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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岸上看来,很富有诗意

关于【浙大王立铭质问国家疾控中心】一文

今天大陆社交平台上有一则信息在传播,即浙大教授王立铭质问国家疾控中心,称他们

比公众早三个星期知道了病毒人传人的确凿信息

却没有及时向社会披露,并声称

新冠病毒人传人的证据被有意的隐瞒了!

由此引发了一系列对武汉市卫健委和相关科研人员的批评。但在我看来,这些批评很大一部分来源于对论文的误解。我下面尝试分析被引用最多的一张表,并通过比对新冠肺炎消息的时间线,说明“人传人证据被隐瞒”这一结论的不可靠。

被广泛引用以说明人传人证据被隐瞒的论文图表

论文(下称 NEJM文)的中文版可以在这里看到。我们首先看看这篇论文说了什么。在【背景】一节中,作者写道:

我们分析了武汉最早的425例确诊病例的数据,以确定NCIP的流行病学特征。

在【方法】一节中,作者写道:

我们收集了截至2020年1月22日已报告的,经实验室确诊的NCIP病例的人口统计学特征、暴露史和疾病时间线的信息。

在【数据来源】一节中,作者写道:

通过对感染者、亲属、密切接触者和医务人员进行访谈的方式将数据收集到标准化表格中,我们收集了有关发病日期、就诊日期、住院日期和临床结局的信息。研究者访谈了每例感染患者及其亲属(如有必要),以确定发病前2周期内的暴露史,……在现场调查期间收集的所有流行病学信息(包括暴露史、事件时间线和密切接触者的确定)都与多个来源的信息进行了交叉核对。

他们得出的结论是:

在2020年1月1日前发病的病例中,大部分(55%)与华南海鲜批发市场相关,而在此后发病的病例中,仅8.6%与华南海鲜批发市场相关。…
…自2019年12月中旬以来,密切接触者之间已发生人际传播。

王立铭教授称研究人员比公众早三个星期知道人传人案例的存在。按照钟南山1月20日公开宣布新冠肺炎存在人传人来算,王立铭教授即是称研究人员在1月1日左右就掌握了人传人现象的证据。

按照NEJM文的结论,我们确实可以说,在1月初与华南海鲜市场无关的病例已经发生,也即人传人现象已经发生。但我们能否因此说,在1月初研究人员就掌握了人传人现象发生的证据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参考新冠肺炎相关新闻的时间线:

12月31日:武汉市卫健委称市卫健委接到报告后,立即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与华南海鲜城有关联的病例搜索和回顾性调查,目前已发现27例病例,到目前为止调查未发现明显人传人现象,未发现医务人员感染。目前对病原的检测及感染原因的调查正在进行中。
1月3日:武汉市卫健委关于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情况通报,称截至2020年1月3日8时,共发现符合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诊断患者44例,病原鉴定(包括核酸检测和病毒分离培养)和病因溯源工作正在进行中……
1月5日:武汉市卫健委关于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情况通报,称截至2020年1月5日8时,我市共报告符合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诊断患者59例……
1月11日: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关于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情况通报,确认冠状病毒为致病原因,称初步诊断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41例……调查发现患者主要为武汉市华南海鲜批发市场经营、采购人员。

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在1月11日之前,武汉确诊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不足60例;在1月11日当天确认病因后诊断为冠状病毒感染仅41例,其中大部分有华南海鲜市场接触史。而论文图表显示,仅1月8日当天,就新增了45例左右的病例,这一数据显然不可能是在1月11日之前得到的。同样地,在1月初,肺炎原因还没有确认,上述通报也说明了有10例以上的不明原因肺炎最终证明与冠状病毒无关。在这种情况下科研人员无论如何神通广大,也不可能直接作出人传人现象存在的结论。

因此,比照时间线后的结论是,在1月初(直到1月11日前),科研人员尚未确认肺炎原因,至少并未掌握NEJM文中的数据。依据NEJM文推断出新冠病毒的人传人证据被隐瞒,是一个粗看有理,但经不起推敲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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