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民
王庆民

中左翼社会民主主义者;希望为没有话语权的边缘人群发声者;致力于改善民权民生,做些实事

“社会进步指数”勾勒出的国情:中国特色极权社会的数字画像(下)

   (四)权利、自由、包容性与高等教育:低人权下个体有限的自由与机遇

     第三个维度即“机会”反映的是基本人权、选择如何生活的自由、社会对于弱势群体的包容性,以及人类实现超越性发展的载体高等教育的水准。相对于前两个维度,本维度具有更强的政治和意识形态色彩,也是SPI各类别指标中中国短板最明显的。

   “个人权利(Personal Rights)”

   在个人权利方面,中国很悲哀的以29.21分排名第162位。这并不出人意料,反而是情理之中的。

    其中,“政治权利”一项,中国以1.00分(满分40分)排名世界第186位。我们虽然不意外于中国如此低的得分与排名,但至少要搞清楚,中国民众丧失的是哪些政治权利。

    那么,何谓“政治权利”?根据百度百科援引中国学者邹瑜编撰的《法学大辞典》所述,中国公民应享有的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主要指选举权、被选举权,参加管理国家,担任公职和享受荣誉称号等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国家保障人民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等权利。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同时规定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机关进行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定的政治权利与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而根据维基百科阐述的世界上一般性的政治权利,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被告人权利等法律上的自然公正(程序公平),例如有权受到公正审判、正当程序、有权获取法律救济,还包括参与公民社会和政治的权利,例如结社自由、申诉权、选举权等”。而“通常意义上的政治自由,包括了言论自由、著作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游行示威自由、人身自由和无罪推定原则。政治自由亦通常体现在选举权及民主体制,公民有权对权力及政府发表不同的意见,包括支持及反对的意见”。

    权利与自由是缺一不可、密切相通的,因此政治自由也可视为政治权利的一部分。根据以上中外关于“政治权利”的阐述,我们可以大致了解到什么是政治权利与自由、公民应该有哪些政治权利与自由。以上这些权利与自由,共同构成了“政治权利”的基本内容。

    根据中国的《宪法》及法律角度对“政治权利与自由”的定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最核心的、最重要的政治权利。选举与被选举,是实现民主最主要的保障,也是参与民主最重要的渠道。

    中国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落实情况如何呢?这又是众所周知的事。中国没有普选制度,从国家元首到名义上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均为间接选举产生。最能体现其非民主性的,是所有选举均毫无竞争性与透明度。“差额选举”中的差额也是内定了当选者和落选者的。国家领导人和地方政府首长均由间接选举、等额选举产生。而县级及以下人大虽名为直接选举和差额选举,但实际上早已指定了参选人、当选人、落选人。“六四事件”之后,虽然有极个别的“独立候选人”参与县区级人大代表竞争,但除其中个位数人士之外,皆以落选或被迫弃选告终。这极少数的“独立候选人”,在数百万计全国各地人大代表及候选人中,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即便如此,这极少量的“独立候选人”还遭遇各种威胁和骚扰,因参选而无法正常生活。这足见公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之虚假,以及政权专制独裁的本质。

    在中国的选举制度中,只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委会、居委会)的选举有一定的真实性。但选举出来的只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领头人,并非国家公职人员,村民和居民也非在履行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在中国,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特指选举国家公职人员)。从实际影响角度,基层自治组织的选举对国家政策、社会民生影响甚微,不足以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多元政治和规模化的公民力量。而且,村民委员会选举存在大量舞弊行为,也没有来自民主政府和公民社会的监督,选举程序和结果的公正性很差。

    至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也是以普选制和代议制为前提的。没有真正的普选和代议制度,人民也就无法参与国家各项事务,无力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为控告、申诉、检举最主要途径的信访机制,本就是一个非法治的、十分折磨民众的、不应该存在的制度。而司法上的“民告官”不仅程序繁杂,且鲜有胜诉。

    言论、出版、结社、示威等各项政治自由,中国更是荡然无存。在中国,党的宣传机构掌控一切传统媒体、管制一切自媒体,包括倾向自由派的媒体其实也被中共宣传机构钳制;严厉禁止任何政治性的示威游行,只要有发起的迹象就会被扼杀于萌芽之中,仅有有限的非政治性的、因具体民生事宜引起的游行示威;严禁组党,非政府组织也被严厉打压,如“中国民主党”、“公盟”均被取缔,参与者普遍被判刑,其中领头人更是被判处十年徒迄今中国大陆已无政治性的公民组织存在,政治多元化程度为零。

中国在政治领域管控之严厉、“红线”之低,是除朝鲜等极少数国家外,各专制国家都无法比拟的。例如发生“阿拉伯之春”之前的中东各国,普遍被视为专制政治文化浓厚的地区。但即便在那时,多数中东国家也还是允许人民有一定的言论和出版自由,也能有限的结社、集会、游行。正是之前这些相对“宽松”的条件(哪怕本身也并不真的很宽松),促成了后来席卷中东的变革的发生。而在中国,根本不可能营造进行思想启蒙和革命预备的舆论环境,更没有筹备示威游行的基础,一切都在政权的禁制之下。

如前所述,中共政权还有效利用了信息技术,作为强化统治的工具。这极大强化了中共管控的能力和强度,使得一切自由更容易被扼杀,人民也失去了“游击战”反抗的可能。这就像巴以冲突中,此前几十年里弱势的巴勒斯坦曾能够与以色列周旋、互有损失。但进入信息时代后,巴勒斯坦人一举一动,都被高科技发达的以色列利用大数据和监控录像侦测,形势呈“一边倒”趋势,巴人已经彻底丧失对抗以色列的空间。而中国人民与中共政权/中共权贵集团的关系,很大程度就是类似于巴勒斯坦人与以色列军警及情报部门的关系。

    关于中国的“表达自由”,我在上述的“政治自由”及前述关于“媒体审查”的部分,已经做了与之相关的阐述分析,在此就不重复了。

    而中国的“宗教自由”,则是一个比看上去复杂得多的问题。表面上看,以无神论为官方信仰的中共政权,必然是敌视、压迫宗教的。在某种程度上,也的确如此。在“前三十年”尤其文革时期,中共对宗教进行了激烈的摧残,民间的宗教信仰被摧毁和压制的几乎归零。但改革开放以后,处于稳定人心和发展经济的需要,宗教又被中共所容忍甚至鼓励。

    具体来说,中共对不同宗教采取了不同的态度。对于佛教、道教等中国本土宗教,中共态度较为开明、开放,除要求其拥护中共统治外,未加过多的干预,没有打压反而积极扶植,作为稳定社会、提振传统、对抗西方“文化渗透”的重要工具加以使用。而对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外来宗教,中共则持警惕、限制、打压的态度。例如对基督教,就成立了“三自教会”以图削弱中国基督徒与国外尤其罗马教廷的联系,避免外国渗透和保证所谓“独立自主(实际上是更好的被中共控制)”。对独立性强、信徒以聚居为主的伊斯兰教,中共则采取种种手段限制其影响力的扩大和信徒数量的增加。

    但至少就基督教而言,在中国的发展并非表面上那样饱受压制。事实上,无论官方的“三自教会”,还是民间的、与外国往来密切的“家庭教会”,在改开后的四十余年间都有着迅猛的发展。直到最近几年,习近平领导下的中共才比较积极的打击“家庭教会”,此前则是普遍默许和容忍“家庭教会”的存在和发展的。据不同口径统计,中国现有各派别基督徒共计2000万至8000万人(之所以有如此大的估计差值,是因为在官方打压下其相对隐秘,很不易统计),且仍在迅速增长中。中共一方面忌惮组织化强的宗教力量对政权的挑战,但另一方面也希望利用宗教以麻醉人心、调和阶层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因此,中共如今仍对包括“家庭教会”在内的基督教力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不全力的进行打压,只选择性镇压其中明确反对中共独裁统治的教会组织。

