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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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board is the new pen

流浪的日子

身邊有好幾個朋友都很喜歡三毛,有的說在她的書里看見自己,有的取了個洋名叫“回音”(Echo)。而我,從三毛的字裡行間感受最深的是任性。

《雨季不再來》裡許多章節的她應該處在我這個年紀,二十來歲,想要逃離原本的舒適圈,邁出去看世界。最後她做到了,環遊各地唸書體驗。回頭看看自己,忙著籌備升學的瑣事,同時不斷思念過去在紐西蘭的一百天,那段勉強稱得上流浪的日子。

今年年初,一向擁有好運氣的我搶得簽證,成功飛到紐西蘭忙碌打工、悠哉度假。工作的時刻不多說,因為讓人駐留的是旅行時看過的風景。厚厚的雲層、蔚藍的天、碧綠寧靜的湖水、雄偉連綿的山巒,所有的美勾勒出一幅生動的畫。世界南端在六月迎來冬季,雖然沒有看見浪漫的落雪,可是趕得及享受微冷的天氣。馬來西亞也有許多被隱藏的世外桃源,但在紐西蘭,仿佛一踏出門就能看見動人的景色。

流浪時,相機的電池遠比手機的來得重要。為了避免遺憾和錯過,我總是捉緊相機守候路上的一幕又一幕。雖然拍下的始終不及眼見的美麗,但至少可以留下些許東西,好讓我回國時憑吊逝去的熱血和衝勁。除此,讓人緬懷的還有屬於自己一人的生活。那是真正的舞台,不為誰而演著一齣戲。

從起床直到睡去,我都獨自決定所有大小事務。吃什麼、穿怎樣、去哪裡,偶爾和旅伴討論,然後互相適應和學習。彼此有著固定的默契,朝著共同的方向和目的地前進。我不需要向誰報告行蹤,也不會有人過問我的過去未來曾經。在那個空間,可以暫時擺脫課業和工作,也可以暫時忘記現實的樣子。或許,流浪的迷人之處正是這份任性。

有的時候,我會停在一個地點許久,好好享受當地的風情。有的時候,我會匆忙趕路,為了追上已經開行的火車。有的時候,我會省吃儉用,然後一次過耗在體驗戶外活動的刺激。一路上,我遇見來自不同國度的朋友,都有著一樣夢,就是享受世界。

助人為樂的感動

記得有一次,我和旅伴的車子拋錨了,一位當地的叔叔直接走過來幫我們檢查,還領著我們到車廠去修理。在路上重新遇見他的時候,我們想給他買一杯咖啡,可是他搖頭說不:“我幫你們,那你們也會帶著這份精神幫助別人。”這份感動,至今依然埋在心中。

後來,我還在紐西蘭學會喝酒,不是酗酒的那種,只是小酌一杯。裡頭裝滿的都是分享和喜悅,伴著不捨一飲而盡。離開前夕,我們用了一樣這種方式告別。

短短的一百天,夾雜的是工作的勞累和度假的快樂。過程中,埋怨的時候不少,但都為了成就環島的體驗。真正出走世界,才發現自身的渺小,並且明白別人口中誘人的它,原來是這個樣子。

他們都說,到過紐西蘭打工度假的人都會患上一種無可救藥的病。我無法不認同,思念真是一種病。三毛走到了撒哈拉,經歷她一生中最快樂的歲月。我只能在縱橫交錯的腦海編制未來的地圖,總有一天走遍世界,繼續那些尚未完成、流浪的日子。

刊於《中國報》 2016.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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