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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白色恐怖散文選》獨家書摘:臺灣自救宣言:謝聰敏先生訪談錄[節選]兼獄中來信

本篇文章摘錄自「台灣人民自救宣言」起草人之一謝聰敏的訪談,描述了他兩次入獄的情形。第一次入獄時,他三度送出獄中的政治犯名單,以便外界進行救援政治犯的後續行動;另外也描述了第二次入獄前的政治局勢。
◎ 《臺灣自救宣言:謝聰敏先生訪談錄》由國史館於二○○八年五月出版。〈獄中來信〉英文版首次發表於一九七二年四月二十四日《紐約時報》,後中文版收錄於一九九一年九月《談景美軍法看守所》,李敖出版社。
謝聰敏(一九三四~二○一九)
彰化二林人,臺大法律系、政大政治所畢業,一九六四年與彭明敏、魏廷朝撰寫「臺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被捕,判刑十年,後減刑為五年,一九六九年出獄。一九七一年因臺北美國商業銀行爆炸案受羅織牽連再度入獄,判刑十五年,在六張犁看守所曾企圖逃獄失敗。一九七五年蔣介石過世減刑為六年六個月,一九七七年二度出獄。一九七九年出國,在紐約時與邱幸香結婚。一九八○年撰寫「談景美軍事看守所」專欄,一九八三年在美國出版,一九八八年返臺,一九九一年《談景美軍事看守所》在李敖出版社出修訂版,之後擔任立法委員、國策顧問,致力轉型正義相關工作。

第一次出獄

傳出政治犯名單

我第一次送出的政治犯名單,是由安坑軍人監獄和保安處東所的政治犯收集的。第一次入獄期間在安坑坐牢時,一位負責送餿水養豬外役政治犯王金來,他用腳踏車騎到臺北彭先生的宿舍替我傳信,回來時告訴我彭先生要我收集安坑和東所的政治犯名單,以便進行救援政治犯的後續行動。彭先生拿到名單之後,轉送至美國大使館的一位一等祕書。他是美國政府安排專門和反對派人士來往的外交官。因此這份名單應該已在美國「國家檔案暨文件署」(National Archives and Records Administration, 簡稱NARA)的收藏之列。

第二次送出的政治犯名單,則是泰源監獄的政治犯名單,是第一次出獄期間遇到「國際特赦組織」祕書長Martin Ennals,他帶彭先生的信給彭太太,他說願意認識臺灣政治犯家屬,我去找幾個政治犯家屬代表和他見面,包括柏楊的太太艾玫、陳中統1的太太、林水泉2的媽媽,以及魏廷朝和李敖。Martin Ennals住在第一飯店,國民黨為阻止他和政治犯家屬見面,飯店竟整棟停電,連電話也不通。最後我帶他到李敖家和魏廷朝、李敖見面時,李敖將泰源監獄政治犯名單託他帶到國外發表,以揭露國民黨政治冤獄事實,建立政治犯救援管道。

泰源監獄政治犯那份名單,是因謝雪紅逃亡海外「知情不報」被關十幾年的蔡懋棠3,出獄時自泰源監獄將名單帶出,可能因為他擔任總務科外役, 出獄時就可以順便將名單夾帶出來,沒有被搜查到。出獄後東京外語大學畢業的他,在何景賢的臺灣語言學校教授臺語4,認識來學臺語的唐培禮,而將名單交付給唐培禮,唐培禮再轉給孟祥柯5,孟祥柯繼而交給李敖轉送Martin Ennals。6那時是一九七○年,彭先生已經離開臺灣,我和魏廷朝帶Martin Ennals去李敖家拿到名單後,在李敖家樓上看到跟監我們三人的特務聚集在樓下,大家笑稱是「臺灣治安良好的表徵」。李敖用相機拍下這個畫面,並連同在彭先生宅前拍攝的特務照片,一同交給Martin Ennals,Martin Ennals直接把名單和照片帶到日本讓臺獨聯盟刊登。7照片一刊登出來,名單加上照片合在一起,警備總部就判斷出是李敖提供的,這是特務後來逮捕李敖的根據。

李敖很會收集資料,有一套獨到的管理方式,我到他那裡看資料,才知道國民黨曾經做過那麼多禍國殃民的事,這是李敖對反對運動的一大貢獻。許信良說他去李敖家,李敖拿出他在中學時期所寫的文章給他看,這是連許信良本人都不記得自己曾寫過的文章,由此可見李敖收集資料的本領。

李敖和彭先生是舊識,一九八○年代李敖和黨外彼此鬥爭不合,李敖指責康寧祥放水云云,彭先生一回國,黨外人士包圍彭先生,講李敖的壞話,彭先生可能就因此再也沒有和李敖見面。李敖認為他過去曾幫助彭先生,沒想到彭先生回國後卻不敢與他相見,後來李敖打算出書,我曾想盡各種辦法安排他們見面,但彭先生已不自然,李敖也不願意,所以李敖後來又寫了《你所不知道的彭明敏》,彭先生見書之後非常不高興,要求我日後別跟李敖來往,但我想,在最艱苦的患難日子中,李敖都沒有因為害怕而放棄彼此之間的友誼,要怎麼不見面?

