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人
野人

學中世紀哲學,暫時還沒死的怪咖野人。正在學習如何假裝人類。 ⋯⋯ 喔幹,學不會。

叢林圍爐S8|一隻會寫童話故事的魔法貓貓

本期話題:「美」「醜」「好」「壞」僅僅是個人觀念還是某種世俗標準呢?|自辦徵文活動|獎金:每篇200LIKE+所有參與者平分本文所有LIKE收益(抱括抖內)|本系列活動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官方或駕駛員贊助,只接受個人抖內。有興趣參加活動請先收藏本文,以免降熱度之後找不到|本期女主:那隻會彈琴的貓醬|本文情節均係虛構,如有雷同,純屬魔法咒語念錯了~

本期話題:「美」或「好」可以被定義嗎?如果可以的話,那「美的」跟「好的」又可以被定義嗎?它們僅僅是個人觀念還是某種世俗標準呢?

故事不小心寫太長,沒耐心讀可以直接劃到後面討論部分。


在一個十四或十五世紀的傳說(作者:@一隻會彈琴的貓)裡,曾經記載過地中海島附近的一個小國,島上還有一座跟人類世界毫無接觸的魔法森林,這座森林由精靈族跟居住在森林裡的獸娘們動物們共同掌管。在小國與森林的交界附近有一個天然石窟,石窟裡住著一隻野人,牠既不算人、也不是動物、更不是精靈,但沒有誰會在乎牠到底是什麼,牠閒暇的時候會跟森林附近沒有魔法的小動物們說說話,偶爾也會去人類城市的書店逛一整天,有時牠還會去小酒館買一大杯天然泉水,坐在那邊自言自語,沒人聽得懂牠夾雜的好多古代詞彙的瘋話。大家只是覺得牠瘋瘋癲癲很有趣,偶爾還會跑過來跟牠聊幾句天。

大家都以為這隻野人很友善,但其實牠背地裡很賤,牠會把在這座城市看到人類不好的一面全部記錄下來,寫成了厚厚一本黑暗、獵奇、詭異的故事集。牠在寫完這本書之後,每次出門都要隨身攜帶,並不是因為自戀,而是這樣厚一本書,可以用來防身。

有天上午野人剛睡醒,發現牠一位女生朋友偷走了自己洞穴裡的煉金術筆記,想要完成青春永駐的禁忌法術,野人跑去對方家上前想要阻止,結果一不小心扯下了這位女生朋友的衣服(真的只是不小心喔!),牠的朋友惱羞成怒,抄起身邊的坩堝就衝向野人,口中大喊,「哇洗累幹你娘老機掰勒,老娘今天不砸死你也要把你砸到失憶!」野人自知理虧,便抱起書來奪門而出,一直跑到下午、跑進魔法森林、直到精疲力竭,才把奪過來的門扔掉,最後癱倒在隱身的魔法小貓跟魔法小鹿跟前。就在這樣的機緣巧合之下,魔法小貓撿走了那本防身用的故事集。後面的故事,傳說裡寫得很詳細,這邊要繼續講的,是魔法小貓在傳說之後的遭遇。

從專家(@午月)家裡過來串場的繆斯:啊你這期活動只是引言就寫這麼長是要死喔!到底會不會寫啦!
專家:繆斯你不要鬧了啦,大不了我晚上不去加班了!

貓醬本來就是魔法森林裡小有名氣的作家,這一代精靈小孩讀到的童話故事,有一大半都出自她的手筆。傳說發生那天,貓醬把野人那本防身用的厚書隨便翻了翻,讀到好多人類世界的新奇故事。等到騷亂結束的某天,突然腦霧一般對鹿醬說,「阿鹿阿鹿,我想了好久,我想去人類世界住一段時間,把我們的故事也講給他們聽,你說好不好?」深知人類世界醜惡的鹿醬自然不會答應好朋友去做這麼危險的事,於是要跑去把這件事告訴森林女王,找女王來阻止貓醬。誰知道森林女王偷偷復刻了故事集裡面治療便秘的藥水,正在門後清理五年份的高檔濃縮肥料存貨,因為擔心站在門外的鹿醬聞到不該聞的氣味,聽都沒聽就隨便打發鹿醬說,「哎呀隨便啦,快出去!」鹿醬卻誤以為女王特許了貓醬去人類世界,一路哭著跑回樹屋跟貓醬說了這件事。貓醬看到哭花的鹿醬,也跟這一起難過起來。鹿醬哭了四個小時另三十七分鐘又五十一秒後,終於想通了,既然這是貓醬想要做的事,那就放手去做吧,出門歷練、增長見聞什麼的也算是好事。但畢竟是不熟悉的人類社會,因為擔心貓醬的安全,鹿醬便叫來自己的三號追求者跟十二號追求者,要他們幫忙隨時保護鹿醬,然後又在他們身上施加了魔法契約,如果他們沒保護好貓醬的話,就會便秘一輩子,沒辦法治的那種。

