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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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s judgement,more understanding

"政治中立"原则引发的争议

     “政治中立”指的是西方国家规定文官在国家政治活动中保持“中立”立场,即文官不参与政治活动,相对各政党、利益集团居“公正”、“超然”、地位,不介入政争漩涡。这是保证文官摆脱党派、种族、宗教等方面的纷争,使文官客观、公正、独立地为国家服务的制度。文官的政治中立是同政治制度中的多党制、有限政府制相配合的制度。它是为了保证多党制之下的政策连续性,同时也是为使政府一般行政人员避免受政治变迁的冲击而建立的。

      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1)文官的任免、晋升、调动不受政党和决策人员的干预。西方各国一般以文官管理机构的独立性保证其贯彻实施。这种机构不属于行政管辖,也不受任何政党制约,该机构的成员甚至不允许两个人同属一个党派。英国、美国的文官委员会就是这样。(2)文官的行动不受政治压力的影响,限制文官参加政党及其活动。美国、日本和德国等国禁止文官参与政党的一切活动。英国中级以下的文官在部长许可下可以参加政党,担负一定职务和发表有关政治言论,但高级文官则要尽量避免参加政党活动。法国采取折衷方案,允许文官在工作之余参与政党活动,但要遵守“克制保留义务”,在工作中保持绝对“中立”。(3)限制参加竞选活动。为了维护“三权分立”的政治结构,西方国家一般不允许文官以公职身分参加竞选,兼任议员。美国宪法明文规定:凡在政府供职者,于其任期内,不得为国会议员。日本和联邦德国也禁止文官在职期间成为政党或议员的候选人,如要当候选人,必须先辞去公职。英国高级文官被完全禁止参加全国性竞选,在部长批准下只可参加地方性竞选;中级以下文官经所在部门批准可参加竞选,但在竞选提名前必须辞去公职。(4)在西方各国的文官法中可以看出,它们一般都要求文官必须在宗教、民族、私人经济活动等方面处于超然中立的立场,只是依据法律和政令执行公务。

      其实政治中立没有一定的评判方法。不能片面认为就是应该迂腐地忠诚政府,很多人会说,人家给你发工资,你还要反对人家,这不是忘恩负义么。公务员是有组织原则的,不是收人钱财替人消灾这么简单,何况公务员还是为社会公共事业服务的。如果对于政府政令有看法,需要通过一定的渠道反映问题的,这个各部门都有。而且由于公共事务一般不能停滞,毕竟影响到大部分市民的利益,所以更不能因为自身的政治立场而影响正常社会秩序。这就是为什么当公务员出来集会的时候,港府一直要强调政治中立。

      当然除去公务员的身份,每个人又是自然人,可以表达自己的政见。当你有公务员身份的时候不能因为有异见者,你就不为之服务,这自然又是违反政治中立原则的一种。而如果换了行政长官,也不会因为政见不一而更换大批公务员。这也是政治中立成为公务员规则的原因之一。

      所以港府才会再次声明提出忠告:公务员一直以来都秉持政治中立原则,紧守岗位,以专业精神尽心尽力为市民服务。公务员必须尽忠职守、坚守法治、行事客观、不偏不倚,时刻确保他们的行为不会妨碍他们以专业、公正的态度执行职务;这亦是市民大众的期望。无论政府同事对近日事态想法如何,都必须保持政治中立。政府内部一直有既定渠道聆听政府同事的意见,任何同事均可利用这些渠道表达意见。

      甚至强调:根据《公务员守则》,公务员必须保持政治中立,不论本身的政治信念为何,公务员必须对在任的行政长官及政府完全忠诚,并须竭尽所能地履行职务,不得受本身的政治信念支配或影响。就任何公务员违规的情况,特区政府会按既定机制严肃跟进。这其实也是港府的无奈之举,毕竟他们能够团结的力量不是他们想象中那么雄厚,如果内部再出现更多的分歧,那事件的走向就难料了。

       警察跟这些普通公务员又有不同,香港的警察总部称警务处,负责维护香港治安,负责除廉政公署、海关和入境事务处侦查的刑事案件和侦查工作。警队的纪律也跟别的不太一样,必须严格服从长官的指挥。当然对于长官的命令有异议,也有相应的渠道申诉,但总体而言,比起其他部门的公务人员,警队的政治中立会更明显。很多人对此深表质疑,“黑警”这个词也是示威中反对的一部分。其实警队的立场是很明确的,因为警察是统治阶级的工具。职责是依法维持社会治安秩序、公共秩序、保护社会安全、防止一切危害国家、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一切违法犯罪分子。其行为是依靠国际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所以只要是破坏社会秩序,警察必须得制止,这个跟政治立场无关。何议员如果打砸抢要抓,毛议员要是拦马路也是要抓的,警察才不管你是哪个党派,这才是政治中立的表现。很多人会说,警察滥用暴力,怎么还撑警,这是他的工作。如果你没有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他是不会拿着棍棒出现在你的面前的。就好比医护人员,尤其是战争时候的医护人员,只要是伤者就要救助,不能因为对方是敌军就放任其死亡,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警察也是如此。当然如果有证据确认他们无故伤人也是会受到法律制裁的。就好比之前占中执法警察获刑一样。

      现在这种局势下,警察也不容易。换位思考下,他们也难,港府不作为,示威者情绪激动,发生冲突,警察执法两面不是人。还天天加班,每天如此超负荷工作对于身心都是一种摧残。既然逃犯条例寿终正寝,也该停下来好好考虑如何走下一步推进民主进程,而不是想着如何发动更多的人一起游行罢工,升级武器装备,闹出各种乱子。马上又要开始选举了,如何投出自己心目中的特首,如何让更多更有工作能力的议员走进港府,走进立法会,让民主派争取更多的议席才是正理。毕竟稳定繁荣下的民主自由才是所有人想要的,也只有在平静的氛围下,才能更好地沟通和解决问题。如果拖垮了经济,衣食住行都成问题,哪有力气再去追逐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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