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上的叶子
地球上的叶子

时光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Time is fair to everyone

江湖(二)

江湖化,只不过是寻求现代性的一个歧路,走错了方向。那么,什么是“江湖化”,什么是江湖?本书所说“江湖化”不限于狭义江湖——帮会或秘密社会,更涵盖认同和实践江湖规则的一般百姓,即被江湖同化的整个社会。这是一个可被观察但不可回避的事实。

农业大国定耕和定居,既是儒教既定国策,也是实施儒教统治的必然要求。

商礼周礼、周公制宗法、秦汉立郡县制、隋唐行均田制、明清改行混合财税制……均围绕着定耕农业而制订,一切皆以有利农耕为最高原则。

以“儒、道、佛”为核心的信仰体系,中央集权的朝廷政治,基于人口和耕地的二元税制

简言之,儒教是基于定居组织的文化,定居是这文化的前提。一旦游民四起,政府在家族制度内无法解决人口流动问题。移民群体在古典农耕制度中不能被整合,因而具有极大的破坏性。除了商人以外,:法是众人生活生成的惯例,然后被政治权力所确认。也就是说,法首先来源于众人惯例,而不只是立法者的意志。法与惯例有了矛盾,自然首先不是检讨惯例。

人口的增长活力向来以两种因素决定,一是自然繁殖,二是儒教制度激励。在儒教制度内部,又有两重因素激励生育:

第一是生育价值观,第二是家族组织细胞。生育价值观,有如“多子多福”、“香火绵延”、“人丁兴旺”、“子孙绕膝”、“不孝有三。

家族组织细胞便是社会组织的家族化,一切以家族为根基,譬如土地权属制度、宗法制度、社区里甲制、税赋、征兵、田间生产、民间械斗,都以家庭或家族为细胞单元,这意味着家族不止是血缘组织,也是经济和社会合作组织。

古典的三大特征是:

(1)繁衍宗族(传宗接代)的核心价值观;

(2)宗族组织形态;

3)礼教制度。

相比较而言,以发达国家为代表的现代社会三大特征是:

(1)个人主义价值;

(2)团体组织方式;

(3)契约法律制度。

(1)“混世”和“痞子”价值观;

(2)团伙或者关系网组织;

(3)江湖规矩组成的制度规范。

金庸笔下《鹿鼎记》里的韦小宝是“坏人飞黄腾达”的样板。用江湖权力话语和社会江湖化来解读,这个问题太好回答了。近代中国,江湖染指社会权力,或多或少,时明时暗。江湖规矩变成社会的实际惯例,导致民间社会广泛江湖化,黑白两道合二为一。

白道有合法性,但无权威;黑道有权威,但无名义上合法性。所以,做人要混得好,一定要两面逢迎。做老实人,做良民,也就是白道人,黑道欺负你;做坏人,黑道肯定帮衬你白道人也被染上黑色变成“灰”道。譬如,当年上海滩,流氓、阿飞、地痞、混混、白相人、瘪三、拉三等,游荡街巷里弄,恃强凌弱,男盗女娼,欺行霸市。地下体制实际统领上海民间,很大程度上华界和租界都要求助于江湖。于是,大上海数江湖拥有最高权力,这就是“上海滩”的含义。

国家现实和社会格局的博弈结果,是一种严格优化的策略集合。反之,理想主义治国方案则是一种劣策略。因为有怎样的国民,就有怎样的政治。

一个江湖化的文化,只能产生一个江湖国家。

“混”就是江湖化社会的中心价值。人见面问候,不说“你好”,而说“最近混得怎样”。通常答道:“瞎混呗”。

。江湖是一个非生产型的惯例制度,是一个依附正式制度的寄生体制,概无公平整个社会,就形成这样一个枭雄、喽罗和混混的食物链,一个江湖强权寄生的生态圈: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虾吃水。

江湖文化也是阻碍现代化的重要原因之一。与其头脑僵化地继续反“封建”,不如态度端正地重新审视江湖。“封建”要反,江湖也要反。有人说,江湖是蜕变的儒教,怎么能说与儒教无关?

