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monway學習筆記
Lemonway學習筆記

台大化工所 | Podcast 一百種檸檬味 喜歡閱讀、學習新事物。 粉專內容 : 閱讀心得/ 區塊鏈知識/ 解決問題 我的平台:https://linktr.ee/Lemonway_Learning Telegram推薦文章、書籍:https://t.me/lemonwaylearning

【NFT現況與未來+法律議題 座談會重點整理】

我把座談中有趣與全新的觀點整理起來,歡迎大家分享這篇文。

昨天有一場有趣的區塊鏈線上座談會,由三位區塊鏈專家共同與會:果殼的兩位區塊鏈專業律師林紘宇與黃亞森、以及Fomo Dog的創辦人Ryan。

這場演講如題,由Ryan介紹數位頭像PFP的現況與未來(炒作背後的意義是什麼?),以及Arthur討論目前NFT會遇到哪些法律議題?

我把座談中有趣與全新的觀點整理起來,歡迎大家分享這篇文。


【數位頭像PFP的現況與未來】

  1. 什麼是NFT? NFT其實就只是一段記錄,不只是JPG檔。透過分散式帳本技術,記在10000個人的帳本上,由共識認定帳本上的記錄。
  2. 買NFT之前,除了在意看的到的(價格、交易、展示),更應該問問看不到的(對於自己、別人擁有,你有什麼感覺?)
  3. 買NFT與買東西的本質:至少在近半年,NFT的買賣不太健康。大家都很Focus在買來怎麼馬上把它賣掉,但在現實中我們買包包、車子不會這樣做吧!
  4. 頭像NFT的意義:人擁有東西,就有分享、交流的慾望 (疫情時,名錶、名車可能無法被看到)。但當你換上Crypto Punk、BAYC時,人家可能就覺得妳是一個咖。
  5. 權利、地位、商業利益:CyberKongz有一些Gamfi(例如Axie)的大老。當你也擁有一隻,進入到社群,與一群有類似心智、地位的人在一起,思維是會被改變與提升的。
  6. NFT價值:長線,這些人因為什麼價值觀而在一起,這是決定價值的關鍵。短期當然可以用量化分析來看: 地板價、HOLDER人數、錢包地址等等,但這是Hype,不會長久。
  7. NFT到底要不要賦能? 只要NFT與賦能綁的太緊,常常會沒有想像空間! (大家會對標能夠獲得的東西去換算NFT應該有的價格。                                                                        賦能不應該是最主要的,不然這些為了這些功能發NFT,很像脫褲子放屁,有一些也可以走中心化憑證。應該多想想區塊鏈的意義是什麼。
  8. 你買一本書,這本價值是多少? 端看你麼運用這個東西。當你實踐書裡的內容改變你的人生,這是無價的(主動性價值);你也可以買了250的書,賣給二手書商100塊,俗稱破發(被動性價值)。
  9. NFT主動性價值更重要(本日最大收穫): 如果買了一個頭像型的NFT,應該主動去建立你的社群、人脈... 如果你花了15eth買clonex,然後你去分析了很多nike、clonex、認識很多人脈,進而未來創造項目或是找到更多投資機會,那很多時候這些伴隨而來的主動價值,是不只字面上被動價值的15E。
  10. 如果只想著價格,就是零和遊戲: 競爭性思維。多用創造性思維,或許更能理解NFT的背後意義。


【NFT的法遵評析】

  1. NFT的法律性,與其本質有關: 大家常說NFT是獨特的、交易紀錄在區塊鏈上,你買到NFT就證明你有資產的所有權。但真的是這樣嗎?
  2. 你認知的所有權,與「法律上」的所有權其實有很大的不同。你要先確定你買到的是NFT本身,還是它背後所連結標的物本身? 搞清楚標的,才能認定你有什麼權利。
  3. 目前以法律上來看,買NFT頂多獲得的是「債權」而不是所有權。因為法律上的所有權需要由政府機關認定才算有效,但目前NFT是無法被認可的。
  4. 買NFT,也不一定取得著作財產權。大部分還是歸創作者。
  5. 支付相關法律問題: 若穩定幣之服務包含資金傳輸並兌回法幣,那麼可能會涉及銀行法和電子支付的規範,若未取得許可,是有3年以上10年以下的刑責的(炒幣要小心啊各位)

【討論】

我在會中有與三位講者討論了我覺得很有趣的問題:

1. NFT、Crypto講求的是"去中心化",但當權益受損時尋求法律協助時,反而是向權力很大的"中心化"政府討公道。想請問講者們怎麼看這個衝突?

Ryan與Arthur: 其實不是二分法,哪一邊一定最好;這其實是一個動態過程: 去中心化與中心化一定是在當初發展時有他的考量與原因,各有各的優缺點,所以未來也是在裡面找到一個平衡。

我自己的想法是,去中心化有時候會更沒有效率、中心化有時候反而限制太多。如何在兩邊截長補短,把優點都加入到我們生活中,才是最重要的!

2. 買NFT,獲得的其實是"所有權"。但"著作權"是否還屬於創作者的? 如果屬實,那著作權的權利應該比所有權大,那會不會其實NFT持有者實際的權利,沒他想像的這麼大了? (展示權、二創權等等?)

是的,持有者是沒有著作權的。而持有者的權利,也端看創作者當初在交易時有聲明要給你多少權利。至於那種說要給經紀分潤的,大部分可能都是「話題>實際」。一但牽扯到法幣的金流,一定有稅法相關的問題,沒那麼簡單。


【總結】

最近NFT市場冷淡,Opensea的日交易量相比高點縮減只剩10%。不過這正是個好機會讓我們回歸檢視NFT本質的好機會。

NFT不應該只是炒作。Clonex的CEO曾說,現在我們只看到NFT 0.1%的應用而已。

目前大部分都還是社交圖像、炫富的功能,但其實未來還有更多有趣的賦能、虛實整合的應用,甚至是區塊鏈證書、證明等等。我很期待這個技術能夠為人類社會帶來更多的改變與福祉。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喜欢我的文章吗?
别忘了给点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

加载中…
加载中…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