    与对待基督教的相对宽容相反,当下中国严厉镇压伊斯兰教,穆斯林处境痛苦。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在新疆设立集中营,拘禁超过百万维吾尔、哈萨克等族穆斯林,并实施残酷迫害。而对于回族及其他民族的穆斯林来说,虽没有受到对维族人那般残忍对待,但前者同样生活在恐惧不安之中。这种不安不仅来自于中共政权,也来自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非穆斯林的仇穆情绪。中国的伊斯兰教问题还和民族问题缠绕在一起,使得穆斯林与非穆斯林、汉族与维回等少数民族的隔阂与对立越发加深。而少数民族极端分子制造的恐怖袭击和中共的系统性暴力清洗,使双方的矛盾火上浇油。中共自以为以超高压手段压服了穆斯林实现了“安定祥和”,但却积累了更深的仇恨,终有一天会酿成更大的悲剧。

    关于“宗教自由”,我还有另一方面的看法。我并不认为高度的“宗教自由”是一件纯粹的好事。宗教带有强烈的反智性、排他性、保守性,对于现代社会发展有明显的阻碍作用。世界的潮流应是走向世俗化、“祛魅”化、现代化、文明化。以人本主义、理性主义为基础的世俗社会,才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方向。宗教虽然在某些历史阶段起到过一些积极作用,但早已到了退出历史舞台、回归到仅保留于个人信仰和爱好的时候了。

中共建政后,中国在专制统治下取得的有限程度的经济发展和局部的社会进步,某种程度恰恰在于其坚持了世俗主义。当然,在1950年代末至1970年代中期,手握大权的毛泽东曾经以一种类似于“神”的身份,以“毛泽东思想”及该思想指导下的实践,构建了一种恐怖的红色宗教(或者说是类宗教的思想信仰)。但毛也至少推动了“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女性解放运动,而不是像许多宗教对妇女百般束缚,以各种清规戒律压迫人性。而在1980-2000年代,崇尚科学的中国社会更是迎来了经济的高速发展。虽然毛泽东、习近平都在神化自己,并都在很大程度上抗拒理性与科学,但他们毕竟不是宗教中的神,其构建的思想体系也远不如宗教影响之久之深。中共政权建政以来为数不多的正面举措,即包括打击了宗教保守势力,促进了世俗主义的发展和科学精神的弘扬。

而且,中共政权为避免宗教极端势力坐大,也扶植相对温和的宗教派系,客观上使得中国的宗教势力保守程度较低。例如基督教领域,中国官方操控的“三自教会”普遍属于基督教派系中的自由派,对待世俗问题较为开明。反而是一些脱离中共管制的“独立教会”、“家庭教会”、“地下教会”多属于福音派基要派等保守的宗教派系。后者对于宗教有着迷信式的忠诚,政教不分,以宗教的教义指导现实生活,愚昧而顽固。因此,中共对中国基督教会的“操办”,其实是有利于社会进步的。

    当然,这不代表我支持镇压宗教。相反,我坚决反对对宗教进行无端的、过度的镇压。如对新疆穆斯林的严酷镇压,就是完全不能接受的。但是,中国及中国人民,尤其中国的妇女,的确很是得益于中共政权整体上的世俗化政策,才免于受到更严酷的宗教禁锢。宗教必须回归到私人的、个体的信仰和爱好,而不能成为指导国人、引领社会的意识形态。

    在“寻求司法公正”方面,中国以0.47分排名第121位。虽然此排名很低,但可以看到,相对于政治权利、表达自由、宗教自由等,中国的司法是略好的(或者准确说是不特别差的)。

    从根本上说,中国没有真正的法治,因为没有民主。没有民主,法律就只是专制统治者压迫人民的工具。中国也没有司法独立。中国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就公然声称,要“坚决抵制西方的‘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相对于推动司法改革的80年代,以及法制环境还没那么差劣的江胡时期,习近平时代正将“党指挥法”发挥到极致。

    但另一方面,习时代也在法治范畴中有关非政治的方面、形式层面做了一些工作,配合所谓“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以满足国家表面上的法治进步与中产阶级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因此,近年来中国在部分微观领域的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有限的进展,颁布和完善了一些法律法规,填补了不少法律方面的空白和厘清了一些法律的模糊地带、弥补了以前法律法规存在的不足与滞后、进行了有限的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补上了建国以来法制体系不完备等各种历史欠账和遗留问题。此外,同样是在非政治领域的法律实践中,也更加重视程序公正和规范化工作,在技术层面提高了法制体系运转的质量。

就狭义的民众寻求司法公正来说,中国中产阶级及以上群体的确比以前在非政治层面得到了相对更好的保障。如今的法制体系明显带有社会达尔文主义倾向,并以保守和稳定为优先。如前所述,中国的治安体系严厉打击个体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底层暴力犯罪的同时,对白领阶层犯罪、职务犯罪、非暴力但危害严重的犯罪处罚畸轻。中国的司法体系与治安体系紧密相连、一脉相承,有着同样的指导思想和实践内容。这就导致不同阶层民众的个人权利得到的保护程度大相径庭,法律变成鲜明的用以逐层阶级压迫的工具。

在司法实践中,不公和腐败无处不在。即便根据中国官方的披露(如最高法和最高检的官方网站信息),司法人员受贿、徇私案件也不胜枚举。在缺乏舆论监督和权力制衡的情况下,中国司法不公的严重性可想而知。权力和金钱广泛涉入司法领域,普通民众深受其害。没有体制的根本变革,这些不公和腐败就难以根除。

此外,中国司法体系与行政体系一样,有着严重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之风,工作效率十分低下,民众需要为控告、申诉等司法流程付出极大的精力、漫长的时间。虽然这在各国也都不同程度存在,但中国的无效率性更高,更难在社会监督下改进。尤其公检法人员的恶劣态度,是许多经历过司法流程的人都记忆犹新的。

    但对于绝大多数民众而言,司法还是其寻求正义最后的渠道。即便他们深知司法的不公和体制的颟顸,也理解古人“屈死不告状”的格言,但在无可奈何之下还是会寻求法律给予的正义。就像得了绝症的患者,即便知道治愈的希望渺茫,还是愿意去医院试一试一样,受害的民众也只好求助于这样败坏的司法体制了,因为其几乎别无选择(信访渠道在中国某种程度也类同于司法渠道,但是更加艰难和危险)。相对于完全堵死的政治权利和个人自由,司法领域至少还有供民众遥望正义的缝隙。在不涉及政治、体制及权贵利益的法律纠纷中,民众还有一些讨还公道的胜算。

    归根结底,中国并不是一个法治国家,专制的政治属性决定了人治的司法属性。有民主政治和司法独立,人民不一定能得到完全的正义;没有民主和司法独立,人民就没有通往正义的路径。虽然在司法实践中,许多非政治案件会得到正义的结果,但是这更多是来自恩赐而非权利,是幸运而非必然。只有建立自由民主的体制,让司法摆脱专制的枷锁,法律才会成为捍卫人权的利剑而非专制的权杖,才会有真正的法治与正义。

    在“女性财产权”指标上中国的更低排名,即可以展示中国法治不公的一角。虽然中国女性在生育、医疗、劳动等方面地位居世界前列,但在财产分配上却受父权传统束缚,并受保守的中国法制体系影响。中国司法体制虽为大陆法系,却也在很多时候遵循传统的习惯和文化。因此,在财产分割、分配中,中国的司法实践倾向于男性而不利于女性(这一点在内陆中小城市和乡村地区最为明显)。这也说明了中国女性权利的脆弱性和相关法律保障的缺失。

    没有经济独立,就很难有人身独立和人格独立,就需要依附于人。因此,女性的财产权对于女权至关重要,关乎女性是否可以真正独立自主。SPI之所以将此单独作为一项指标,与政治自由、司法环境等并列,正是在强调它的重要性。捍卫女性的财产权、继承权、分配权,就是捍卫男女平等和推动妇女解放。

    “个人自由与选择(Personal Freedom and Choice)”

     在这个子项中,SPI并未选择主流、精英、核心群体作为考察自由度和选择能力的对象,而是更强调弱势者的权利多大程度得到保障,以及阻碍自由与选择的因素所产生的影响。这是很值得赞扬的。在中国,权贵阶级拥有着“超级”的自由度与选择权,而精英及中产阶层同样在非政治领域有着相当的自由和自主性。如果考察这些人或社会自由度的平均水平,那得出的结论一定是扭曲的,甚至与真相相反的。每个个人包括弱势群体都能自由发展,才是一个真正自由和拥有选择权的社会。