江湖,就是一些特殊的人,连同他们附着的一种社会模式。这些人脱离儒教定耕定居制度,离开家乡在外漂流,聚众谋生。湖和现代文化都是移民文化,用来管理移民生活的文化制度。江湖是后农业时代的移民文化,现代文明是工商时代的移民文化,在一定程度上二者具有可比性。但是在明清时代的1500~1800年,自命清高,或瞧不上夷道,自认“天朝文化”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文明。自发博弈而生的惯例取而代之,江湖规矩应时崛起,这既是一种小发明,也是一种被动的权宜之计。

传统制度訇然倒塌,现代政治施展不开,权力文化陷入一片真空,江湖帮会和私人关系组织乘虚而入,掌握本土社会的主导控制权。军阀主导政府,黑道垄断经济,江湖老大成为民众偶像,群起效尤,民众习俗日益江湖化,导致整个社会运作逐渐奉行江湖规范,国家逐渐江湖化,黑白道和关系社会成为主流模式。

以下五种传统社会群体可称江湖:

(1)黑社会;

(2)官场、生意场、军阀圈;

(3)商业流动人口;

(4)关系圈;

(5)以关系圈为核心的公众社会。

江湖始终是凝聚民间社会——即所谓“下九流”的重要因素。通过阶层流动——下层人物跻身上层社会,慢慢对上层军事、政治和经济活动产生影响。官场和商海的“应酬”延绵不绝,茫茫一片一望无际,实质上就是江湖运作。灯红酒绿、大吃大喝、夜夜笙歌、桑拿洗脚,非关中国人好吃懒做,而出于江湖运作的实际需要。

“混”是一种江湖的核心价值,一种人生观体系,是江湖世界的价值目标和终极关怀。它起源于作为江湖先驱的流浪人、漂泊者、游民和流氓。

法正统体制内,维护正式规则,这是非江湖与江湖的界限,是第一个要点。枭雄是谁?是宋江、晁盖、韦小宝、岳不群、黄金荣、杜月笙、许大马棒、座山雕,他们没人发饷,没朝廷出粮,靠自己去打砸抢,去巧取豪夺。

武侠首先是“侠”,其次是“武”,合而为一为拥有武功的侠客。侠,即是游离体制外的实力人物。武侠是江湖英雄,是江湖文化语境崇拜的偶像,其崇拜者遍及大众。这大众,狭义上是道上喽啰;广义上是被江湖化的普罗大众,是有江湖气的百姓。

是退化儒教形态。“三纲五常”、“五伦”、“八德”渐渐蜕变,慢慢只落得“武”、“义”二字。拳脚功夫加上义气,是立足江湖的两样法宝。

它反映了一种高度江湖化的社会伦理和价值结构,只不过普通中国人浑然不觉,“润物细无声”地嵌入了国人的集体无意识。韦小宝的故事揭示了近代秩序江湖化这一事实,江湖秩序颠覆了儒教体系,导致了一系列伦理价值观念的颠倒,产生了“老实人吃亏”、“坏人占便宜”的制度悖论。

一部《鹿鼎记》,概括了明清代以来价值观的江湖本性:笑贫不笑娼,笑笨不笑腐;老实不如奸诈,劳动不如混世。

察各种泛江湖现象,发现它们有两种不同模式,一种属于正式组织,一种属于非正式组织。

领导,以各自利益为中心,依无形的习俗惯例相连,辗转传递,交换资源。私人关系网也称关系社会,不属正规团体,但私人关系网与正式团体组织具有类似功能。,全看说话人的立场和文化背景。白道说白话,黑道说黑话。读者阅读及此一定感觉古怪,关系网是一种稀罕的现象,它既像团体又不像团体。就好像UFO,是飞行物,又不是可纳入科学研究的一般飞行物,是Unidentified Flying Object——“未经确认飞行物体”,看着心里有种不确定感。产生这种感觉就对了。

关系网是一种基本的社会秩序,与国法党章属于平行面。关系一不买国法的账,二不买党纪的账,体制外的结构属性本来如此,它有自己的脾气和性格,按自己逻辑行事。

关系网基本与社会生产无涉——一不炼钢,二不种粮,它只像蚂蟥、蛔虫、螨虫一样吸附在政治经济团体尤其是实行科层制的大型团体上寄生。

关系网的本质是寄生。偶尔,在极有限的情形下,关系网也发挥经济组织的生产功能。譬如,民间“标会”融资、私人公司拆借和个人高利贷,被关系社会美其名曰“关系。关系是民间社会运作的基石,也是某些官场和商场的实际通道和游戏规则,是混迹中国社会的一种必需的“维生素”

