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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欲无求,有滋有味。且行且止,随意随心。

我的互联网历程

这段时间一直在思考,元宇宙。也许,“元宇宙”概念只是应互联网而产生。人类是唯一能感知自己意识而且能够将意识表达的物种,正如尤瓦尔·赫拉利在人类简史中所说,能够建立虚构事实并以之不同个体的共同目标,是智人最终战胜其他物种的唯一法宝。虚构事实也可以认为是意识的外化,语言、文字、仪式、祭祀(宗教)、绘画、音乐、故事,凡此种种,就是意识外化的工具。得益于这些,人类不仅感知了意识,也表达了意识。如果套用“元宇宙”概念,那就是构建了自己的“异宇宙”。

几千年来,这个“异宇宙”以语言、文字、绘画等可感方式留存并流传下来,但是其基础是薄弱的,范围也并没有普及到每一个人,绝大多数的芸芸众生仅仅是“本宇宙”在这世上走一遭,只有少数的杰出人类能够流传千古,如佛陀、孔子、耶稣以及诗人、学者、科学家,当然帝王将相因为其独特的地位而被历史所记载。这种杰出人类的“异宇宙”被历史层层积累,不断丰富而成为所谓的文化。

在互联网兴起之后,人类的意识通过信息技术实现了数字化,在更为广阔的空间进行传播、留存、转载,每一个掌握互联网(包括被动掌握)的人类都可以再造自己的“异宇宙”,借用一句话:互联网和云将人类的意识外挂了,在这个时候,不同个体的“异宇宙”还能够互动、融合,于是,“元宇宙”并应运而生。这个“元宇宙”已经不仅仅是“本宇宙”的映射,它能够基于互联网进行重构,呈现另一种生态,一种人类可感知的生态,这就是我理解的“元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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