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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國家秘密|公僕非法帶國家秘密離境可囚七年 間諜罪賦權特首宣布「禁地」

《基本法》 23 條條例草案今日刊憲,列出七部罪行及刑罰,最重可囚終身。其中一部是「與國家秘密及間諜活動相關的罪行」,共設 23 項罪行,國家秘密罪有 16 項、間諜罪有 7 項,刑罰由監禁 3 個月至 20 年不等。國家秘密罪也設罰款,例如有人披露一些官方資料,而預期使其他人會非法使用作披露國家秘密等,可罰 5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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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101|律師可否為有罪被告辯護?

根據《香港大律師行為守則》(下稱「守則」)第 10.56(a) 條,被告可自由決定認罪或不認罪,而大律師的責任,是就此給予被告法律意見。大律師考慮案件所有環節後,有需要可以強硬措詞告知被告很大機會入罪,及認罪一般能獲得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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