关系是小城市生活秩序的主旋律,同时是大城市生活的副旋律。在大城市里,它与公共秩序形成平行的双重控制体系,二者有时相互竞争,有时相互补充,这就像交响曲中的和声。

至于在乡村,反倒是关系社会的例外,乡村基本不成关系社会。村民都是熟人,没有生熟之分,没有生熟差异生成的特权空间,这意味着不存在或者只有很微弱的拉关系的价值。作者特意跟随人类学家到贵州侗苗族村寨做田野调查,发现人人都是熟人,没有开后门的资源,公权寻租资源薄弱,没有搞关系的需要。这显示,关系基于社会交往的一种落差格局,它是熟人对生人的优先权,而这种落差只存在于一个生人与熟人混居的移民社会。小城市和城镇是典型的移民社会,大城市反倒人人都是陌生人,生熟差异削弱了。

公共行政程序和社会团体。即使走行政程序,要害也在托关系——行政机关里的关系,进办公室只为走过场,使走后门合法化。事情于幕后早已商定,进办公室无非填几份表格,戳几个红印。

关系总与“办事”联一起。想到“关系”,总是要办事;若要办事,总是先想有没有“关系”

在一个中小型城区,即一个熟人关系社会,熟人意味着社会保障,熟人圈越大,则保障功能越强,保障范围越广。上面的交通事故操作仅为一例,实际上熟人的社会保障非常广泛。譬如,就医,熟人可以帮助找到放心的医生,以及内部价格的特效药;上街购物钱未带够,不要紧,店家先赊着改日再说;买商品担心质量,不要紧,小城市里到处是熟人,找位认识的店家,商品先拿回去先用,有故障可以退货,没问题改日付款。

关系的获得:十七种人脉与三个要件

关系如何产生,又如何得来?这听起来,既像是一个学术课题,又像是一个经验门道、混世技巧。

十七种人脉

做成关系必须具备三个步骤:

第一,具备以下十七种现成人脉资源,至少一种,越多越好;

第二,具备面对面互动的历史过程,俗称“处”;

第三,启动人情交换程序,发生人情债务互易纪录,俗称“帮过忙”。

亲戚、朋友、同学、校友、街坊、邻居、同事、师生、师徒、战友、领导、部下、同乡、同党、干亲、结拜、世交。

上与下”等级是关系网结构系统中的三要素之一,另两种是“内与外”和“亲与疏”。在很大程度上,师生相托办事可以看作类似同学关系,但是在实践中,等级成分确实影响了师生交换的平衡点。老师托学生办事,对学生有一种压力,很难推托,而且事后所欠人情也少,人情债与“师恩”部分相抵消。学生托老师办事,虽也顺理成章,但是回报的代价也要相对大一些,因为要考虑师恩的背景。

关系的三个要件是:

(1)人脉背景;

(2)面对面的交往经历;

(3)启动人情程序。

“能人”和“活络人”关系网不是听天由命得来,而是根据生活需要刻意开发出来的。他想认识谁就认识谁,想热火就热火,想冷淡就冷淡,圈子漂移着,随着自己利益中心转。这一类人,在各省市、各行业、各机构都存在,而且随近代江湖体制繁荣日盛,大江南北无一不见活络人踪影。中国人只要是在酒桌上应酬,就不缺这种人。

关系网的特点,第一是“利益理性”:个人意志高度介入关系对象的甄别,有用的人交往,没用的人不搭理;第二个特点是“快餐化”:通常中国人关系圈的形成是一个漫长、自发的过程,而活络人则不然,他们通过请客送礼、金钱铺路、银弹肉弹手段,把关系营造原本需要的漫长过程尽可能浓缩成一个短暂时归结下来主要有十四字:拉、托、攀、套、做、捧、拍、拜、跟、认、串、应、培、袭。顺口念起来,颇有中国功夫十八般武艺的味道。十四个字各有侧重,其中几字讲战略战术,另几字讲技法,还有一些明示源头。口语中,最频繁一个字就是“搞”——搞关系。认真地说,“搞”不是一种招数,而是这十四种招数的总和。

一是“利益均沾”。道上混的人,“捞”利益不可一人独食,多少要讲些哥们义气。二是“保全面子”。对所有同道均要顾面子,切不可让人没面子。不给人面子,即不给人活路,江湖上的脸面比生命还重要。三是讲等级。如果是依靠上司、大哥、靠山获利,酬谢时要额外加重筹码,不惜超过自己所得。所谓会做,无非就是懂得这些背后跟线,是一种战略,一种洞察力,并未涉及具体手段。

若要付诸实施,还得动用其他手法诸如攀、拉、套、拍、捧等等。为什么说跟线是战略而已?因为“跟”的作用仅限于制订规划。跟不跟得上,还得看悟性,看自己努力。能跟,则是比这悟性更大的悟性。但别小看这种规划,如果跟线不对,一辈子前程就葬送了。

