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rious 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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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9月4日林鄭修例語錄:撤回,這麼難,那麼易

9月4日下午5時48分,比預期早12分鐘,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發表電視講話,宣佈正式撤回引發3月政治風波、大規模示威和街頭衝突的逃犯條例,滿足了市民“五大訴求”之一,但堅持並無暴動定性可撤回、不能特赦被捕人士、不會進行獨立調查、無基礎談重啟政改。

以下是6月9日以來林鄭關於撤回修例的記者會語錄。千餘被捕,無數受傷,9.4之後,能否罷休?

6月9日:

《條例草案》將於六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

6月10日:

關於是否撤回,我們昨天的政府回應已說了,這條條例草案在社會上是很密集,甚至很激烈地討論了四個月,是應該交給立法會進行立法會的憲制功能,亦即是說,他們經過審議之後,是修訂、通過還是怎樣,我們這個立場仍然是今日的立場。

6月11日:

我們都仍然認為我們在做一件對社會非常負責任的工作。所以面對困難,我們要繼續用我們的方法來解說,希望市民能夠明白我們做這負責任的工作的原因。

6月12日:

我明白這次政府修例在社會上引起強烈的正反意見,政府已多次積極回應和解釋。事實放在眼前,自回歸以來,每當涉及中央與特區、內地與香港的議題,都會被部分人士,挑起矛盾和紛爭。

6月15日:

經過過去兩天政府內部的反覆研究,我在此宣布特區政府決定暫緩修例工作,重新與社會各界溝通,做更多的解說,聽更多不同意見。

我不覺得在現階段是可以就此撤回這條條例,否則令社會收到的信息是「這條條例根本沒有立足之地,所以你現在要收回」

6月18日:

我在六月十五日宣布後,我們已經即時停止了條例草案立法工作,而且並沒有再為這項工作設定任何時間表。

有關於字眼上的問題已經沒有甚麼可以再補充.

7月9日:

我明白有小部分人在這方面的擔心,所以今日我再清晰去說明──《逃犯條例》的修訂工作或這條條例草案已經壽終正寢,the bill is dead,希望大家不要再因為大家用了不同字眼而有不同理解。

我今天說的其實和過往所說的沒有甚麼差別,但可能市民要聽到一個很斬釘截鐵的說法,所以條例草案壽終正寢是一個相對很斬釘截鐵的說法,即是說這條條例草案其實已經死了,大家不需要擔心會否有甚麼手段會令它在本屆立法會重新作討論;反而如果說撤回,其實某程度上今日撤回,三個月後亦可以重提給立法會。

7月15日:

這件事件和這些抗爭行動是由於特區政府修例而引起,但有關條例已經在整整一個月前,即六月十五日由我宣布徹底停止有關修例的工作,所以我希望社會諒解引發抗爭的事已經不存在。至於其他相關或不相關的訴求,我於上星期二亦已綜合回應。我知道我們的回應未必能夠完全滿足提出這些訴求的人士,但這不是我個人的問題,我們考慮了方方面面的因素,亦提出了一個務實可行的回應,希望得到社會的諒解。

8月5日:

如果整個風波是因為特區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我們已經於很早階段——六月十五日——將這條例暫緩,接着補充說這條條例的修訂工作已經完全停止,亦不會再啟動,這已經是一個很徹底就這件事、這訴求的回應。

我留意到,包括有一些傳媒報道,都認為這件事或現在表面上的多方訴求已經離開了有關條例的修訂工作。我們近日看到的已經是很明顯、肆無忌憚地提出要「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亦看到部分的行為是挑戰「一國兩制」、挑戰國家主權;或者我甚至可以大膽些說,是要將香港推倒,要將七百多萬人、我們珍惜的生活徹底破壞,玉石俱焚。

今次我們面對的危機亦真的遠遠超越條例修訂,是有人不斷透過這些網上傳聞動搖香港市民的信心,分化我們的社會,分化警隊內部和警隊與政府的關係,最終目的亦是剛才我所說──是希望摧毀香港。

8月13日:

in response to the various demands that we have heard, we have considered all factors and came up with the response that we have rehearsed time and again over the last two months.

8月20日:

I have repeatedly replied on various occasions and I can give you this very clear commitment at the political level that the bill is dead. There is no plan to revive this bill, especially in light of the public concerns.

8月27日:

In the last two months or so, the Government has repeatedly given a reply to the demands from different people. It is not a question of not responding, it is a question of not accepting those demands.

9月4日:

有關撤回條例草案,我在六月十五日已經宣布暫緩條例草案,之後亦表明,修例工作已經完全停止,條例草案明年七月便會自動失效。

很多人說,展開對話要有基礎。作為行政長官,我有責任盡一切努力,在種種局限下尋找社會向前行的機會。我現在提出四項行動,希望作為社會向前行的起點。

第一,特區政府會正式撤回條例草案,完全釋除市民的疑慮。保安局局長會在立法會復會後,按《議事規則》動議撤回條例草案。

第二,我們會全力支持監警會的工作。除了邀請海外專家,我已委任兩位新成員加入監警會,他們是余黎青萍女士和林定國資深大律師。我向大家承諾,政府會認真跟進監警會日後提交的報告建議。

第三,由今個月開始,我和所有司局長,會走入社區與市民對話,讓社會各個階層、不同政治立場、不同背景的人士,透過對話平台,將種種不滿直接說出來,一起去探討解決方法;

第四,我會邀請社會領袖、專家和學者,就社會深層次問題進行獨立研究及檢討,向政府提出建議。經過兩個多月因修例工作引起的衝突,大家都意識到,我們眼前的矛盾是反映了長期積壓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問題,例如房屋和土地供應、貧富懸殊、社會公義、青年人的機遇,以至公眾參與決策等。我們的對話平台,亦可以讓大家一起探討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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