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
李怡

李怡,1936年生,香港知名時事評論家、作家。1970年曾創辦雜誌《七十年代》,1984年更名《九十年代》,直至1998年停刊。後在《蘋果日報》撰寫專欄,筆耕不輟半世紀。著有文集《放逐》、《思緒》、《對應》等十數本。 正在Matters連載首部自傳《失敗者回憶錄》:「我一生所主張所推動的事情,社會總是向相反趨向發展,無論是閱讀,獨立思考或民主自由都如是。這就是我所指的失敗的人生。」

失敗者回憶錄01:闖關

「成功不是終結,失敗不是終結,唯有勇氣才是永恆。」——邱吉爾

1970年3月22日,星期天,我忐忑不安地坐在深圳離境大堂上,邊防人員拿了我的「回鄉介紹書」到裡面去批核,已經一個多小時了。會讓我回香港呢,還是會被迫留下來,經歷不可知的未來?命運在待決中。

「回鄉介紹書」是那個香港人到大陸的必辦手續。在入境時,中國邊檢人員為每個拿香港身份證的旅客寫一張「回鄉介紹書」,填寫包括要去的地方、原籍、在香港的職業等資料,到了目的地後,就要到附近的公安局蓋一個印作為報到,而離開前也要去蓋一個離去的印,到邊防離境大堂,把蓋有兩個印章的介紹書給邊防人員查看,介紹書被收回就可以出境回香港了。中共建政以來一直這樣運行。那時妻子在深圳教書,我一兩個星期就回去一次探望妻女,已經十多年了。

但在前一天我如常入境後,在深圳公安局報到卻遇到刁難,辦事人對我說,要我回原籍新會去報到。我說我原籍沒有親人也沒有住址,他說新規定就是這樣,然後在介紹書上簽注「須回原籍報戶口」,並說不會給我蓋離去的印章,要回原籍蓋章。我一再解釋和分辯,他都不理。而且他不是新人,以前都一直是他辦的,都沒有問題。很顯然這是一個新規定,沒有人知道會有、也沒有事先通報的規定。跟他說什麼,都無望了。

怎麼回原籍呢?原籍是什麼鄉村?住哪裡?去哪裡的公安局蓋印章?無親無故的,會不會跟我蓋呢?我想了整晚;決定還是第二天先去深圳離境處闖一下,看能不能給我離境。於是,就來到了這裡。邊防人員看到我的介紹書時,立即說,是要你去原籍報到和註銷呀!我說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多次來往,這邊防人員已認得我了。他想了一下,就說,你先坐著,我進去查問一下。就這樣,他進去已一個多小時,我乾等著,想著會發生的各種情況:會拒絕讓我離境?會把我帶到什麼地方審查?會逮捕和送去監獄?還是會更糟?

前一晚,妻子等我回家,就告訴我,學校的革命委員會要對她隔離審查,並說前兩天一個香港人在那裡被槍斃了,原因是他用香港的反動報紙包了一些東西帶回來,被指為進行反革命宣傳。聽他是一個小販。妻子神色凝重。不久就有紅衛兵來把她帶走。我眼睜睜過了一夜,決定第二天闖關。

在離境大堂坐著,一個多小時後我整理自己的思緒,覺得乾着急,為無法掌握的未來遭遇困擾沒有用,只有看事情怎麼發展才知道自己的命運和應變。我開始想,我今年34歲,大約14歲左右,就被社會主義和愛國主義的理想所帶引,我一直認為自己應該做一個有理想的人,而不應該做一個我看不起的渾渾噩噩、碌碌無為的人。所信奉的理想,在過去20年,也不是沒有受過現實的質疑和考驗,但我總找到理由去為中國發生的事情辯解,說服自己不要放棄堅持。而現實是,我已經在左派文化圈中成長,十多年的編輯和寫作,有被認可的成績和地位;尤其是,剛創刊不久的《七十年代》月刊也廣受香港和海外傾向中國的華人歡迎,正是事業的起步階段。我雖還不是中共組織中人,但也非常接近中共在香港的領導者。我如果可以回到香港,我仍然無法擺脫在左派文化圈中工作和寫作。而倘若妻子被囚禁,甚至被判罪,甚而喪生呢?我兩個幼小的女兒怎麼辦?

我要為了自己的遭遇而背棄堅執的理念嗎?

1948年到香港,與父親、姐姐。
1956年進入社會工作後,與父親於香港

(文章發佈於2021年4月21日)


《失敗者回憶錄》連載目錄(持續更新)

  1. 題記
  2. 闖關
(《失敗者回憶錄》此前發佈在《蘋果日報》,現正在Matters連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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