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比利牛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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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f-determination

自由最可贵

答周生三问:

在你的生活中,你感受到最不自由的事情是什么?这些不自由的源头是什么?

大学生,没有经济利益纠葛,没有政治仕途纠葛,那么我作为一个普通的大学生,最不自由的事情,是现实中不能说话的不自由吗?是在网络平台不能说话的自由吗?

“你可以说话啊,别把自己看得多重要。不说你可以写啊,怎么就不自由了?”

“一个平台不能说,把账号封禁了,你可以换一个平台啊!”

我要“说”什么?上面两种“能说”是一种自由吗?我究竟为什么感到不自由?

我要说什么——­——常识。

“人民”和“民主”和“专政”这几个词连在一起,是奇怪的;政体、政治制度是可以有其他想象的;民主和自由两个词很复杂,但永永远远是最不坏的;所有国家都有“特色”;法官是不该有党籍的;警察是会暴力执法的;新闻不应等于宣传;大学里的学生会是应该反映学生的诉求,而不是上级的传声筒…….还有很多,最最重要的,人不应被当作韭菜,根据康德的解释,如果你将他人的生命作为没有内在重要性的纯粹工具,那么你也在轻视自己的生命。

现实中,能“说”吗?

公共空间是珍贵的。大学的教室课堂显然没有承担这一点功能,教师带着“自我审查”的闭声筒,学生带着“审查他人”的有色眼镜。每个人都在先带着“身份”,自说自话。这还算好的情况,我亲身体验了一次,什么叫做教师带着“审查他人”的有色眼镜,学生是麻木的,我从愤怒的想说变成了 算了。

年后政治学网课,老师在网络聊天群组里带头嘲笑英美议会的纷争场面,说这就是“民主”。某学生应答这就是民主的本质,混乱无序低效,反观中国特色应对疫情之高效.......人民幸福,经济攀升,还提到引用成龙大哥的话说不明白这么幸福还会出现香港暴徒,最后还要熟悉的运用辩证法来一个,现阶段仍有很多不足,值得我们去努力,但我们毫无疑问是在一条正确的道路上。

老师和同学齐刷刷鼓掌的表情。

我打了长篇字回应这位同学,600多页的《罗伯特议事规则》奠定美国的开会规则,不一定要看,可以去翻一翻,是否真的就是美国人低素质,英国也许也有自己的国家特色,但民主政体建立的原则同样适用。辩论原则:所有决定必须是在经过了充分而且自由的辩论协商之后才能做出。每个人都有权利通过辩论说服其他人接受自己的意志,甚至一直到这个意志变成总体的意志。

为什么要辩论?都像倪萍代表那样“我从不给党和国家拖后腿,我从不投反对票。”全是通过,通过,通过不好吗?这样程序才能高效呀。

罗伯特说:民主最大的教训,是要让强势一方懂得他们应该让弱势一方有机会充分、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而让弱势一方明白既然他们的意见不占多数,就应该体面地让步,把对方的观点作为全体的决定来承认,积极地参与实施,同时他们仍有权利通过规则来改变局势。

你要接着说,我们不是民主政体,我们是中国特色,党就能代表全体群众,我们没有资本主义利益分歧,我也没有办法。至少你看到了,世界上还有另一种的可能。

然后我尽力依据自己的所得到信息重述了一遍香港事件,事情起因,200万人在诉求什么,200万人于香港是什么概念,为什么会有暴力,不同青年们的不同路线.......很显然,前面洋洋洒洒的同学并不知道让任何一个,他只看到青年暴力,自然也就只知道青年暴力。“用语言向身边人“重述香港”这个同样的事情,至今,我做了三遍,只要有人想知道,我一定会一遍一遍再叙述。我知道我了解的声音不一定全部对,但对于别人听到的是多一种声音,有多一种声音,就会有多一种思考。这就是我想做的自由之事。

好像没有受到阻碍,我很”自由“的在说我想说的事情啊,并没有”不自由“嘛。萨特说的“人是自由的,人就是自由的!”是啊从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上来说人永远可以自由选择,也像萨特说的一样,自由的代价就是任何选择的结果和后果只能由自己承担。于我来说一样,某些”自由“的代价是有些大的,于是就附带上了宁愿选择”不自由“。

