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鱼吞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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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夫之怒︱底层互害的行为逻辑

贵州警方通报安顺公交坠河事故,这个通报,补全了“前情”,让此前很多的“无法理解”有了一个解释,印证了此前媒体的报道和公众的猜测,形成了一个“蓄意报复社会”的闭合因果链。

结论很简单,就和当初被404的财新网报道一样,52岁的司机张某钢,在承租房被强拆迁后,故意把公交车开进湖中。

 导致张某钢“厌世”念头的事情有很多: 

个人层面:离异,经济困难,看不到希望;

社会方面:拆迁,没有领取赔偿金(40平米7万多块,张某钢认为太少),申请公租房被拒(政府理由可能也正当);

在房子被推倒那一刻,他认为彻底推倒了他的人生。

为张某钢辩护是没必要的,但是想办法去理解他的处境,却是必须的,因为处在这种绝境中的人,绝不止一个。对一个社会来说,如何避免让人陷入彻底的绝望,是相当重要的课题。

社会也是一辆公交车,任何一个人的不幸,都是全车人的风险。

​法律有原则,社会有道义

其实单谈拆迁意义不大,在现代人的精神世界越来越脆弱的时候,很容易失去盼望。

这甚至不需要等到中年危机、一事无成,遭受疾病、破产、婚姻失败等人生重大打击的时候才发生。

所谓报复社会,其实真正的原因并不是社会如何糟糕,而是一个人不知道如何在这个社会中存活下去了。世界对他封闭,他也只能对世界封闭。

如今感到绝望的人年纪越来越小,甚至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的事,也会把人推向崩溃的深渊。

在近期的新闻中,我们能看到很多自杀新闻:

常州小学生因作文被老师批评,跳楼;

中北大学学生作弊被发现,跳楼;

成都一小区10分钟内两人相继跳楼,年仅14岁的女孩从该楼右侧坠落,30岁女子曾在楼下围观,十分钟后也选择一跃而下;

这种趋势已经非常明显了,而且这种绝望情绪具有极强的传染性。

△ 救援人员打捞出失事的2路公交车

就这场具体的悲剧而言,“社会”挽回这个绝望的中年男人,可能有三次机会:

  • 如果拆迁没有那么“果断有力”,让他进去收拾一下(财新报道曾有细节,张某钢赶到现场,想进去被拦住了);
  • 如果他打政务热线,得到的回复再有温度一些;
  • 或者当他打电话给女友的时候,女友能够真正意识到问题所在——或许就能避免悲剧的发生。

而根据财新某篇不存在的报道,描述过张某钢的性格很难用不健康心理定义:

  • 同事称,张某钢平时和同事相处感觉人不错,待人接物都可以,“他感觉总乐乐呵呵的,大家有时也一起聊天,没觉得有什么问题”;
  • 邻居称,张某钢平日少与他们往来,“看着挺开朗的,和女朋友照照相挺开心的”;
  • 从2019年6月至今,他的抖音账号一共发布了314条视频,这些视频多数为自拍,显示出主人爱笑爱搞怪,没有看出明显异样。

类似张某钢这样的,他们不会对别人说出自己内心的想法,因为内心在自言自语,自己跟自己商量,达成和解后自杀。

在真正面临抉择的时候,人性还是渴望有人能帮助自己。当然,这些都是假设。他所感受到的世界或者“社会”,并没有表现出挽回的意思。

但是法律有原则,社会有道义,遇到病态人格极端人格,这种拿无辜平民去无差别报复的行径,已近乎恐怖暴力行径了,对这种恐怖行径,不能有任何顺从其“想不开”逻辑的“同情的理解”。

“孤狼”式的个体恐怖主义

我们可以随时见到各种愤怒,却大多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匹夫之怒。不管是躲在学校门口拿无法反抗的孩子出气,还是开着叉车撞向素昧平生的路人,甚或拿着利刃在公交上肆意发泄……血腥之外,全是可耻。

2016年台湾陆客团火烧车,台湾司机因为猥亵女导游被妻儿抛弃,饮高粱酒壮胆后,行车时纵火自焚拉乘客陪葬,全员被浓烟烧死,包括辽宁省旅行团24人。

△ 2016年台湾陆客火烧车

这样死不足惜的匹夫之怒,有个专用的名词形容,叫做“底层互害”。

当力量孱弱到无法伤害上面的阶层的时候,同一阶层的互害就成为愤怒唯一的出口。

阿Q在外受了百般凌辱,无处发泄也不敢发泄,最终选择吴妈的脚和尼姑的头。因为他知道吴妈和尼姑无力反击。

这种“人人害我,我害人人”层层向下的欺凌到了最底层,下无可下的时候,就会蜕变成赤裸裸的动物世界的相互倾轧。

这样的底层之恶,用一句“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恐怕难以解释。民众自己底层互害,互相搞鄙视链,不仅地域的歧视链,甚至还有细分到各个细微差别的歧视链。

在一个充满戾气的社会环境中,不管你是这种社会中的哪一个环节,在外部环境逐渐失控的情况下,但凡陷入互害模式,无一幸免,在环环相扣的社会关系中,总有一个坑等着你。

“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死法”,威胁的不可控,会对深陷其中的每一个人造成灾难。比如2017年武昌火车站附近的面馆,因一碗热干面多收一块钱,顾客将老板砍头。

社会学家孙立平先生曾经提出过一个概念:底层沦陷。它是整个社会沦陷的一部分,不过要比整个社会沦陷的速度更快,程度更深,因为底层没有更多的资源来抵抗沦陷的过程。

所谓“一人被奴役,所有的人都不自由”,套用一下也合适,那就是一个阶层的失控,则所有阶层都危险。

社会由无数个个体、社会组织和团体来组成。当个体声音得到声张,社会就能获得发育,反之,社会萎靡,个人最终也会失去最后的牵挂。

但是如果整个社会为了零散发生的恶性治安事件严防死守,治理成本会急剧飙升。

为什么我们要呼吁公正、公平?

为什么社会不能是达尔文主义?

为什么要向相对弱势群体让利?

结合我国一直以来的扶贫攻坚政策,其实部分内在原因就是稳定,稳定,还是稳定。稳住社会潜在的不安定因素,给一个一个火药桶降温。

自杀是社会性因素影响下的行为

迪尔凯姆的《自杀论》指出自杀完全是由于社会性因素。对自杀有正向作用的社会性因素:

个人越自由意味着和社会的联系越弱,越易自杀;教育越普及越易自杀;婚姻状况,独身、早婚、丧偶都会增加自杀率;社会面临转型、动荡、解体,各种思潮激烈碰撞,也会增加自杀率。反过来,恋爱、和善的家庭关系、参加社会团体、信仰宗教能降低自杀率,是因为这些行为增强了人和社会的联系 —— 《自杀论》

对于最近频发的自杀事件,还有网络上虚无主义、悲观主义愈发占据上风的趋势,我想引用书中两段话来结尾:

社会作为一个整体,会把不好的影响传递给它的组分,社会是绝大部分人的归宿,个人是社会的作品,生活中出现消沉或幻灭的思潮,正是社会要解体的表现,表明人和社会不再紧密,社会变虚弱了。

社会形成的集体力量,决定着自杀人数的变化,自杀者的行为不单单是个人性格的表现,还是集体力量的影响和延伸,自杀倾向来源于集体,自杀的个人是收到了这种倾向的侵蚀。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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