第三次送出政治犯名單,則是在第二次入獄前,我請已出獄的蔡金鏗8收集政治犯名單,蔡金鏗轉託安坑軍人監獄的的外役蔡財源9(按:應為景美看守所),收集各政治監獄的犯人名單,陳中統也居間幫忙,最後交給我送去倫敦「國際特赦組織」(AI) 的總部, 先後發表在AI的機關刊物和《臺獨月刊》10,並促使AI發表《臺灣人權報告》對國民黨施加壓力。我被捕之後,蔡財源也被刑求到脊椎變形、加戴六個月的腳鐐,並且加重三年刑期,所以我前後總共經手傳遞三次政治犯名單,但因為第一次交給美國大使館,沒有發表,目前看到的只有兩次的名單。

當時美籍神父郭佳信11在彰化埔心的「天主教聖馬利諾教會」服務,我忘了我是怎麼認識郭神父的,但郭神父和謝文村認識在先,謝文村向郭神父提起我的事,郭神父就跟謝文村說,如果我要逃亡,可以躲在他的教會。後來陳菊曾經躲到他那裡去,也因為這樣,我南下為一群神父舉辦一場專題演講,談論國民黨的人權迫害。這等同於放火之舉,因為那些神父又講給他們的信徒聽,所以國民黨將這些神父都驅逐出境。我在紐約曾遇到他們,他們被驅逐之後,天主教會並未善待他們,任他們以打零工的方式替人油漆維生。當時我和這群神父一起開會時,天主教會已表達反對之意,但神父們還是願意幫忙臺灣人,天主教會苛待同情臺灣的神父,這群愛護臺灣人民的神父,著實令人十分懷念和敬重。

後來,我在谷正文的《牛鬼蛇人》書中,看到繼雷鳴遠神父擔任「抗日除奸團」團長的山西神父李廣和與妻子劉秀芳(按:應為劉秋芳),奪走政治犯劉明在開封街的兩棟樓房,山西神父李廣和是國大代表12,其妻子劉秀芳則是立法委員13,原本在「中美合作所」做交際花。天主教神父的上層,竟是由這樣的中國菁英領導,幸好基層的神父總是默默為臺灣這片土地耕耘,任勞任怨,令人感念。

第二次入獄

兩包羊羹案

第二次入獄被偵訊及刑求的情形,我在〈從日本送來的兩包羊羹〉一文已有部分說明。在我被捕前,先有臺北「美國花旗銀行」(按:應為美國商業銀行,以下同)爆炸案和臺南「美國新聞處」爆炸案。有一天顏艮昌14跟我說,有日本人去找他,他介紹那位日本人住在西門町的旅社,也帶日本人去北投洗溫泉、喝酒。後來,日本人又來找他,還送他一盒羊羹,要他轉交給臺灣神學院的教務長唐培禮。顏艮昌跟唐培禮講有人要送他羊羹後,旅社的人打電話來說日本人被抓走了。顏艮昌問我:「那盒羊羹怎麼處理?」又說警備總部官員警告他:「那盒羊羹不准動。」我知道已有事故發生,顏艮昌也隨之另覓他處躲藏,並囑咐唐培禮不要來領羊羹,也由夫人轉告我,他在安全的地方,要我不用為他擔心。警總拿走羊羹,發現羊羹裡面藏有炸藥。在這之前,作家孟祥柯(孟絕子)在李敖家曾跟我說,陳逸松的女兒通知他陳逸松被抓走了。原來這位日本人送來兩包羊羹,一包給陳逸松;一包交給顏艮昌轉給唐培禮夫婦。

我覺得事情可能非常棘手,因為依陳逸松的身分,照理說不該被抓。他曾和高玉樹同時競選臺北市長,本身又是律師,是政治前輩裡聲望很高的人。我判斷事情很麻煩,於是去找《紐約時報》記者沙蕩,跟他說陳逸松的事,要他發新聞,於是他叫人拿到香港去發。其次是找大學時期的舊識吉田,他當時是日本大使館一等書記官,我就打電話給他,吉田出來跟我見面,我跟他說明這個情形,日本大使館就出面,不知道說了什麼條件,警備總部才釋放這個日本人。