就像上面这件陈述想法的事件,在我回复之后的半小时内群组一片沉默,没有”鼓掌“的小表情,我也不期待”鼓掌“的小表情,我只是好奇在这所学校所谓最好的专业里天天叫嚷着”新闻理想“的学生们真就了解外面的世界了吗?无一人所知,无一人所想与我有一点点相同相通之处吗?事实证明————没有。等来的只是老师的一句”言论自由当然要有,但政治立场还是不能歪,我们学校之前就有过处理这样的事情啊。”

至此,我再也没有再这个群组说过一句话,不想说。我好像是被自己禁锢住了,成了“不自由”。一旦想交流那些”常识“,没有人的支持,老师和辅导员的一齐轰炸,这就是选择的后果,于是很多时候我“自由”地选择”不自由”,这当然是一件坏事,是我的错吗?“不自由”的源头在于我自身的问题吗?我自己可以简单的回答:不是。

卢梭说:“我发现,一切从根本上与政治相连,不管你怎么做,任何一国的人民都只能是他们政府的性质将他们造成的那样。”

政治影响重塑心灵,政治的好坏关乎每个人在跨入人生时拥有什么样的资源和需要克服什么样的障碍。而我可以简单的说源头源于政治吗?不能。

这个社会的罪永远都有每个人的一份。或多或少而已,常识建设没有捷径,自由建设也没有捷径,它必须真实地穿过千千万万人的心灵。

于是就讲到第二个问题

自由对你来说,最重要的意义是什么?

自由使人成为公民,而身体力行去拓宽自由的边界,又是公民的本分。我渴望追求一种公民的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为人就是一切;而不要奴隶的自由——臣服于最高权威下的人人平等,因为人人都没有价值。如何身体力行?我思来想去也就还是该骂就骂,可能要有些艺术性,或是转入地下。重要的是保持愉悦的心情和保持自己的底线。像香港的墙上的喷漆说的那样:与你抗争,我很愉快!

自由而有公民的社会意味着人人可以言语,人人不怕言语,有多种多样的公共空间能让所有愿意参与讨论的人参与进来,没有钦定的核心价值观,价值的认定或者弃绝都是由自己来抉择和负责。

回忆狄德罗面向启蒙运动的18世纪说过这么一句话:“每一个人时代都有其典型精神,而我们这个时代的精神就是自由的精神。”21世纪的时代精神是什么呢?“自由”是已经成为过去,还是未来之梦,还是仍在进行时?

即使过去了300年,仍然有人在不断追寻自由,自由的价值并不天生属于某一时代,只属于部分人。需要所有人的努力。

自由和正义,自由和平等,是什么关系?

之前对罗尔斯的理论也略有了解,看到自由与正义放在一起就想到了他的《正义论》。罗尔斯1971年的《正义论》系统地取代了功利主义,在其中是以批评功利主义和直觉主义为开头。罗尔斯与功利主义者的根本区别就在此:他认为违背正义才能得到的利益是没有任何价值的。不正当的自私的偏好(selfish preference)和不正当的涉他偏好(external preference)会侵犯他人的自由,将他人视为手段而不是目的是错误的,在决定自己的生活目标时也要考虑到什么是他人的正当权利范围。他提出的

第一原则:每个人都应有平等的权利去享有与所有人享有的类似自由体系协调一致的、由平等的诸基本自由构成的最大总体系。

也许是误读了罗尔斯,但我自己是愿意理解为这样两点。基本的自由原则永远优先想要实现的正义。基本的自由原则永远优先于想要实现的平等。这启发对于极权主义和后极权主义的思考,什么样的理由是不正当的。

功利主义是从平等待人的理想出发,却误解了平等待人的理想加入了应被首先排除在外的一些不正当偏好。平等有很多说法,但问题的实质在于:哪一种形式的平等待人最能把握平等人的精髓,而能够保障权力和公平资源份额的平等观要优越于功利主义平等观。而罗尔斯理论中对功利主义的一个重要转折是要实现平等待人,不是消除一切不平等,而只是消除那些使人受损的不平等,于是有了在无知之幕下的差异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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