安插,是把自己的密友、亲信、关系、铁哥们安排在要害部门,使这一座山头犹如铁板一块,水泼不进针插不进,形成以自己为中心的私人势力范围。提拔,就是提升亲信的职位,安排更重要的权力,进行笼络、拉拢,使之更效忠。

串,就是串联和串通,它的意思是联络。“袭”,是一种看不见的制度力量,在关系网文化里,老王一声招呼,小张就将他爹的关系承袭过来。接上头了。

凡组织必有自己的结构。单位有单位的结构,政党有政党的结构,公司有公司的结构,帮会有帮会的结构。譬如公司,一般都有治理结构,通常有图示贴在办公室,上面是董事会,下面是总经理,再往下是部门,最后是业务员。欲与组织打交道,首先必须了解组织的结构。搞关系也一样,想搞好关系必先在脑子里有一张蓝图。关系网是江湖的一种组织,它也有自己的结构、原理和规矩。

类似特性有三条:(1)亲疏,(2)上下,(3)内外。总体上,表现出一种梯度格局,提示了等级性和异质性的普遍结构,无怪乎费孝通设计一个“差序格局”来描述中国社会,尤其家族为核心的乡土社会。往大里说,西方社会学提炼不出这个“差序格局”,因为那里不具有典型的社会学所谓的特殊主义原则,这是中国社会的特产。西方社会是一个普遍主义的、均质性的社会。

从“薪火相传”价值观到“宗法”制度,再到经济生产组织,都离不开家族二字。至现代以后,生活格局改变了,国际环境开放了,传统家族生活解体了,出于家族胜于家族的关系文化应运而生,适时地扩展了国人交往的范围,大幅度增进了社会交换。换言之,国人不依靠西方式的契约和法律,而依靠旧式人际关系的反复传递,作为一种权宜之计,以达到个人扩展交往的目的。从这个角度看,关系网和关系社会在中国必然会发生,而且会长期延续下去。

生产和闲暇互相排斥;除非一个人能得到生产者的供养,否则他不能脱离劳作。因此,那些有闲暇的人一定是大地主,大到能靠收租为生。因此受教育的人局限在一个经济群体中,他们不代表普通人民的利益。 孟

“劳心者食于人”,只有靠别人来供养的人才能读书写文。但这并不是说不劳力者一定能够或愿意劳心,那些靠着特权享受别人供养的人不但不必去学习技术知识,也不必学习社会规范,他们可以只过着寄生的生活。

漫长的历史。自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废封建、置郡县以来,原则上地方官吏都由中央政府来任命,当地人通常不能在当地为官。以此看来,似乎的政治体制是完全受上面控制的,人民是完全被动的,地方利益无法保障。如果确是这样,政治体制也成了最专制的方式。但显而易见的是,如果人民不被完全奴役,这种集权统治就很难维持,尤其在这样一个交通系统无法与比如罗马帝国相比且缺乏足够牢固要塞的大国。

经济自给自足的社会中,没有必要再动用除地方权力机构之外的其他权力。宪法政府是现代的成就。它在西方发展之前,那里的政治权力如同其他任何地方一样,受到传统道德的约束,在西方即得到教会超自然权威的强化。而且我们会注意到,在工业发展之前起草的美国宪法认为,“最少管事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在中国,人们不求助于法律,而是寄望于对绝对皇权的意识形态上的制约。可能正是受儒家意识形态的影响,在某种程度上政府权力的滥用才有所减轻。

政治生活中,一方面我们用思想约束政治权力,另一方面又去限制行政体系的范围。这是把集权的中央悬空起来,不使它进入与人民日常生活相关的地方公益范围之中。中央派遣的官员到县级为止,不再下去了。一般研究传统中国行政机构的人很少注意到从县衙门到每家大门之间的一段情形,其实这一段是最有趣的,同时也是最重要的,因为这是强大的中央政权与自治的社区之间的结合点。

由中央派遣的官员只存在于县级以上,因为以前在县级以下我们不认可政府部门的存在。知县代表着皇帝,被称为“父母官”,他应与群众保持亲密关系,但这位老爷的衙门像天一样高得让普通老百姓难以接近。衙门也不是一般人都能随便进入的。但是,在父母官和其子民之间有着一些往来接头的人。那些保持衙门与民众之间、治人者与治于人者之间联系的人是官僚的奴仆们。这些衙役在中国的社会中居于最低的阶层之中,他们被剥夺了大多数的公权,他们的儿子不得参加科举考试。最容易滥用权力的人被置于如此低的地位,这也是中国权力体系中十分重要的一点。如果社会没有通过轻视他们、剥夺他们优越的社会地位的方式压制他们的话,他们可能就会像犬狼一样可怕。在没有提高社会地位可能的情况下,即使他们滥用权力,他们仍然不至过于令人惧怕。

