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的嬉隱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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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是這樣我的血脈裡沒有正經

《發條橘子》原著,熒耀著最幽微的善之星火

史丹利庫伯力克的《發條橘子》是影史上的經典鉅片,也是我最喜歡的電影之一。之前聽人說原著小書的結尾和電影很不一樣,就激發我一股來日定當看原著的願望。今天總算讀完,果然不錯,少一章少很多。作者 Anthony Burgess 在二十幾年後再版的序中有說,原來是當初小說被紐約書商引進美國時刪掉最後一章所致。電影也是依照美國版為基準,自然結局與原著不同。也許這樣少一章的結局很有爭議,但對我來講,今天看完原著後,我是傾向支持作者本意的。

你可能會問全書 21 章,刪掉最後一章有差嗎?但其實那最後一章正是改變整部小說色調的急轉彎,讓小說有著更發人深省的批判點。我就先不在此破梗了,所以即使你看過電影,也猜不到原著結局會是如何。只是我要說,如果《發條橘子》是一部持續影響逾半世紀的長尾史詩(原著出版於 1962 年),那最後一章仍具有著即使在今日眼光來看也依然是社會上的頭號道德爭論議題的引爆威力,因為我們仍舊每天在面對著。

「道德選擇權」的確是老梗,是唐諾為本書寫的導讀中所說的古老問題。一個人選擇惡的「自由意志」該不該被維護?唐諾也說了,遠比美國有著更悠久的正面對決此問題的歐洲,才更該讓我們多觀摩學習,特別是其道德省思的厚度。

說到這篇導讀(對了,導讀一向都是要正書讀完後再來看呀),我個人非常欣賞。唐諾藉由原著而畫龍點睛地隱隱道出了當今台灣社會很嚴重的民粹問題,尤其是「顏色」和「民意領袖」(即所謂的名嘴)至上所導致的「思考失能」。譬如這段話:

人被賦予了自由意志,可以由此來選擇善惡。只能行善或只能作惡的人,就成了發條橘子 — 也就是說,他的外表是有機物,具有可愛的色彩和汁液,實際上僅僅是發條玩具,由著上帝、魔鬼或無所不能的國家(它日益取代了前兩者)操縱。徹底善與徹底惡一樣沒有人性,重要的是道德選擇權。惡必須與善共存,以便道德選擇權的行使。

恰好在公視流行台劇「我們與惡的距離」掀起的風潮之下,相關議題的探討正風風火火深入人心,以前被視為禁忌的「剝奪 / 維護惡人人權」爭論,漸漸注入了「矯正」、「教化」,甚至從根去質變的教育與文化政策探討。前面雖說了我不會破梗,但《發條橘子》原著的第 21 章正是提供切入此問題的一個旁觀角度。面向越多,至少比較不至於淪為一言堂式的民粹。人家高舉一把千斤利刃朝你揮砍來,你好歹要身披多層鎧甲保護,才不會一刀斃命吧?

這就是我覺得第 21 章留著的必要,也是除了維護不論善惡的自由意志所代表的「極端民主主義」之政治理念優劣之外,《發條橘子》所熒耀最幽微的善之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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