我在大一時透過臺大登山會的陳進財和三宅清子夫婦認識吉田,陳進財在登山社當嚮導,三宅和他就是因登山相識而結婚。陳進財夫婦自一九七○年代開始從事臺灣政治犯救援工作。陳進財和謝文村很好,和包奕明是大同中學同學。我第一次出獄後謝文村曾帶我去陳進財家,陳進財跟我們說吉田現在在日本大使館當一等書記官,我和吉田很久沒有見過面,但是陳逸松出事後,送羊羹的日本人被抓去時,我想起吉田在日本大使館工作,遂請日本大使館出面救援那位日本人。

後來我在休士頓訪談陳逸松。他說他為那包羊羹被抓去三天三夜,疲勞訊問,他被問的焦點是他床頭放的一個日本精工社(Seiko)鬧鐘。鬧鐘因為老舊損壞,陳逸松就拆開想試試看能不能修好。他拆開之後,由於零件太多,無法組裝回去,就擺在那裡。但警總到他家裡搜查羊羹時,發現拆解的鬧鐘,就認定是設定定時炸彈的證據,於是將他抓走。當時臺北「美國花旗銀行」有爆炸案,在這件爆炸案發生前,臺南「美國新聞處」也發生爆炸案,爆炸案的炸彈就是用精工社的鬧鐘。警總認為分解鬧鐘就是為了要組裝炸彈,陳逸松對此百口莫辯,幸好陳逸松非常孝順,為感念母親守寡把他養大,送他去東京帝大念書,凡是吃的東西,他都會先供在母親靈前多天,這包羊羹因此連包裝都沒有打開。警總官員一開始沒有找到羊羹,後來找到羊羹時,警總的人將它一塊一塊地切開,沒發現什麼異狀,再加上日本大使館出面,還有《紐約時報》記者沙蕩對外報導陳逸松是因為參與臺北市長選舉,國民黨挾怨報復因而被抓,最終才得以獲釋。

警備總部轉至顏艮昌家裡守株待兔,我還傻傻地跑去顏家打聽。當時顏艮昌已躲起來,我回去沒多久就被抓了。我被抓那一晚,約了唐培禮在臺北馬偕醫院對面的一間水果店,店的前面在賣水果,但後面在賣咖啡,有一些座位。我們就在那裡談話。唐培禮告訴我說將有麻煩, 要我小心安全。那晚還遇到一位美國人理凱特(Rick Richette),他是美國中情局(CIA)的人。那天他替彭教授送錢給我,我拿了錢之後,回去就被抓了。