終於到了貓醬離家的那天,森林裡的精靈小孩們都不捨地過來送貓醬,還有的小孩拿著森林童話找貓醬簽名。那天女王沒有來。據森林時報當天報導,女王剛排完自己第四年份的高檔肥料,預計三天後才能恢復正常工作。

過來串場的繆斯:ㄟ!那邊那隻群演松鼠,誰讓你盯著我們家午月看了!
專家趴在地上抱著繆斯的小腿已經奄奄一息。

坐馬車三個多小時,已經用魔法變換成人形的貓醬和兩個跟班,到了野人常去的那個村落,去那間唯一的小酒館住了下來,這一住就是大半年。你問錢從哪來?當然是那隻野人賣給女王藥水配方的版稅。那可是足足一大筆錢,像這樣的小酒館住上個幾十年也用不完。這大半年裡,貓醬寫了好多森林童話故事,對人類來說,這些故事新奇有趣。跟人類童話不同的是,這裡面完全沒有勾心鬥角或者打打殺殺,清純可愛的小故事給平民小孩當作識字教材再適合不過了。於是這個小村落幾乎每個有小孩的家庭都至少有一兩本貓醬的書,貓醬跟這邊純樸的村民逐漸熟絡以後,大家也都對這位外來作家非常熱情。

但是有一天,這份和諧的景象終究還是被打破了。這天村子裡來了一位自稱是波隆那大學神學博士的人。貓醬看見這人打扮花稍手拿維葉琴,怎麼看都是吟遊詩人,但沒見過詩人的純樸的村民卻對他的博士身份深信不疑。這位博士自稱是語言天才,精通精靈文。隨後這位「博士」又說他自己其實也是一位資深學術鑑定家,專門鑑定別人的作品,鑑定一篇文章只需要一枚黛納里烏銅幣。一枚銅幣,這對於窮鄉僻壤的村民來講已經算是不小的數目,看到猶豫的大家面面相覷,「博士」又接上一句,「被鑑定為『優秀』的文章,有機會被選入《世界神學大會選集》!」村民們雖然根本就不曉得所謂的「世界」「神學」跟「大會」分別是什麼東西,但既然好像很厲害的樣子,善良的村民就像要湊錢幫喜歡的貓醬鑑定文章,好讓她的作品能有機會流傳到其他村子去。

過來串場的繆斯:主題啊!你辦活動都沒主題的嗎?就一直在那邊浪費時間講爛故事!今天可是我們家午月要寫作的日子ㄟ!他一寫作就要我……
躺在地上的專家突然跳起來封住繆斯的嘴。

「博士」撇著嘴,用輕蔑的眼神不慌不忙地掃視森林童話的每一行,剛看完一頁,就把書闔起來說,「寫得還可以,就是這些虛構的東西吧,沒什麼用,沒有現實意義,遣詞造句什麼的,也沒有羅馬時期的修辭手法,總得來講,沒什麼技術,沒什麼美感,想當年我把但丁的拉丁文著作翻譯成精靈文的時候,你們中的好多人還沒出生,像那樣精妙的行文手法,你們這些年輕人,連見都沒見過,就急著自己寫作,你們寫得好嗎?還出書,搞得自己好像很懂,年輕人!幼稚!沒腦子!」然而馬上話鋒一轉,「不過嘛,也不一定就那麼一無是處,等我回去把剩下的部分看完,啊,再做決定,啊,咳咳,啊。」過了幾天見大家對他反應平平,就一臉不屑地離開村子了。

有村民把話傳給貓醬聽,貓醬哭了好幾天,哭到沒辦法出門。是後來聽到旅行回來的野人講說,這個「博士」其實是江湖騙子,他年輕的時候也有在寫小說,但他寫的東西根本沒人看,可能是出於自卑想要引起別人關注,就編出這麼一個冠冕堂皇的身份,靠收錢評論別人的作品為生,而且這行真的很好賺:評論古人作品就過度解讀,換著花樣各種誇;碰到名人作品就找瑕疵,連錯別字也要找,好顯得他比名人還厲害;素人寫出來就先罵,等對方塞點好處再花式誇,恨不能把對方捧成聖人,好讓對方覺得自己錢花得值。

