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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公民社会

(本文为《通向公民社会的梯子》前言)

准公民社会

乐观的人们认为中国已然进入公民社会,而悲观的人们却对中国公民素质与现状不满。经过三十年的经济快速发展,中国公民社会也正前所未有地发展起来,但与真正的公民社会相比,显然还没有达到应有的状态,我认为,当前中国社会准确地说,应该是“准公民社会”。

因为真正的公民社会里,公民的各项权利都得到保障,国家公民无论城乡,都权利平等,人人拥有选举与被选举权,有宪法上规定的言论结社出版等等权利,但现在,你想注册一个社会组织,如果没有挂靠单位,几乎是不可能的,公民权利被一家独大的行政权力左右着,控制着。但宪法上规定公民拥有相关权利,所以在理论上或法律上,中国已然已进入公民社会,因为是共和国,人民当家作主,一切国家行政权力都是为人民服务,可惜,行政权力总在一厢情愿地为人民服务,譬如前几年,郑州市还有一个“馒头办”,这个城市里的食品经营者如果要从事蒸馒头买卖,得到那儿去批准,否则就是非法经营。这样的事情在诸多领域都发生或继续存在着,许多行政项目审批在减少,这意味着公民的经济自由权利在一步步扩大。准公民社会的版图的扩张,这就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人民”这个词,曾被滥用,建国三十年,所有的东西都被贯以人民字样,从人民银行人民铁路人民军队人民币,到人民艺术家人民公社人民领袖,一切都属于人民。但人民是一个巨大体量的词,它从空中俯瞰整个国家的公民,将其集约为一个整体名词,如同一张巨大的支票,属于所有的人,但没有一个人能够拿出来兑现使用。因此它成为空头支票,无意义于公民福祉。

公民社会,尊重每一个公民具体的权利,公民的本质却是私民,国家保护每一个人的私有财产,个人私权得到宪法保护,漫长的非公民社会,使中国行政体系痼疾深重,所以,在准公民社会时代,人们通过维护私权,来体现公民的价值,通过参与政治,来促进社会进步,通过自由表达,来拓宽言论空间,通过社会公益,来倡导博爱精神,通过公民组织,来平衡社会利益关系,通过文化创新,重建人文生态,公民社会使人们回归常识、回归人性。

公民社会没有神话,没有经典,没有英雄,这个社会的进步靠每一个公民的社会自觉,因此,每一个都可能是英雄,都可以创造出经典,都可以成为传奇。

书号:9787801787200

作者:吴祚来

出版社:华龄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0年12月

定价:26元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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