抓我的時候,臺北市警察局安全室主任盧金波帶著里長和一份文件前來,那份文件是美國明尼蘇達州國會議員弗拉薩一篇關於臺灣政治犯問題的演說稿影本。盧金波說政治犯就是叛亂犯,為叛亂犯說話就是「為匪宣傳」,他硬是栽贓那份文件是從我的房間搜查到的,然後就銬住我的雙手把我抓起來,有里長簽名,魏廷朝也隨之被捕,那天是一九七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注釋                                                      
1 編注:陳中統(一九三七~),為陳映真成功高中同學,兩人曾於一九五七年劉自然事件上街抗議,陳中統就讀高雄醫學院、日本岡山大學醫學院研究所,在日本期間接觸臺灣青年獨立聯盟。一九六八年十二月因父親病重返臺,隔年二月六日與蔡憲子結婚,新婚十五天於蜜月旅行後,二月二十一日即遭逮捕,判刑十五年。一九七五年蔣介石過世後獲減刑,自一九七○年在景美看守所醫務室擔任外役,一九七九年二月二十二日出獄,繫獄十年。在醫務室期間,利用職務收集政治犯名單,並與外役蔡財源合作輾轉送出海外刊登。
2 編注:林水泉(一九三七~),松山人,松山初級商業學校肄業,家裡經營米廠、旅社等生意,一九六一年一月二十三歲的林水泉參選議員,差一百五十七票落選,卻因選舉時罵國民黨,於同年四月六日被送去小琉球、屏東大鵬農場管訓,時間一年八個月。一九六四年再次參選議員當選,彭明敏曾投他一票。一九六七年九月在市議員任內,因與許曹德等人組織「全國青年團結促進會」被捕,判刑十五年,一九七五年蔣介石過世獲減刑,一九七七年出獄。
3 吳俊瑩注:蔡懋棠(一九二二~一九七八),鹿港人,十四歲赴日留學,東京外國語學校畢業,一九四五年四月畢業返臺後,曾任省立臺中商業學校專任英文教員、海軍第三基地司令部軍委一階譯述員,被捕時則為合作金庫總庫辦事員。蔡懋棠判十二年,一九六三年出獄後,一九七一年因遭控洩漏泰源監獄政治犯名單,再度被捕,判感訓三年,交由家人保護管束。蔡懋棠之兄蔡汝鑫,則是在葉敏新等叛亂案中被控與共黨發生關係,為匪工作爭取幹部,雖是「外圍分子」,但被認為匪嫌甚重,在核覆時被加重判刑。
4 編注:何景賢(一九三四~),嘉義人,為中華語文研習所創辦者,該研習所英文名為Taipei Language Institute,所以又稱臺北語言學校,該學校是許多來臺傳教士學語言的地方,甚至到一九七九年前美國在臺協會人員也都是在此學校培訓中文。TLI曾有鄉土語言課程,但蔡懋棠應該是在設於臺大的史丹福中心任教,有教臺語與日語兩種說法。
5 編注:孟祥柯(一九三○~二○一七),遼寧人,筆名孟絕子,曾為臺大外文系圖書館管理員,與黨外人士往來密切,一九七一年因泰源監獄政治犯名單洩漏案,遭羈押兩個月後以保外就醫獲釋。
6 吳俊瑩注:泰源監獄的政治犯名單,應為孫家驥所自獄中攜出,孫因被派在醫務室負責登記領發藥品,因而能夠接人犯名冊,一九六七年孫將名單夾帶出獄。孫家驥與蔡懋棠曾同為獄友,兩人出獄後仍有往來。後來孫持有的政治犯的名冊,分別給過在臺大史丹褔中心任教的蔡懋棠,以及當時臺大歷史系講師的鄭欽仁。後來,蔡懋棠透過史丹福中心的同事魏益民,將名單交到關心臺灣政治犯的唐培禮手上。至於李敖所拿到的名單,如謝聰敏所回憶,來自孟祥柯,但孟應該也是自蔡懋棠所拿到,而非唐培禮。
7 編注:按張炎憲在《梅心怡Lynn Miles人權相關書信集二》之序〈民主人權與政治犯救援〉,分別發表於臺灣獨立聯盟刊物《臺灣青年》雜誌一二○號、一二一號、一二三號、一二五號(一九七○年十一月與十二月、一九七一年二月與四月)。出自張炎憲、沈亮編,《梅心怡Lynn Miles 人權相關書信集二》(臺北:吳三連臺灣史料基金會,二○○九)。
8 編注:蔡金鏗(一九三四~),臺南人,南英商職畢業,因從事藥物仲介時賣到過期藥品,被關四十天,期間認識廖啟川,退伍後從事食品加工生意,與廖啟川偶遇,被捲進廖啟川臺獨案,一九六二年遭捕,一九七○年出獄。出獄後有協助將當外役的蔡財源送出的政治犯名單,轉給謝聰敏。一九七一年二月因臺南美新處與臺北美國商業銀行爆炸案再度被捕,關押一九一天後釋放。
9 編注:應為景美看守所不是安坑軍人監獄。蔡財源(一九四○~),高雄人,一九六二年因與施明德等的臺灣獨立聯盟案,遭判十二年,在景美看守所期間擔任洗衣工廠外役,輾轉送出政治犯名單,一九七一年因此案遭刑求,最後判感化三年。
10 編注:《臺獨月刊》為臺灣獨立建國聯盟於一九七二年三月二十八日創辦的刊物。
11 編注:天主教聖馬利諾教會美籍神父郭佳信(一九三一~二○一五),出生於紐約,一九六二年來臺,任彰化埔心羅厝天主堂駐堂神父,因兩次庇護陳菊,在一九七九年遭驅逐出境。二○○○年政黨輪替後,才又返臺拜訪。
12 吳俊瑩注:李廣和,一九○○年生,山西襄垣人,法國里昂大學法學博士。曾任晉冀邊區游擊縱隊司令、軍事委員會華北軍事特派員、保密局華北督導組中將組長、天津警備司令部稽查處長、中國天主教文化協進會監事。長於特務、情報工作,一九五三年過世。
13 吳俊瑩注:應為「劉秋芳」。劉秋芳,荷蘭公教大學哲學博士。一九二七年加入國民黨,一九三八年任平津婦女地下工作大隊上校大隊長、第二戰區長官司令部少將參議、中國天主教文化協會顧問。中國對日抗戰期間,曾被日方憲兵捕獲刑求,始終未供認軍統局有案。戰後天主教主教于斌曾致函蔣介石以劉秋芳有忠勇愛國事蹟,以社會賢達支援立委競選。一九五○年六月劉在臺遞補「附逆」北平市立法委員當選人李蒸之缺額。
14 林易澄注:顏艮昌(一九二一~二○○八),勞工運動家。曾任國民大會代表,臺北市總工會理事長,主持臺北市印刷工會,抗拒當局壓力承印《自由中國》。與謝聰敏於彭明敏出走後相識,兩人常在西門町日本酒館小酌。兩包羊羹案中,謝聰敏始終未供出顏艮昌躲藏下落,讓他得以倖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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