     该子项中的第一个指标,是关于脆弱性就业者比例的。根据SPI官网解释,所谓“脆弱性(或弱势性)就业”,是指产生劳动价值的家庭式雇工和自雇工人(个体户)占全体就业者的比例(原文为“Contributing family workers and own-account workers as a percentage of total employment”)。这些人缺乏组织和独立性,也普遍没有如“五险一金”等各种社会保障,更易失业、被欺凌和剥削,是本就处于弱势的工人中的更弱者。中国的这类雇佣人员占全体就业者的45%,足以说明中国有数量庞大、比例很高的处于几乎“无依无靠”被雇佣者。

    个体经营者用辛勤的劳动,利用分散的资源,提供着广大人民必不可少的日常生活服务(如早餐点、小卖铺),为经济社会注入很大活力,促进了商品流通,缴纳了不菲的税款,也有利于吸纳人员就业和促进社会稳定,贡献巨大。但中国政府并未给予他们应得的保障和尊重,大多时候未提供社保、信贷、公共服务等支持。相反,各地政府机关为城市乃至乡镇的形象等,动用城管人员肆意驱逐、谩骂、殴打这些个体经营人员。而从事家政服务等工作的个人则普遍遭受身体和精神虐待,如同旧社会的奴仆,任人摆布,完全没有与雇主平等的地位与做人的尊严。这是对中共政权标榜的“推翻了封建主义大山”的巨大讽刺。

    脆弱的就业群体是中国劳工丧失权利与自由、饱受剥削压迫的突出见证。其实,无论是这些个体就业者,还是在各大企业劳动的工人集体,都没有作为工人应有的尊严与权利。无论是劳动报酬的多少,还是休息时间的安排,以及诸如工作安全、工伤补偿、社会福利等各方面的待遇,都未能得到有效的保障。工人阶级是国家发展建设的主力军,是推动中国经济腾飞的中坚力量,没有工人阶级,就没有现代化的中国。可是,他们却未能得到应有的待遇,权利和自由被剥夺。

    这必须要改变。其中脆弱的个体就业者,更需要制度保障、法律保障、组织保障。应该允许这些脆弱的就业群体成员组织起来、团结起来、互帮互助,共同对抗权贵集团和精英阶层的压榨与不公对待,维护基本的权利与尊严。当然,这一切实现的前提,是推翻中共的独裁专制,建立民主和多元的新国家。

    而腐败问题,则是包括中共政权在内,几乎所有国人都承认的严重的社会问题。令人意外的是,中国以41分排名第79位,位于世界中间水平。这个排名似乎不算很高,与国内民众普遍认知有明显落差。而该数据来源为颇具公信力的机构“透明国际”的“腐败感知指数”。也就是说,它还是有很高权威性的。

    那为什么排名与许多中国民众的看法有落差呢?在很大程度上,是国人低估了其他发展中国家腐败的程度。就像鲁迅先生一直在批判中国人的国民性,但实际上这些人性的缺点弱点不是中国人独有,而是世界共通的普遍现象(当然不同民族也有一定区别,但整体上共性大于个性)。就腐败问题而言,如印度、尼日利亚、南非、印尼等发展中大国情况都很严重,即便他们是民主政体、有着中国不可比拟的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

    但我们也不能忽视“透明国际”本身判断存在的偏差。不同于以上所述的发展中自由民主国家,中国是专制和封闭的,许多腐败无法被揭露,各种形式的隐形腐败(如不当得利分成等灰色收入,以及如字画贿赂等“雅贿”手段)不易察觉等,都可能让“透明国际”在评断上出现错误。虽然中国一些学术机构甚至政府方面与“透明国际”有着合作,但我相信他们不会把中国腐败的全况透露给后者。因此,在民主国家可以轻易获取的腐败情况,在中国只能依赖官方途径及各种猜测。这也应是“透明国际”低估中国腐败状况的一大原因。

   至于习近平的反腐运动,如今早已过了风暴的中心阶段,已不再有多少威慑力。习反腐本身就是出于肃清政敌、确立权威的目的,而不是真正为廉政而反腐。这种“运动式反腐”和“选择性反腐”,自不可能对解决腐败问题起到根本性的作用。

    那么,腐败与“机会”及“个人自由与选择”有何关系呢?当然有关,而且关系密切。腐败就会导致人与人因权力、金钱、人脉等各方面差异产生不平等不公正,自然也会影响到人与人在工作、学业和生活中的机会平等。腐败让有权、有势、有钱、有关系门路者有了更好的机会,也有了更大的自由和更多的选择。官员通过“进贡”上级升迁、商人勾结官员牟利、患者贿赂医生优先获取优质医疗、家长请托校长走后门占名校名额……都在破坏着平等与正义,损害着其他人的自由与机遇。相反,那些无权、少钱、人脉寡的人,其机会被夺走、自由被挤占,只能选择余下残损的资源。

    有人以“高薪养廉”为中国的制度性腐败开脱,认为腐败某种程度就是在以高薪提高行政效率。这正是忽略了腐败与“高薪”的关键区别,即高薪下是平等的为国民服务,腐败则是利用权势和金钱破坏平等。腐败带来的“效率”只是有利于参与腐败的既得利益者们,损害的则是弱势的广大民众。况且,“高薪养廉”是给予公务人员与贡献相对匹配的合法收入,而不是让那些选择性办事、尸位素餐者中饱私囊。“高薪养廉”与腐败得到的高收入有着本质的不同,也有着完全不一样的作用和影响,岂可类同视之。

    所以,反对腐败,就是反对不平等和不自由,就是追求公平正义。而中国,距离哪怕相对程度的平等,也还有很遥远的路程。

    在“早婚”方面,中国以3.2分排名第45位。根据定义,分数的含义是,中国15-19岁女性中有3.2%存在实际已婚或同居的情况。这好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在南亚、东南亚、中东、非洲等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女性早婚早育的情况都远比中国更为普遍。甚至在美国南方及内陆一些州份,也存在普遍的早婚甚至童婚情形。

    而中国表现的相对良好,又是得益于早年中国推动的妇女解放政策,以及中央集权体制对相对落后地区更好的开化作用,推动了婚姻的规范化。

    但我们也不要忽视,中国还是有一些贫困、落后、偏远地区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早婚现象,甚至还有买卖妇女和童养媳等更加恶劣的情形。例如在重庆巫山,就有一位叫马泮艳的女性,12岁时被亲戚卖给了他人作为童养媳,还因此被强奸生子。这样的案例绝不是孤例,只是她的案例得到社会较广泛的关注而已(即便她的个案得到较多关注,也并未改变她的命运,犯罪者也没有受到惩罚)。这类案例,哪怕一例都是多的、不应该的。所以,即便中国整体上早婚情况较轻,也不能忽略部分地区部分女性因早婚早育受到的重大伤害,保护女性尤其少女和儿童,是极为重要、不可轻忽懈怠的。

    而在“满意的避孕需求”方面,中国以91.20分高居世界第一位。这是中国为数极少极为值得称赞的成就。之所以中国有这样出色的表现,是因为中国的世俗主义和非宗教化的社会形态、对计划生育的大力干预和投入、社会风气对堕胎等行为态度十分开明、各种阻碍避孕和堕胎的制度和文化障碍较少等多方面的原因。

    但令人忧虑的是,这种情况如今正在向坏的方向转变。随着中共政权政策的变化,原来的“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政策正在转变为支持较早结婚和生育。据说,已经有一些地区在堕胎方面设置了障碍,例如需有不宜生育的疾病、亲属同意才可堕胎等情况。同时,随着基督教等宗教在中国的迅速传播(尤其福音派、基要派等保守派别力量的膨胀),以及传统“女德”等糟粕文化的还魂,反堕胎、反避孕等思想逆流正在中国加速涌动。这非常值得警惕,需要坚决的反对。

    女性作为胎儿的母体,毫无疑问应拥有对胎儿的处置权。胎儿不是完全的生命,只是由受精卵发育的不完全体。女性的堕胎自主权,关系到女性大半生的自由、就业、生活,也和女性基本生存和发展权利、男女平权有复杂而密切的关联,不应被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剥夺。