貓醬剛開始聽到這些話覺得野人只是在安慰自己,還是每天鬱鬱寡歡,變得不自信也不敢寫東西,偶爾小心翼翼地寫下點心情之類的隨筆,總擔心再有人假裝專業人士跑出來批評自己的作品看起來不專業,久而久之就很難再寫出之前那種沒被世俗浸染過的童話故事了。直到後來搬回魔法森林,才慢慢又能寫出好看的童話故事來。

完全失去耐心的繆斯:講完了嗎?講完了吧!午月快跟我回家!(拖專家走)
專家:啊不是……我還沒……(被繆斯拖走)

所以,這期要討論的話題:

像是「美」「醜」啊,「好」「壞」啊這類很明顯的個人判斷,雖然當評判某件事物的人數足夠多的時候,足以讓這些評判形成一種大眾趨向,但這種趨向能成為某種「標準」嗎?
如果可以成為標準,那只要跟大眾觀念相左的就是審美有問題;
那如果不能成為標準,就沒辦法確定哪些東西一定是「美的」「醜的」「好的」或「壞的」,那又怎樣能定義「美」「醜」或「好」「壞」呢?
如果都不能的話,為什麼還有人把自己的標準理所當然地強加給別人呢?
美學大師或許比普通人更懂「美」,但這意味著他更有資格定義「美」嗎?
那當人們在討論「美」「醜」「好」「壞」的時候,在哪種狀況下是在表達個人意見,又在哪種狀況下是在把自己的「標準」強加給別人呢?

活動參與規則

1. 寫文章,跟話題有關的討論(不限於上面的問題,最好是有延伸);
文章要求:
 1.1 中文三百字以上,其他語言(如果你講得比中文好)三百單字以上;
 1.2 有確定主題。敘述不清自己思想或我自己認定與主題無關的,將不會被納入活動;
 1.3 可以有不同觀點,可以質疑其他觀點,但禁止用自己的觀點否定別人的觀點,違規一律拉入黑名單(這是我在開設圍爐時就寫的規則)。
 1.4 禁止用AI寫文章,禁止引用任何AI回答。
2. 文章添加野人的秘密叢林標籤。
3. 關聯本文。
4. 活動截止日期:今年十月三十一日。

獎金

基本獎勵每篇200LIKE(最近參加活動騙到Jeger哥跟魚耳姐超多錢,差不多夠發四十多篇了,發不完的話會有神秘活動喔)+平分活動相關文章收到的抖內(LIKE會平分給參加活動的文章,HKD會當作主角的演出費,上一期活動每人分到350LIKE欸~但這一期少寫了一篇騙錢文所以不一定)。
S7結案文騙到:3HKD
本篇騙到的總數會在留言區更新。

這系列圍爐活動的初衷(圍爐簡介)

我寫一篇圍爐討論文,參與者發文闡述自己的觀點,禁止帶有優劣性地評論他人觀點。我想在這個圍爐裡搭建我理想中的討論模式:闡述自己的想法閱讀和理解他人的想法反思和再闡述自己的想法。奧坎式地剃掉所有對他人想法的主觀評論,「思想本身之上無須其他」。


如果對活動有興趣,但還沒想好要寫什麼,記得先收藏這篇文章,不然降熱度就難找到了。


最後感謝女主貓醬,女二鹿醬,烙賽的森林女王,過來串場的繆斯,本來要客串但是被他家繆斯拖走導致根本沒機會露臉的專家@午月 和一隻被繆斯罵到可憐的群演松鼠。

CC BY-NC-ND 4.0 版权声明

對本篇的LIKE支持會平分給參與活動的文章,HKD支持會轉給女主角~

野人的秘密叢林

野人

暫定每周或每兩周或每兩個月或每十年po一篇討論文,參與者po文講自己的觀點,禁止帶有優劣性地評論他人觀點。我想在這個圍爐裡搭建我理想中的討論模式:闡述自己的想法、閱讀和理解他人的想法、反思和再闡述自己的想法。奧坎式地剃掉所有對他人想法的主觀評論,「思想本身之上無須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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