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真理
圣经真理

祖宗留下來的罪

一、父輩犯罪,是否禍及子孫?

1是。依據下列經文: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20:4)

「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34:6/7)

這是祖先所犯的罪,子孫承擔罪孽,受到父輩惡行的報應;但子孫本身並沒有觸犯這罪,所以不會影響子女信耶穌得永生,只是他的兒孫在世會受到折磨,直到償還這罪債。

2例證:

⑴母親吸毒,禍及胎兒:

母親吸毒,懷孕的胎兒也受到禍害,出生時健康就會有問題,很容易生出畸形兒,嚴重的中毒而死!

⑵父不敬神,子跟著學:

父親不敬畏神,兒子跟著學習;身教很重要,嚴重影響孩子成長。

⑶惡人的孩子

這是一則真實故事:有個惡人,專橫跋扈,專門欺負善良人;結果生出一個智障兒,受到報應。但孩子是無辜的,只要長大愛主,仍然可以進神國。

 

3有哪些罪孽,會給家族帶來咒詛呢?

「不可使兒女經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申18:10/12)

      巫術、靈應盤、降神術、占星學、看相、算命、看風水、心靈療法、玩碟仙、拜偶像、參加降神會、偶像遊行、嘗試超感知覺(冥想、催眠術…)、藉邪靈操練武術(空手道、功夫、柔道、太極…)、瑜珈、念咒、施符…。另外,參加屬撒但宗教的祕密團體,如撒但教、共濟會、東方之星、慈壇社…;這些團體,都立下不合乎聖經真理的誓言,甚至敵擋神的話。

以上任何一種行為,都是很危險的,會為撒但打開一條門路,讓牠的力量和邪魔登堂入室。不但如此,因耶和華是忌邪的神,行這些憎惡之事,祂必追討這罪孽,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4家族咒詛

⑴巫術

瑞克是一位24歲的年輕人,在一個基督教的家庭長大;10歲那一年,他將自己的生命交託給主;大學畢業後進入一所神學院的研究所,準備以後成為牧師。突然間,他不能再與神溝通,也不能再讀聖經和禱告,甚至無法感覺到主的存在。他開始不能集中精神在課業上,成績一落千丈,在絕望中試圖自殺。

瑞克因著企圖自殺的緣故,他成了醫生利百加的病人;利百加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試著找出原因。瑞克說出了下面的故事:

 一年前因著我的祖母病重,我開車前往科羅拉多州丹佛市看她;進醫院時,突有感到一股黑暗的力量,像雲一樣落在我身上。這種感覺只持續了幾秒鐘,不久就消失了,就沒有再多想這件事。見到祖母時,她剛剛過世,我留下來參加喪禮,然後就回家了。

在利百加進一步的追問下,他又說出一個重要的關鍵,是撒但進入的門路-(遺傳)。他道出祖母曾深入接觸巫術,家人都曾嘗試把耶穌傳給她,但都沒有成功。祖母一死,佔據她身上的厲害邪靈,就要傳至家族的另一個成員身上;撒但當然會選擇瑞克,因他正準備全職事奉主。瑞克是個基督徒,為什麼魔鬼會附在他身上呢?聖經寫得很清楚,先祖行可憎之事,這罪孽報應,會遺傳給子女(出20:5)。

其實瑞克的父母都是基督徒,只要憑著信心,奉主耶穌的全能名,倚靠祂的大能大力,打斷魔鬼從祖母來的任何繼承管道,就能破除家族的咒詛。神給我們有應許,奉耶穌基督的名在地上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不再受邪魔轄制。但他們毫不知這病,是靈界的爭戰。

⑵共濟會

以下是神使女辛蒂(Cindy Jacobs)姊妹的見證:

我在阿根庭講道時,有個美國人牧師含淚走向我,說:「辛蒂,我不明白生命中有什麼不對勁。我十一奉獻,忠於主,也沒有犯下大罪,但似乎仍處在一貧如洗的咒詛中。」當我為他禱告時,突然從我口中說出了這些話:「我要除去你家族參加共濟會,所導致貧窮的咒詛!」

那牧師開始哭泣,並讚美神!當他鎮定下來後,說:「我曾祖父曾協助,把共濟會引入英國。」我禱告後,那咒詛除去了;就我所知,直到今日,他都很釋放,而且蒙神的祝福。

像這種因祖先的罪孽,使撒但有合法的權力來傷害你,這類的捆綁就較不容易釋放。但弟兄姊妹不要灰心,只要相信基督必勝過撒但的權勢,靠著主寶血、真理、聖靈的大能大力,禱告、認罪、悔改,愛主敬虔度日,一定能趕出這邪靈。

 

5奪取神的物

「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瑪3:8

凡家族不履行十一奉獻的人,就是奪取神的物;即使他們開始奉獻了,但財務方面仍未脫困。這是因父輩忽略奉獻,這是嚴重的問題,而導致遺傳性的咒詛;不十一奉獻的人,在陰間受的痛苦,將比一般人重一千倍(參閱:七個哥倫比亞年青人遊歷陰間)。遺傳來的捆綁,會一直流傳下去,直到償清先人的罪債;但基督徒往往會忽略這方面的問題。當然,有些咒詛不一定是遺傳來的,本身犯罪也有可能;但考量祖先的罪是很重要的。