    中国妇女解放事业的有限成就来之不易,是自清末民初至今无数仁人志士包括巾帼英雄奋勇抗争得来的,不能被从体制到民间、从国内到境外各种反动势力的反扑所摧毁。妇女拥有包括自由生育权、堕胎权在内的各种权利与自由,是现代文明理性社会所必须的选择,是每一个正直进步的国人(无论男女)都应该参与捍卫的。

    在“个人自由与选择”中,有两项是专门关于妇女的,其他分项也多有涉及女性权益的指标,可见SPI对于妇女权利问题的重视,也反映了妇女权利受损的严重和改变的必要性与急迫性。女性占世界人口的约一半,维护女权就是捍卫人权,捍卫人权也必须维护女权,二者是不可分割、紧密相连的。女性作为男权社会中的弱势群体,需要从制度、法律、文化、风俗习惯上加以保护和赋权,让男女实现全面的、真正的平等,让世界上的所有男女公民都安全、自由、平等的生活。

    “包容性(Inclusiveness)”

     在“包容性”子项中,其实主要考察的是社会平等的问题。这其中涵盖了社会经济地位对政治权力平等性的影响、社会团体对政治权力平等性的影响、性别对政治权力平等性的影响、对少数群体的歧视和暴力、对同性恋者的接受度这五个方面。对于相对弱势者而言,如果生活在较为平等的环境中,也就意味着社会的包容性强。因此,以“包容性”一词描述本分项,也是很有道理的。

    “社会经济地位对政治权力平等性的影响”的定义及相关分数解释为,“对以下问题的综合评价:“政治权力是否根据社会经济地位分配?” 以0到4的分数尺度衡量。0:富裕的人实际上享有政治权力的垄断;普通人和穷人几乎没有影响力。1:富裕的人拥有政治权力的主导地位;位于收入平均线的人几乎没有发言权;穷人基本上没有影响力。2:富裕的人对政治权力拥有很强的控制力;中等收入或收入较弱的人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力,但只在那些对富人而言不太重要的问题上有影响。3:富裕的人比其他人拥有更大的政治权力。但是,中等收入的人几乎具有同等的影响力,而穷人也具有相当程度的政治权力。4:富裕的人民没有经济地位中等或较差的人民更多的政治权力。政治力量或多或少地在各个经济集团之间平均分配。”

而中国在该项中以1.44分排名第128位。这也就意味着,权贵阶层主导了政治权力,中产阶级在政治上的影响力总体很低,而中产以下尤其贫困者基本没有任何政治影响力。

同样,在“社会团体对政治权力平等性的影响”方面,其定义为,“对以下问题的综合评价:“政治权力是否根据社会群体(由种姓、族群、语言、种族、宗教或它们的某种组合定义)分配?” 以0到4的分数衡量。0:政治权力由一个由少数人口组成的社会团体垄断。这种垄断是制度化的,即不受频繁变化的影响。1:政治权力由少数人口组成的几个社会团体垄断。这种垄断是制度化的,即不受频繁变化的影响。2:政治权力由占人口多数的几个社会团体垄断。这种垄断是制度化的,即不受频繁变化的影响。3:所有社会团体都有一定的政治权力,有些团体比其他团体更有权力;或不同的社会集团交替执政,一个集团在一段时间内控制着大部分政治权力,其次是另一组–但是所有重要的集团都在权力所在地发生转变。4:所有社会群体的政治权力大致相等,或者没有强大的族裔,种姓,语言,种族,宗教或地区差异可言。社会团体的特征与政治无关。”

在这个指标上,中国排名更低,仅以0.67分排名第156位。显然,这反映了中共统治集团对权力长期的、制度化的绝对垄断,也侧面证明了中国独立政治力量和公民组织的空白状态。

这非常符合中国的政治现实。在中国,权贵阶层以中国共产党这一组织为主要载体,垄断了国家权力。其中,核心统治阶层掌握了国家最高层次的、核心地带的权力;各级次级权贵则在地方和其他相对外围层次复制了核心统治集团的所作所为,构成了金字塔型的权力结构和利益分配结构。越是有权有钱,所拥有的权势越大,所得到的金钱、美色越多,形成马太效应。但相对于民主法治国家,中国的“马太效应”是建立在贪污腐败、官商勾结、官官相护、朋党相携、任人唯亲等恶劣行为的基础上的。或者确切的说,中国权贵阶层不仅同样有民主法治国家既得利益者的肮脏,还比他们获利更多,也无耻的多。

 而专制极权体制,则是他们维护权力和获得利益最重要的依靠。当权力集中在这少数人的手中而非全民共享,没有制衡和监督,他们就可以利用自己拥有的政治权力垄断资源、巧取豪夺。他们反对多元政治、打压新闻自由、压制言论自由、实行愚民教育、动用暴力机器镇压各种形式的反抗,归根结底都是为了保住和扩展他们及其子女的庞大利益。

    这对于广大人民来说,无疑是灾难、是对平等和尊严的践踏。但对于权贵阶层及其子女乃至扩大到整个既得利益阶层,这样的体制反而是有利的、值得捍卫和巩固的。

    我曾在《关于中国各领域现状及对民主转型的看法》一文中,描述了中国既得利益阶层在中国所处的地位及其心态:

    “事实上,中国“民间力量”内部是有深刻的矛盾的,有些甚至是不可调和的、大于与中共专制的矛盾的。不同阶层、不同区域、不同利益集团,有着巨大的利益分歧、意识形态差异。例如许志永先生的公盟在未解散时,推动教育平权,反对最强烈的,并不是中共政权,而是京沪等地户籍居民。京沪户籍居民和外地务工者都是“民间力量”,但是却有着近乎生死攸关的矛盾。

    从改革开放到邓小平南巡,再到中国融入全球化进程,数十年间中国已经培育了一批“先富起来”的既得利益阶层,并且正在或已经实现了代际传承,利益逐渐巩固,身份地位越趋清晰,其阶层所属也已稳定下来,形成了庞大的求稳苟安、仰上俯下的精致利己主义群体。

   对于这些处于相对有利地位的中产阶级中上层、京沪等特大城市户籍居民、部分国企央企及事业单位(如三桶油、医疗、烟草、铁路等行业群体)成员,高知理工“工业党”成员(以上群体部分重合)……他们宁可选择与中共合作,也不愿意放弃相对的特权;他们宁可一边没有民主和政治自由、被上层剥削,一边剥夺比他们更弱势者,保持相对于平民大众更优越的地位和特权,也不要人人平等。这既是这些精致利己、因私为恶者习惯了弱肉强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价值观,也是由他们精密的算计决定的。至少从他们角度,成为次于核心特权阶层的“二等人(或称为‘优势集团’)”,以压迫下面“三等人”、“四等人”……也比人人平等更有利于他们(至少从经济上和他们的价值判断上)。

    因此,在“民间力量”内部就极度分化、阶层固化且这种分化、固化日益加剧的情况下,谈“如何看民间力量在民主转型中的作用”,必须考虑不同阶级、不同利益集团的差异、矛盾,以及选择侧重于与哪些“民间力量”合作。关于这些,我在《十论民运》和《人民宪章》中都做了阐述,我是倾向于维护广义的工人阶级(产业工人、工薪阶层、普通职员)、农民与农民工、及各相对弱势群体的权利为优先的。当然,这更多是基于正当性、急迫性方面的考量。而从实用角度考量,究竟是侧重于动员我前面说的那些“二等人”、“优势集团”,还是相对弱势的工农大众,就各有利弊了。

    首先,那些“优势集团”成员掌握着巨量的财富、知识、人脉、话语权等资源,远比工农大众有更强的推动变革的能力。但既然他/她们如今在习近平统治下,享受着较为优越的生活,又缺乏对自由民主的向往(专制独裁、反自由民主的洗脑教育是其次,更重要是利益。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他们在非民主环境下有额外的“自由”,例如在专制而非法治下,这些既得利益者更容易搞潜规则获利、胡作非为乃至违法犯罪更易于免责和“疏通”。相对于弱势者,荫庇于鼓励弱肉强食体制下的“优势集团”成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更便于攫取财富,公共资源配置也更倾斜于他们,更能不择手段的拓展生存和发展空间……),他们有什么动力去选择变革呢?

