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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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愛不麻煩

想離婚誰說一定要對方同意?如果對方拒絕就申請強制離婚!

一、重婚指對方重複結婚,這在我國鮮少發生,但若配偶與他人進行結婚儀式、或以夫妻名義同居、或跑到國外再婚,雖然無法登記,還是有可能構成重婚,甚至犯重婚罪喔!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重點在於行為而非感情,所以一般的外遇不算,但只要與他人「合意性交」就算,所以不管是買春、約砲、甚至強暴別人都算,只要配偶有意願且做出性行為都是。

法律工具人

兩願離婚贍養費要如何約定?這樣寫就對了!

常看到像是讓孩子單數月住爸爸家,雙數月住媽媽家、探視子女的約定寫隨意、財產分配寫不夠具體等,不是說要反對這些做法,只是會建議跟有經驗的人先討論過再決定。因為婚離一次就好,不要離了之後又搞到要去打官司解決問題,對彼此都是二次傷害。

法律工具人

前夫不讓我看小孩怎麼辦?改定監護權的機會來了!

如果對方惡意妨礙探視權的行為,已經明顯不利於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您可以向法院請求改定監護權,不過改定監護權並不容易,除非對方有非常明顯的長期家暴、虐待或嚴重疏於照顧的情況,否則會比較建議委任律師協助或先做法律諮詢討論清楚,因為法官考量的不是「你的探視權」,而是「孩子的探視權」!且這只是「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的考量之一。如果沒有其他明顯危及孩子利益的問題,法官有可能也會盡量避免讓孩子的生活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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