      我往往會發現,不十一奉獻的人,賺到錢如同存放在破漏的口袋,神不賜福,漏掉的比積儹還多。這種捨不得為主奉獻的人,有些不是錢被偷了,或車子被開罰單,或意外災害損失…;總之,賺不夠你的賠償。另外,有些其它捐獻,不屬於十一奉獻,是聖靈感動你擺上,神要給你蒙恩的機會;你若始終不順服聖靈,不願獻給神,也是會受到虧損。以下是屬靈父親的見證

⑴強風颳掉屋瓦

      我以前在牧養教會時,有一則真實的故事。一次,聖靈感動一位弟兄要給我奉獻三千元,但他始終捨不得擺上,不願順從聖靈的帶領。忽然,他家的院子前颳起一陣強風,把屋瓦吹掉了一整片;他請工人來估價,修理費用剛好是三千元,一毛不差。他靈裡知道這是神的管教,除了支付工人修理屋瓦的費用,立即奉獻給我三千元,因知道這件事是不願擺上的懲罰。

⑵金飾嫁妝被偷了

「不要為自己積儹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銹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太6:19)

      我以前在牧養石牌教會時(致遠一路),釋放一篇信息,不要為自己積儹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銹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儹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銹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

      當時,有一位姊妹原是台南新化教會,她因婚姻嫁給我牧養的一位弟兄,就來到石牌教會;她聽了我道後,很不阿們,覺得我要她奉獻。她嫁過來時有一批嫁妝,皆是黃金飾品,藏放在房間中;不久,家中來了小偷,把這些昂貴的金飾,全都竊走,一點兒也不剩。

 

6如何除去祖先罪的咒詛

使徒行傳第八章,有一個人名叫西門,向來在撒瑪利亞城裡行邪術!後來他雖信了主,彼得說:「我看出你正在苦膽之中,被罪惡捆綁。」(徒8:23)證明這位行邪術的人,已受洗成了信徒,仍被罪惡捆綁;被捆綁,就是指著有邪靈。若要趕出這些邪靈,除了靠耶穌基督的大能,還要自己為罪憂傷悔改;彼得說:「你當懊悔你這罪惡,祈求主,或者你心裡的意念可得赦免。」(徒8:22)

走出撒但教書中,伊蓮因不甚入了邪教,成了一位女祭司。她信主悔改重生,但身上仍有幾千個魔鬼;要把這些邪靈趕出去,就必需徹底認罪懺悔,求耶穌拿走她使用巫術的一切能力。這場驅魔之戰,由一位有趕鬼經驗的牧師,還有其它的助手計5人;在一間房間內,激烈進行了10小時的靈仗,才把邪靈完全驅除出去。

凡神兒女受捆綁,必需先找出罪因;若是祖先遺留下來的咒詛,如何打破?

⑴確認是你祖先犯的罪。

⑵禱告:「父神,我承認祖先三、四代前犯的罪(列出確認的罪),在此為這罪悔改,求主赦免用血潔淨。我倚靠祢的寶血、真理、聖靈大能大力,斷絕它和我及後代的關係,斬斷這罪根。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⑶打破任何可能因這罪,而導致的咒詛權勢。

⑷命令這些罪的果子,在你和你後裔身上枯萎而死。

⑸求主醫治所有罪孽的毒害。

⑹承認造成這些捆綁的惡行,向主認罪悔改;求主動工,使你更新,掙脫魔鬼束縛。

⑺必要時,你需求助牧人,來幫你禱告趕鬼,脫離這捆鎖。

 

二、不可因父殺子

「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申24:16)

「不可因父殺子」,和「神要追討可憎之人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這兩件事,是否有矛盾呢?答案是沒有。

 

1追討可憎人的罪,直到三四代,這懲罰是神的主權

「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這種懲罰的主權,是由耶和華神自己決定,照著祂的慈愛、公義,依情、理、法全盤的考慮,作最後的判定,無人可以攫取。神的道路高過人的道路,神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祂追討人罪時,追討的方式、程度因個案而異,非人的智慧能及。

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大衛和拔示巴通姦,又謀殺烏利亞,以致他和拔示巴所生的孩子遭神擊打,得重病而死。這罪不在孩子身上,死是因父母親的淫行受牽連;但這孩子仍然可以進神國(包括耶羅波安的孩子:王上14:12/13),這就是神的公義。

 

2不可因父殺子,這地上的律法

「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這是耶和華神藉摩西頒布的律法,給以色列人懲治罪惡的條例,不能傷及無辜。一人犯罪一人當,不能「株連九族」;強調每個人,應該為自己的罪負責。《聖經》一再重申這個原則,現今各國的法律皆依循此方式,是耶和華神為世人制定的司法條例。

以利押的眾子是尼母利、大坍、亞比蘭。這大坍、亞比蘭,就是從會中選召的,與可拉一黨同向耶和華爭鬧的時候,也向摩西、亞倫爭鬧;地便開口吞了他們,和可拉、可拉的黨類一同死亡。那時火燒滅了二百五十個人,他們就作了警戒。然而可拉的眾子沒有死亡。(民26: 9/11 )

亞瑪謝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只是心不專誠。國一堅定,就把殺他父王的臣僕殺了,卻沒有治死他們的兒子,是照摩西律法書上耶和華所吩咐的,說:「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各人要為本身的罪而死。」(代下25:2/4 )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喜欢我的文章吗?
别忘了给点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

加载中…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