这些“优势集团”与工农大众的关系,很大程度就像种族隔离时代南非的白人与黑人的关系那样。如前所述,他们甚至在专制下过得更好,可以享受廉价劳动力、户籍特权、相对良好的治安、相对优良的公共服务(教育、医疗、住房、养老),他们为何要选择失去相对特权、甚至面临战乱和财产再分配的风险,去推动中国的改变呢?尤其在如今渐变不可能的情形下,他们更不会赞同革命、“打倒旧社会(如今的社会)”了。对相对弱势者,习近平时代是尊严和权利上相对的“最坏的时代”,但对这些“优势集团”,恰恰是“最好的时代”。(而且,这些“优势集团”中的许多人是有能力移民到发达国家或在国外长期生活的,可以既在中国大陆争权夺利、聚敛钱财,又可以去享受西方的民主自由法治,至于中国是否民主,其他国人是否自由,他们并不关心)……”

因此,如今中国的权贵乃至整个既得利益阶层,对于这种不平等不公正的社会,反而是坚决拥护和全力捍卫的。在我们眼中这个体制的斑斑罪恶,他们却会当成“美好(对他们也的确是美好的、值得维护和继续存在的)”、“一片大好”,我们所看到的中国的各种缺点,恰恰是他们心中中国“优越性”的体现。当今中国这个极度不公平的社会,我们视之为丑恶的时代,对弱者更是人间地狱,对强者、既得利益者来说,却是美轮美奂的人间天堂。就像快速舒适的高铁与肮脏缓慢的绿皮车并行不悖一样,中国数个阶层各自过着品质截然不同的生活。

    如今等级化的、弱肉强食式的丛林秩序,不仅有利于从中大受其益的既得利益阶层,这样的秩序也是催动“中国模式”前进的内在动力。有了悬殊的不平等,才形成了严酷的竞争;严酷的竞争之下,人们才能迸发出无比强烈的争胜心和拼搏的意志,继而提高劳动生产率,在总量上创造更多的财富。

   不同于许多因体制完全腐败和阶层全面固化而全无竞争性的衰弱国家,中国社会有一定的阶层流动空间,并给人以闪转腾挪的余地,甚至因其竞争的激烈与残酷,反而比民主国家有更多的活力和更强的前进动力。不平等的竞争虽然不能实现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却可产生别样的刺激,激发人们的争胜心。中国的统治者们将不公平的现实对国民产生的负面影响,有效的转化为促进个人奋斗的推动力,而非成为经济停滞的障碍。中国的体制在保障既得利益阶层整体利益不受损害的同时,给占人口大多数的普通民众有限却可见的机遇,以扩大统治基础、强化竞争和维持社会稳定。

例如高考制度和公务员竞聘制度就是实现“土窝窝飞出金凤凰”的路径,哪怕它有相当程度的局限性,且路径正在越发变窄。在中国,即便出身于普通甚至贫困家庭,如果肯努力拼搏,是有出人头地的机会的,当权者是会吸纳他们,让他们“入体制彀中”、分得一杯羹的。当然,这个“拼搏”不仅包括认真工作、辛苦劳动,还包括攀附权贵、拉帮结派、媚上欺下、奔走钻营,利用体制的空隙和社会的“潜规则”,最终达成阶层跃升、实现“荣华富贵”的目的。

中国目前这个体制和社会,既考虑“关系”又考虑“能力”,既要“守成”又要“效率”,有关系门路背景者与有能力者瓜分和共占了既得利益(往往二者身份是重合的,即既得利益者既有关系门路,也有能力,因为能力本身很大程度就需要一定条件比如接受良好的教育,而这往往又需要有优越的家庭条件,二者循环,即阶层固化)。这样,中国的既得利益群体就有了活力和技术性素质,有了更强的可持续性和代际传承的能力,让这个庞大的利益共同体得以长存,专制体制也能长治久安。那些没有关系门路背景也没有机会取得“能力”的弱者,包括大多数工人、农民和个体经营者,就成了这个社会的牺牲品、被剥削者,从事低阶的、劳动报酬低下的工作,为生存而苦苦挣扎,个人权利得不到保障,成为时代的受害者。

另外,中国还在一种特殊的“包容”方式上很下功夫,即通过不平等的制度与法律,自动将社会群体进行隐形的切割,以结构性的压榨与剥夺,淡化个体对个体的伤害明显度,并且通过一系列手段将各阶层在物理空间和精神层面有效的相对隔绝开来,让受害的弱势者很难清晰的明白谁是掠夺者与加害者,并将其与权贵及精英隔离在不同的生活轨道上,减弱其发起反抗的心理动机,增大其接触现实中真正压迫者的难度,并“适时”引开矛盾焦点,最终弱化大众心理层面社会矛盾严重程度和反抗烈度,再利用高压维稳和“奶头乐”软硬兼施的制服之。当人们找不到真正的压迫者或物理上难以靠近,反抗的怒火(及潜在的行动欲望)也就被自我安慰熄灭,甚至转化为维持不公正现状并挤入既得利益者行列的动力。

    关于“性别对政治权力平等性的影响”,中国排名同样很低。无论是中国政治高层的性别构成,还是两性在国家政策方面话语权的差距,都在表明中国政治层面的男女不平等极为严重,远比经济、文化方面两性不平等为严重。没有政治的平等,经济和文化上的相对平等就是脆弱的,是容易被颠覆的。何况,中国女性在经济和文化层面的与男性也有巨大差距,且近年该差距呈扩大趋势。男女平权的恶化,与女性在政治地位上的低下是分不开的。中国最高实际决策机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7人,均为男性;25位政治局委员中仅一位女性。而全国各地方的党政机构中,大多也是如此。女性没有权力,也就无法真正牢固的拥有权利。没有权力的衡平,就没有权利的平等。

    在“对少数群体的歧视和暴力”方面,针对不同的少数群体,中共政权采取了不同的政策。如前述的针对宗教群体问题上,对待佛教、道教,和对待基督教,对待伊斯兰教,各有不同。

而针对不同民族,态度也是不同的。中共政权对于维吾尔族的迫害是最为严重的,对藏族次之。中共对维吾尔族采用关入集中营及监狱,并施以酷刑的方式,并辅以派遣汉族干部大规模入户进驻等手段,以超限手段对付维族的分离主义活动;对于藏族,则采用严密监视、高压管控等手段,压制藏人独立和自治的浪潮,以软硬兼施的手段维持在西藏的稳定。对回族则持警惕和监视态度;对西南诸少数民族(藏族除外)实行恩惠政策,以扶贫开发等手段笼络人心;对蒙古族,则是有防范也有拉拢,给予其相对优越的政策支持,换取北疆的宁定。最特殊的是满族,它不是受害或与汉族平等的少数民族,而是渗透于中央和东北地区,占有特权和襄夺了中国部分历史文化话语权的民族,所享受的政策红利甚多,在实质上凌驾于包括汉族在内所有民族之上,并逃避其历史责任。

    而中国体制和社会对于残疾人等弱势的少数群体,则是很不友好的。不同于西方国家对残疾人的各种扶助措施,如无障碍设施的广泛设置、残疾人得到充分的就业机会,中国身心残障者处境艰难。国内的无障碍设施仅在较发达地区有一定数量和覆盖,且经常遭占用和破坏;残疾人普遍无法获得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失业率远高于普通人,且多从事类型较低端、薪酬较低的工作,机关和大型企事业单位需聘用一定比例残疾人的规定形同虚设;社会上普遍存在对残疾人的歧视,发生在家庭和福利机构中对残疾人的殴打等虐待行为很普遍。但由于对新闻自由和个人维权的压制,这些信息大都不被公众了解。即便如此,从个别新闻中还是能够窥探其中内情,例如广东的练溪托养中心,因少年雷文锋死亡事件,牵出49天内20人死亡的新闻,引爆舆论。这足以窥见中国残障弱势群体生活之悲惨、处境之可怖。

    在“包容性”最后一项,即“接受同性恋者”方面,中国以0.20分排名世界第83位。同性恋群体在中国的处境又是一个复杂的议题。一方面,中国官方拒绝同性婚姻合法化,也不允许LGBT群体进行大规模公开的平权活动;但另一方面,受益于世俗主义的意识形态,中国社会对于同性恋持一定程度的开明态度,而非如许多宗教色彩浓厚的国家及人群那样坚决拒斥同性恋行为及相关群体。不过,中国的互联网及线下同时也有大量反同言论,不同人对LGBT群体的接受度参差不齐。

