳來跳去,那些看似毫不相關(我當時以為篇章間的連結力很牽強扭捏)的短文,模糊也顛覆了長篇小說的定義。二則覺得這有點像《哈利波特》給我的感受:「為幻而幻」,賣藝味濃。結果就以數天一兩頁的龜速,疲憊地醞釀每晚睡意。

總算逮到機會帶書上路,終於在飛機降落桃園之前,我讀完了最後一章。沒錯,算是個完美的結局,但卻帶有很強的後座力,像《魔戒》一樣,惆悵久久不能散去。此書於我最深切的感覺,倒不全是那眾人誇讚、鬼斧神工般的時光穿梭劇情和別出心裁的文體形式,也不僅是對「歲月無情」的無奈嗟歎。歲月,這玩意兒呀,最容易消磨掉的,便是熱血。熱血也是會變冷的。是,這都沒錯,大家也都知道,現實就是這樣,誰能保證年紀與環境永不變呢?無人可倖免於時間惡棍的慢性蹂躪。

畢竟我也只是個平凡無奇的人,在國內成長、求學、結婚、生子、工作,上班下班,過著一塵不變的生活。熱血早隨著歲月而蒸發殆盡,夢想很難不被現實逼進不切實際的垃圾桶。只是像《時間裡的癡人》,書中人物故事,不管「曾經」平凡與否、不管記憶裡積累了多少點滴,若干年後終將蒸發為看盡千帆的平凡淡然。想到了這裡,我們現在還有什麼好抱怨自己人生的?

或這麼說吧,就算真平凡,也可以讓自己不平凡。誰不想如書中的莎夏一般波西米亞周遊列國、像波斯可一樣成為搖滾大咖,或效法班尼當起老闆賺大錢。但現在的我,就是這麼平凡無奇,以上於我皆如浮雲,將來應該也很難改變。只是,藉由一點點微小的心靈質變,我想辦法讓自己在平凡的生活中盡量不平凡。

可是,除非你孓然一身,否則人都有所牽絆。有了牽絆便會產生負擔,有了負擔就肯定會消磨熱血、就難以迸發革命性改變。這樣看來,孓然一身和熱血變革,好像是等義詞喔?但平凡呢?普世常見的規則如下:時間與空間永遠都可以很不平凡,只要你願意。但人終歸平凡,除非你像 Kurt Cobain 一樣,在盛名之際一槍轟掉自己的頭。但誰說消磨熱血就會平凡?誰又說非得像《流浪者之歌》那樣孓然一身孤獨上路才能造就不平凡?我想要打破規則,想要證明,有牽絆也可以不平凡,再平凡都可以熱血滿滿。

越來越覺得,平凡是一個無形的結界網,其中真正要用力去打破的界點,不是只有眼和嘴,其實還有「耳」和「心」。這才是閱畢《時間裡的癡人》後我的深切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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