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琛琛
於琛琛

半路出家的政治學徒一枚,文字時而溫柔,時而暴烈,時而浪漫,時而尖銳,時而簡潔,時而瑣碎。【近注】不需要追蹤我,最近忙於家事和讀書,也沒新文章可以追蹤。

不只那一件衣服 (Literally)

圖片來源:品牌網站

死命的留著大學時代買的幾件裙子,從台中帶到台北、從台灣帶到德國、最後接引到加拿大,從雙十年華留到三十而立,然後不惑,它們都來自同一個牌子,花木馬,有時候我會想,這三個字大概足以表示我曾擁有過的年輕可愛。

而我到底有多麼眷戀一去不復返的青春?

記得是高中的時候,全屏東第一家真正的百貨公司開幕在我讀的女中旁邊,於是本來只能在中央市場挑些299或399衣服鞋子或只好搭火車去逛漢神大觀園的女孩子們,荳蔻年華倏地就豁然開朗,十六世紀的航海家遠征太平洋想找到新天地,我們則在太平洋百貨公司找到自己的新世界。

那時屏東的女孩們還不知道什麼叫做名牌,LV、Prada、Chanel什麼的,連仿冒品都沒見識過,所謂有牌子的衣服大概就是佐丹奴什麼的,畢竟白襯衫和黑色百褶裙才是我們該穿的衣服,假日時穿若能和夜市那一排模特兒一樣就可以稱得上是風格,直到有一天在新百貨公司的2樓,一支紅色奔跑狀的玩偶小馬圖案下,選了一條花樣繽紛的裙子。

從此以後,我有了一個自己的樣子,素色上衣加上眼花撩亂的裙或褲,有時候是燈籠袖口、繡上大花的小洋裝。我就端著這樣打扮從女孩變成女人。

這些捨不得丟的裙子多半是大學最後兩年買的,我比入學多了10公斤,總算有了胸部,身材從白骨精成了穠纖合度。雖然我不太清楚為什麼現在明明又再多了10公斤了,卻還能穿得下當年買的裙子,大概只買鬆緊帶而非扣子是絕對正確選擇。

我記得每一件裙子的來歷:勾針編織的及膝裙,紅色的底、粉紅粉藍粉黃色小花,是初戀男友記下逛街時我愛不釋手的模樣,偷偷買來給我的驚喜;連帽連身的吊帶格子洋裝,是爹在我返鄉探親時帶我去買的,我還記得那天爹牽著我的手在屏東市區逛了三個小時,比我還要精神;深紫色的小碎花窄裙,是我最後一次真正參與周年慶,還是前一星期就和櫃員說好,我先用周年慶的五折價買當時還是八折價的裙子,不拿發票,到時候再來拿貨。

還有呢,這件那件,還有很多故事,我可以繼續回憶,但是又有什麼必要?就像那些裙子,捨不得丟掉或送人,千山萬水帶著它們,然到底還會再穿嗎?已經消逝在我眼底的那份單純,是怎麼都不可能回來,女孩喜歡穿女人的衣服,代表迫不及待變得成熟美麗,女人卻不能繼續穿女孩的衣服,因為那不只可笑也實在太淒涼了。

每一年都說要今年要狠下心把這些衣服丟棄、瀟灑地宣告「讓花木馬帶著我的純真年代,頭也不回的離開好了」。

但打開衣櫃,它們始終還在。

不過我已經很久很久沒有買過花木馬,事實上,我已經很久沒有買過任何MIC(又或其他地區血汗工廠生產)的衣服,雖然從此買衣服的成本貴了一點點,不過在這個充斥著MIC產品的世界裡,衣服的來源是我最起碼的些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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