令人担忧的是,与女权一样,中国对同性恋虽然曾经有过较为开明的时期,但政策正在收紧,打压日益增多。如中宣部控制的广电总局在2019年7月发布的《通则》中就将同性恋称为“非正常的性行为”,要求在视听节目中加以禁止。而已持续10年的同性恋群体组织的“上海骄傲节”也于今年宣布停办。这都证明政权对于同性恋及LGBT群体的打压日益升温。未来数年,中国的LGBT群体处境将更趋艰难,而同性婚姻合法化、公开化则遥遥无期,LGBT群体还要长期生活在相对的暗处。

“接受高等教育(Access to Advanced Education)”

教育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个人得以在社会上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高等教育则是人获得进一步的提升、得到超越性发展机遇的前提。如果说基础教育是人生的奠基,高等教育就是地基之上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让人生充满了无限的可能。

在该指数中,中国以73.96分位居第35位,处于“优良”程度。这既得益于中国庞大的高等教育规模,也和教育领域对个人机遇的提升的确较多有关。

在“优质大学加权指数”中,中国以521分高居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这无疑与中国庞大的人口及教育体量有直接的关系。正是由于中国庞大的人口、国土面积及教育规模,才让中国拥有了从总量上鲜有匹敌的教育资源及优秀生源,也就有了众多排名世界靠前的优质大学及所拥有的大量学生。依靠庞大的基底和集聚效应,以及通过行政手段对教育资源的集中,中国的高等教育排在了世界前列,令全球许多国家艳羡。这就是大国的天然优势,会在整体的竞争力与总值方面遥遥领先。

    而在涉及人均的教育数值上,中国排名一下子就跌到了60多位。在“可引用文件”及“预期的高等教育年限”方面,中国分别排名第65位和第60位。而“接受高等教育的(适龄)妇女”也是以70%位列世界第70位。

即便如此,这仍然比在“机会”维度中其他大多数排名要好的多。相对于政治自由、公民权利、社会包容性等而言,中国在教育领域的确给了民众较多的机遇与空隙。

但这些机遇与空隙仅限于给予技术性教育和提供进身之计方面,并不代表中国的教育有真正的自由,更不代表它可以培养真正自立自强的现代公民。相反,中共政权严密把持从中小学到大学的一切教育的内容与形式,严禁独立的政治教育和思想启蒙。虽然有个别教师试图向学生传递自由民主理念和公民意识,但只是零星的、短促的、随机的、非正式的、有限度的,且如今连这点自由都面临严酷的摧残,如“五毛”学生对老师的举报以及自上而下对极少数敢言教师的迫害。如翟桔红、杨绍政、许章润、蔡霞等高校教师的“下场”就是例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高等教育的确有了长足的发展,这是不争的事实。可是,这种发展是严重畸形化的、工具化的,是重手段轻思想、重应用轻通识、重理工轻人文的。

中国的教育有着无比突出的工具性特征。它既是政权推动愚民教育的工具,也是培养技术型工具型人才的工具,还是个人用以出人头地、竞争上位的工具。它也未能承担使民众获得通识知识、独立思考能力、追求正义的品质和参与公民社会的功能,成为彻头彻尾的功利化工具。教育工具化,也让民众自我工具化,继而让整个社会工具化。在工具化的教育下,人人成为社会固定的部件,没有作为人基本的人文素养和精神品质,丧失了自我的主体性和独立性,俨然是只会服从和逐利的“工具人”。

在这样的前提下,中国高等教育取得的成就是要大打折扣的。虽然中国有众多知名高校,也有着可观的“可引用文件”数量,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也算众多,但因其教育内容和形式的劣质和工具化,这些成就都远没有数字看起来那样好、那样高。相反,忽略内质的统计夸大了中国高等教育的成就。

即便只考虑给予个人出人头地的机遇平等方面,中国高等教育的作用也日益衰减。随着阶层固化的加深,不同阶层子女所受教育的质量差别越来越大,教育不仅没能成为打通阶级壁垒的隧道,反而成为了阶层固化的帮凶。在以前,如清华北大等知名院校农村学生曾高达半数,如今只有一至两成左右。权贵阶层子女基本垄断了最珍稀的那部分教育资源,中产阶级勉强分一杯羹,普通民众则只能从小就“输在起跑线上”。阶层之间、城乡之间、地域之间的教育差距日益扩大,学历水平越来越和家庭阶级地位呈正相关,通过高考实现阶层跃升越发艰难。

还有“可引用文件”的品质问题。中国近些年来在专利、引用文献等方面的数量上有迅猛的增长,但质量却乏善可陈。例如专利领域,中国每年专利数量已居世界第一,但专利的转化率却很低,即有效性低。而“可引用文件”中的文章、文献同样会有类似问题。在文件质量堪忧的情况下,只谈数量,就很容易被形式主义、形象工程制造的假象蒙蔽。我想SPI引用的SCImago数据也未能考虑到中国学术方面存在的巨大水分,同样会受此类形式主义和数据造假的影响,而导致公开的光鲜数据与学术领域的真实状况存在很大落差。

总之,中国高等教育在取得一定成就的同时,更存在着巨大的问题。而SPI的数据和排名仅仅展示了成就,至少客观上无法充分有效的反映出存在的问题。这就是数据、指数的局限性。它很难反映具体数据内部的质量、内容、均衡性、细节等重要方面,只能给出一个相对宏观的数字,以及根据这个宏观而粗糙数字而得到的排名(当然,SPI本身就是由许多具体数据共同构成,可以说是由各种细节、具体质量、内容组成了宏观的“社会进步”状况。但具体到高等教育这个子项、“可引用文件”这个小项,它们本身又成为了一个较为宏观的、粗糙的数据,缺乏更低一级的子项、小项进行解释和补充)。

“机会(Opportunity)”维度综述

在本维度上,除最后一个子项即高等教育及前面个别小项如妇女避孕和堕胎自由之外,其余方面中国均远远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在政治权利和媒体审查等方面更是几乎排名垫底,与朝鲜等极度专制和落后的国家相近。这就是当代中国可怕的现实,令有识之士绝望而窒息。

凡是涉及政治的问题,根本原因都在于这个独裁专制的体制和庞大的特权阶层的统治。不发起革命(包括不流血的和平革命)、不改变根本的制度与社会形态、不铲除权贵集团,这些问题都不可能得到根本的改观。而在习近平政权日益强化的专制统治之下,连有限的改善都没有,反而越趋恶化。

但我们也要注意到,中国社会的“机会”不可谓不多,哪怕是需要依靠服从、钻营、依附得到的“机会”。这就使得中下层民众并未对阶层跃升完全丧失希望。这个体制对中下层有一定才能和欲望的个人,有着很强的容纳、吸收能力,能够让这些人为权贵阶层所用,双方心照不宣的合谋共同剥削大多数人,构建起金字塔型的社会结构,实现一种不平等的稳定秩序。这就让中国社会在专制体制下始终保持活力(在弱肉强食环境的逼迫和成王败寇的刺激下,甚至比西方国家在某种程度更有活力),而不会走向衰亡。这正是中共专制极权令人生畏之处,它有着邪恶却强大的生命力。

   (五)繁荣下的不公与邪恶:SPI反映出的当下中国复杂现实

     SPI用这三个维度、12个分项、50个指标,勾勒出了中国特色专制极权社会的数字画像。这幅画像既有闪亮的光斑,也有幽暗的黑洞,更多的则是晦暗难明、间有明亮的灰色图景。

SPI在这50个指数之外,还列出了中国人均GDP及排名。SPI的50个指数本身是排除了有关经济发展水平、个人收入等直接的经济指标的。但SPI中许多数据的高低,如教育、医疗、基础设施等,却与经济问题密不可分。