无为政策的政治体制中,地方官没有什么工作可做。所以,从历史上我们可以了解到许多在这种职务任内花大把时间游山玩水或培育自身文学才能的例子。他们的工作只是收税和断案。

第二项工作也没有多少事,他们的准则是最好没有诉讼。政府工作人员的任务是维持人们的正常秩序、收钱以及在需要时征集劳力。如果县政府的命令下达到每个家庭,那才真正意味着县是一个基本的行政单位。但事实并非如此。县的命令并不直接到达各家各户,而是发到地方的自治团体(在云南被称为是“公家”的那一类组织)。我称这一组织为“自治团体”,因为它是由当地人民组织以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如水利、自卫、调解、互助、娱乐、宗教等。

官府的衙役并不是把命令传达到公家,而是传达到乡约那里。乡约由社区成员轮流担任,其身份尤其尴尬,因为他在社区没有实权或影响,只不过是权力从上至下轨道的终点。他在接到政府命令后,相应地向公家的管事汇报,后者在茶馆里与士绅中的其他头面人物商讨,如果他与其他管事觉得命令难以接受,他可以拒绝并退回给乡约。这倒霉的乡约必须再次通报衙门,并且由于办事不力,还会成为官家的“出气筒”。不过,这样皇帝的“脸面”就保住了,因为这种违抗并非是直接的,而仅仅是以一种迂回的方式来表明。

(1)在传统的权力体系中存在两个层次——上层有中政,下层有以士绅阶层作为管事的自治团体。

(2)政的权威事实上是受限的。由士绅管理的地方事务一般不的干扰。

(3)从法律上来讲,只有一条自上而下的传达皇帝命令的途径。但是在实际运作中,不合理的命令可以通过官府衙役、地方选择的乡约或其他此类的媒介人物而被打回。在讨论中国正式的政府制度时,通常没有认识到这种自下而上的影响,但无论如何它是有效力的。(4)自下而上传递影响的机制是由士绅的从政或不从政的亲属或参加同批考试的朋友的非正式压力来实现的。通过这种方式,影响甚至可以直达皇帝本人那里。

(5)所谓的自治团体是由当地人民实际需要中产生的,而且享受着地方人民所授予的权力,不受中央干涉。士绅通常会在当地组织中拥有决策和管事的地位。

一个村庄,如果已婚夫妇没有生育,他们会受到象征性的责打,甚至还要被少量罚款。地方自治组织还管理传统的宗教性活动。

无为而能天下治的原因是有着无数这类地方团体到处在勤修民政。既然皇权只向人民索要赋税和劳力这两样东西,效率低下、舞文弄墨的官员的存在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人民的一种福气。但这种机制只有在一个高度自给自足的经济中才行得通。

当有村际事务,像大型灌溉或其他公共项目或公益事务启动以及出现战事时,无能的中央政府就成了一件坏事。这一点容易看出来。经济的工作增加。理论上讲,政府本身没有改变的必要。

传统体制下,这两种职能由三种人物分担,他们是衙门里的差人、地方上充当代表和媒介人物的乡约以及地方士绅的领袖管事。当三者集中于保长一人之身时,人们以为中央政府的命令会像以往一样被人们接受并得到执行,但随之新制度即刻出现了实际的问题。首先,社区中有声望的人通常不愿接受保长之职。作为当地乡绅,他们更愿保留与官僚同等的地位,而不愿接受社会地位降低,使其不得与官僚平等磋商而只能接受上级命令的结局。其实,保长作为媒介人物的地位相当于乡约。

不过保长和乡约又不完全相同。乡约没有权力,保长与地方官员有同等的权力并可以保留公产及管理当地的事务。问题在于,接头人物和管理人物的职能被人们混淆。工作积极的保长易与当地士绅发生矛盾冲突,而在冲突中政府利益和地方利益之间的桥梁也不复存在。为了自己利益接受保长之职而处于管事地位的乡绅会发现,自己实际上处在一种更不利的境地——他们再难抗拒来自上面的政令。这样,地方社区成为了政治体制的一个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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