就中国的经济而言,至少部分地区、核心地带是繁荣的;而个人收入方面,中上阶层也是富裕的,改革开放的确“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不谈今年才发生的新冠疫情,近年来中国的经济的确是相对繁荣的,尤其和印度、拉美、非洲等地相比,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中最良好的经济体之一,尤其在稳定性和低失业率方面无可望其项背。中国也在相当程度上学习了西方的科学技术、纯熟的运用了西式科学逻辑,极大的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创造了中国前所未有的繁荣。

但在经济繁荣与科技发达的背后,却是公民政治权利与自由的丧失、民主法治的荡然无存、社会不公的日益加剧。仅仅就经济和收入分配本身,也是“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贫富差距悬殊、阶层固化严重。一部分人过着物质极度丰富、优质优雅优等的生活,另一部分人却还在为基本的衣食挣扎,艰难悲苦的活着。

至于这种不公和压迫为何没有与他国一样,形成显性的政治动荡和社会不安,就和中国特色的极权统治分不开了。它有着世界上最严厉的管制系统(如果还有可比的只有朝鲜),是典型的刚性体制。一切集体行动都在政权的控制或禁制之下,国民没有起码的结社、游行的权利和现实可能性。对于民主运动和公民运动人士,他们不惜以铁腕手段予以抓捕,处以长短不一的、形式多样的监禁,并千方百计阻止相关人士的串联和组织化。通过将民众原子化,高度组织化的政权对分散的民众形成了压倒性的统治优势,并辅以分化瓦解等手段,实现了“以少制多”的专制统治。

它还利用信息技术,极大的延伸了统治的触角、细化了统治的结构、强化了统治的力度,让一切苦难与愤恨被挤压在小范围乃至私人的、个体生活之中,不能够正常的爆发出来。无孔不入的监控录像和网络监控,让组织化的抗议与集体政治抗争完全不可能出现,连互联网上都难以出现持久性和系统化是政治反抗浪潮。这使得社会的不公与黑暗再严重,也不能以激烈的、规模化的、现实性的反抗、对抗方式呈现出来。相反,无处不在的维稳系统,让中国社会看起来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更加宁静祥和、欣欣向荣。

中共成功实现了极权统治的“长治久安”,不仅依靠信息技术和高压稳控,更在于实行了社会达尔文化、丛林主义、高度激励型的政策与制度模式。如前所述,在中国,各阶层都有一定的提升空间,才能与“关系”二者都是个人上升的路径。只要能够为这个不公平的统治机体做出“贡献(无论是何种方式、受益者是谁)”,就能占据相对优越的位置,获得与个人“实力”相当的回报。这就使得有一定身份地位、金钱、人脉、学历、视野等条件和能力的人,在这个社会中过得并不差,虽然受权贵压迫,却还能享受更加弱势者以低廉价格提供的生产与服务,并在生活中的各层面凌驾于后者之上、在与后者的各种纷争和冲突中占得优势。

因此,中国社会的精英与中产阶层,普遍并不怎么厌恶当下的制度,甚至还乐于维持不公平不自由的现状,以免更弱势者获得和自己相同的地位与权利。通过我从多种渠道了解到的信息,这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普遍是相当保守的,甚至觉得如今的特权和其损人利己的“自由”还远远不够。他们并非是被强迫拥护现行体制,而是积极主动的(至少是不加抗拒的)支持和维护现行制度和政策的。

有了这起码两亿位于权贵之下、弱民之上的既得利益阶层成员(及其子女)的支持或默认,中共政权的统治就很稳固、安全了。这些既得利益者远较比他们人数更多的弱势民众有进行反抗、参与变革的各种资源。他们安于现状,那潜在的反抗力量必然大大削弱。仅靠那些缺钱缺地位缺人脉缺知识的弱势民众,是不足以威胁到权贵集团统治的。轻忽中共吸纳各行各业“能人”的能力,无视丛林社会“自发”的稳定性,是西方和中国自由派屡屡误判“中共即将倒台”、“中国即将崩溃”的最主要原因。同样,这种社达化的发展模式与丛林式社会结构,也是中国特色极权得以长存并相当稳固的最主要原因。

这样的误判和认知缺陷很可悲,而这种社达与丛林式的社会的存在更可悲。它否定了“平等”这一人类最值得捍卫的价值,以“强者生存”、“适者生存”的方式将人类社会动物化,将中国变成人压人、人踩人、人吃人的残酷国度,剥夺了因种种原因处于弱势地位的人的基本生存权、发展权、选择权、尊严权和自主权。而完全不平等和不透明的竞争,让这种丛林社会更加阴暗。

而教育、医疗、居住、养老、供水供电、交通通信等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的量与质的水平,以及对以上资源的差异化分配,还有极低的直接税,则是中共政权维系统治的重要基础。中共维持专制为“体”前提下,在物质等“用”的领域大胆学习西方,通过高强度的激励机制,让人民积极参与生产建设,大力发展科学技术、任用技术官僚,极大的促进了物质总量的相对丰富和部分领域与区域的繁荣。其平均繁荣程度超过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如巴西、印度等发展中大国都被抛在身后。但这种丰富与繁荣显然是不均衡的、受益程度有巨大差异的,整体水平也并不很高。不过,差异化的资源分配让少数人获得了大多数资源,反而促使这些人维护特殊化利益,进而捍卫现行体制、忠于中共政权。这种“中体西用”的经济政治模式,使中式的极权制度与等级文化有了西式的经济技术加持,物质更充分、激励更丰厚,极大的巩固了统治的基础。

这种利用实际利益维系统治的方式,远比毛时代通过洗脑和政治狂热更能长久的、牢固的保障既得利益者对政权的忠诚。再狂热的政治浪潮都终将冷淡下来,但对利益的追求则可保持终身并世代相传。尤其在物质相对短缺的社会中,人们更会为有限的资源而拼命相争。当只有依附或进入体制才能获得更多利益时,忠于专制政权反而是“理智”的,反对政权则成了“不食人间烟火”的“呆子”。而在经济社会取得有限发展的中国,人们既面临物质及服务短缺与劣质,又有获取优质资源的可能性,恰好可以极大激发人们为现实利益而不顾一切的热情。这为中国特色专制政权的延续提供了很“适宜”的条件。中共政权将“中体”和“西用”都发挥到极致,让这个封建顽固政权焕发出青春般的朝气,让人们感觉一切不公不义都能万世长存。

不可否认的是,中共政权也在试图解决贫困问题。例如习近平上台后,在扶贫方面下了很大功夫,派驻了数以百万计的干部和企事业单位人员下乡,以进行“脱贫攻坚”。对于落后地区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中共政权也有很多着力。他们当然也愿意治下的百姓过上好日子。而SPI数据中中国在一些基础性物质和服务供给上优于其他发展中国家,也在一定程度得益于政权影响力下沉带来的相关物质供给。相对于毛时代及改革开放初期,中国下层民众尤其农村贫困百姓的生活的确得到了巨大改善。

但是,包括扶贫开发在内的各种手段,并未从根本上触及不公平的社会结构与分配制度。扶贫中给予下层民众的“恩惠”,只是特权集团将绝大多数资源分赃后,留给前者的一点残渣罢了。“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没有分配公平,没有税收的有力调节,更没有法治与对个人权利的有效保障,弱势者终究是被欺凌、剥削的对象。即便得到有限的物质补偿,也不可能有真正的幸福。何况,即便是这些扶贫工程,也不乏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实际成效大打折扣。而且,中共政权终究还是不希望下层民众物质丰盈的,那样会使得后者产生更多权利意识,进而有更多非物质的、关于个人尊严的追求,这是中共政权十分不愿看到的。因此,他们宁可让下层民众既不彻底绝望,但也会因劳碌与不安而丧失进一步追求权利与尊严的欲望。由于这些原因,广大城乡下层居民仍旧生活在艰难困苦之中,成为被侮辱与被损害者。

于是,一幅复杂中国的图景就展现无疑了。有一部分人锦衣玉食,一部分人衣食无忧,还有一部分人在为温饱劳作;有一部分人享受着优越的教育医疗养老条件,“从摇篮到坟墓”都幸福的度过,一部分人为学区房专家号争得不可开交,老年时和子女在亲情与利益间纠结,还有一部分人则从儿童和青少年时就被社会抛开,有大病只能在家等死,老了无人照料甚至自行了断;有一部分人有着高度的个人自由,生活随心所欲,一部分人为有限的自由和独立空间而奋斗,还有一部分人从未体会过什么是自由和随性;有一部分人有着政治经济社会各领域诸多特权,掌握着国家命脉和社会变动方向,一部分人无力改变现状而沉浸于娱乐与物质中自我麻痹,还有一部分人则任人摆布,被自己以上阶层欺压同时底层互害……

三个宏观的阶层,三个不同的中国,在社会生活中充满着交集与非交集,交叉式的并存于中华大地。第一部分人有官员和“红二代“官二代”、富豪资本家与“富二代”、公务员、军官、事业单位和国企领导与高管等,第二部分人的称谓包括白领、工程师、医生、教师、媒体人、技术员等,第三部分人被称为工人、农民、农民工、残疾人、“老少边穷”居民……他们共同构成了复杂的中国。

因此,简单的讲中国人“幸福”还是“不幸”,中国是在“崛起”还是“衰落”,都是有失偏颇、以偏概全的。中国的繁荣受益的只有一部分人,而体制的受害者同样也只有一部分人。不同群体在中国有不同的生活境况,也对中国现行体制和社会有着不同的感知。中国不同领域也有着不一样的发展水平和变动轨迹,有些的确优越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甚至部分发达国家,而还有的方面就落后于世界平均甚至垫底。但国内外许多人士,都往往只从某些人群、某一方面的角度评判中国,自然是盲人摸象,不知全貌了。没有对中国正确的认知,也就不可能对症下药的改变中国。SPI很可贵的一点,就是相对全景式的展现了中国复杂的社会样貌,让人们能够以更客观全面的视角看待中国。

当然,中国不同群体有着不同的生存境遇,并不代表中国不应该做出根本的改变。相反,这正反映了实现变革的必要性。因为,那一部分相对幸福的人的幸福,正是以另一部分人的不幸为前提的,这使得许多人的“幸福”本身就是一种罪恶。一个美好的、良善的社会,是建立在互利共赢而非损人利己的基础之上的。同样,公平正义、自由民主,也是大于高压统治维持下的社会安定、“各安本业”的。真正的秩序不是以不公正的压迫手段实现的,而是在保障各阶层各群体平等参与前提下得以维系的。强迫得到的“情绪稳定”,是对人性的侮辱。“没有正义就没有和平”,即便为了追求正义而发生动荡,也好于这种压迫造成的窒息式宁静。

“曾经阔气的要复古,正在阔气的要维持现状,未曾阔气的要革新”,鲁迅先生之言诚不欺我。其实,在民国时期及上世纪80年代,还有大批人跨越阶层追求社会平等和建设理想社会的。但如今,在社达化、犬儒化、功利化的环境与氛围中,人们都只关心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于他人的痛苦缺乏感知。如前所述,中上阶层都在极力维护自身的既得利益,并无动力推动变革。而弱势民众虽处于受害境地,但对变革却有心无力。何况,在如今科技高度发达、物质供给远比古代和近代充足、基本医疗服务有一定保障的情况下,底层也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都更容易苟活下去。面对大数据下的高压管控,没有反抗路径、不可能再“斩木为兵、揭竿为旗”的弱势民众,只能如动物一般在满足温饱与“奶头乐”中浑浑噩噩的活着与死去。

这样的“繁荣”是不值得捍卫的,这样的“稳定”也是不应该继续的。我们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共同富裕、平等下的社会和谐、普选基础上的民主、以权力制衡为前提的法治。口口声声要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习近平政权,却在制造和放任更大程度的资源供给不平等。中国国民的贫富差距及所享受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数量质量差距,如今都在扩大,扩大后造成的差距也在固化。在如今奉行权贵资本主义政策、倾向强者的形左实右体制下,这很难得到扭转。“贫者愈贫,富者愈富”既是当下中国的现状,也是可预见的未来。只有推动政治革命、经济革命和社会革命,进行权力、财富和资源的再分配,才能改变如今残酷和不公的现实。

我们还要警惕中国在女权、LGBT权益等领域明显的倒退趋势。由于中国是世俗化的政权和社会,而曾经在这些领域有较其他国家有相对优势,如今这些优势却在下落,甚至已经变成了短板。新颁布的《民法典》中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就是妇女权利退步的明证。各种“女德班”的兴起与互联网上无处不在的对女权主义的污名化,都在反映着中国女性处境的越发恶劣。LGBT群体也成为这个高度禁锢社会的利益牺牲者,其权利与自由将重新被限缩。除了面对中共政权的压制,女权和LGBT权益还面临着来自民间、外部男权主义与宗教势力的威胁与侵蚀,遭受着亲体制者与反体制者的双面夹击。而环保方面,中国也很可能走向退步。尤其在气候变暖等远景议题上,中国大抵会放弃长远利益而注重短期经济发展,不惜过度消耗资源和透支环境,对国内和全球造成巨大伤害。

在通讯与互联网领域,中国正在构建密不透风的大数据极权,以信息化手段实现人类历史上最强力的社会控制。信息化社会极度拉大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官方与民间、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实力差距、信息差距、影响力差距,使得前者对后者形成了“降维打击”的压倒性优势,让管制变得密不透风和得心应手,受管制者则几乎毫无反抗的余地、丧失了反制和周旋的可能性。像历史上国内外暴力革命乃至农民起义那种遍地烽火的局面,已不可能在政权无孔不入、军警无所不能的信息时代再现。

信息技术尤其互联网科技的发展,不仅没能如一些人想象的那样加速独裁政权的瓦解,反而成为中共集团更“高效”驭民的手段,将民间的大规模政治反抗变为几乎不可能。索罗斯所说“习近平是开放社会最大的敌人”,很大程度正是缘于近年来中共政权在信息技术方面的所作所为。互联网、大数据、信息化数字化,本是人类最新一轮科技革命中最耀眼的成果,如今却成了独裁政权最得心应手的专制工具,其治下的民众则变成了数字时代的奴隶。中共及其他一些国家独裁政权利用互联网对民众的严密管控,与西方国家饱受假新闻等互联网无秩序的伤害,共同构成了人类前所未有的、由信息化带来的人权危机。这一危机仅靠技术无法解决(危机本身很大程度就是因为技术爆炸而引发),需要制度、文化教育、国际合作等诸多手段,才可能将这不是核武胜似核武的人类新危机解除,将互联网和大数据“关在安全与理性的笼子里”。

SPI数据清晰的指明了中国最落后保守的,就在于政治制度和个人权利。中国今天的一切问题,归根结底都是政治问题。政治问题不解决,经济、文化、社会等范畴的种种问题就没有根本改变的前提条件。经济模式、收入分配、科技应用、社会管理、司法公正、社情民风、民族宗教、对外关系……这一切都需要在政治民主化、公民权利得到伸张、新闻自由与言论自由的前提下,才能趋向合情合理、文明进步。

反过来说,如今以上各领域存在的问题,都是由于专制的政治所造成或拖累。政治意味着权力,权力的力量是巨大的,左右和影响着一切是是非非。政治专制则意味着权力垄断,掌权的人可以肆意妄为,将一切操控起来,任其生杀予夺。民主政治就是打破权力垄断,让权力最大限度的受到制约并服务于公民权利;没有新闻自由与言论自由,一切丑恶都掩埋在黑暗里,恶人就可毫无顾忌的作恶。当一切都透明化,有了舆论的监督与公民的呐喊,罪行将曝光于光天化日,被谴责、制止、追责,继而震慑其他试图为恶者,实现社会相对的文明与良善。

当下的中国是复杂的,但也是清晰的。它的核心问题是不公不义,关键缺陷在于政治与公民权问题,物质基础不差可是分配不均,不乏激励与机遇却导向丛林秩序,科技发达但用于歧途。SPI关于中国的宝贵数字画像,让人们更好的认识了祖国的现实。在明晰事实的基础上,才会有切合实际改变中国的蓝图、恰如其分的变革实践。

希望未来有一天,国人在SPI和各种权威指数中看到的不再是恶劣的极权政治、腐败的司法体制、归零的公民权利、悬殊的频繁差距、残酷的丛林主义,而是发达的民主政治、完善的法治体系、强健的公民社会、普惠的经济成长、包容的文化氛围,中国人民也能够摆脱专制的枷锁,赢得真正的自由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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