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
何必

北京道路上布满杀手

北京道路上布满杀手

                                       2004年5月29日

何必

《道路交通安全法》颁行后,北京市交管部门跟着公布了3类12种交通违法行为(略。)

于是,问题就有:报废标准到底是按照年限还是参照公里数;过了报废期的车一旦发生意外,责任该由谁来承担;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罚司机的同时如何处罚出租汽车公司。

据了解,做这则报道过程中,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拒绝了该节目就此问题拟进行的采访。

而且,与其他机动车不同,出租车是不用进行年检的。

看了这个连续报道的节目,大概谁都会为北京街头上的状况感到心惊肉跳脊背发凉的:那么多达到法定报废标准的出租车依然大模大样地飞奔在北京的大街小巷。按照那家2000多辆车中就有六、七百辆行驶里程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50万公里的车辆来推算,北京市约6万辆出租车中,是不是该有两万辆出租车的车况存在问题。这些车是什么?就像一个个随时可能对行人、乘客、司机造成致命伤害的杀人武器。如果北京人都知道了天天都能碰到的出租车有如此之多的都属于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发生事故的超期车辆,该是如何心情?出租车都是那些以此为职业的人开着,是这些人的谋生饭碗,他们为了糊口不得不每天都长时间行驶在路上,比起其他车辆在路上的时间要多得多,而发生事故的概率本来就大得多,如果再加上车况不好、保养也差,那么事故发生概率也就因之而大大增加。

到现在,还没有如果这种车出事故出租汽车公司将要承担什么责任的具体规定;那些惟利是图的出租车公司也有意疏于对车辆应有的保养,因为保养自然就要影响上路行驶;司机本人也没有动力去上赶着做什么保养,每天100多元的“份儿钱”(上交公司的费用)是不可少的,为此需要马不停蹄地奔走,有的出租车更是白天黑夜两个司机两班倒轮流驾驶,但车却得不到任何修养。

从报道中看,车辆部件恨多都已经达到了期限,类似刹车那样的重要装置如果超期则意味着寿命终结。司机们也对驾驶这种车辆恨是担忧,生怕哪天倒霉出事,但为了过日子还得担惊受怕地开着类似没准什么时候就要爆炸的炸弹般的车去拉活,拿自己的身体乃至性命去赌,得过且过。恐怕他们的家人也必定从早到晚为这些在如此状况下疲于奔命的司机提心吊胆。

于是,不管是对乘客、司机、行人、交通安全等方面来说,这种报废或超国家规定行驶公里限制的车在马路上奔驰都不是件什么好事,而更像是对于北京交通安全的明摆着的隐患。那么到底对谁会有好处呢?想来想去,得益者好像只能是出租汽车公司,为了赚钱而不惜对北京交通环境制造危害,置司机、乘客、市民、行人的生死于不顾,满眼中只剩下点铜锈,而且还居心叵测地在车辆刚刚行驶到几万、十几万公里时就把车辆里程表换掉以掩人耳目混淆视听,把社会责任心抛到了九霄云外。

对于出租汽车公司的这种行为,理当是万众一心口诛笔伐,并在道德与法制的层面进行声讨与问责。这种公开践踏人权的行径如果继续下去,社会何来安宁?类似一个公司里就有20辆报废车疾驰在首都的道路上的咄咄怪事,应该紧急杜绝。从中,人们更应该从企业行为方面思考,用民众人身安全时时刻刻受到威胁的代价来换取高速经济增长是否是我们所期待的目标?如果企业的社会责任感都被置于脑后,这种增长于社会何益之有?对于这种车可能导致的交通事故中受伤致残甚至丢掉性命的人来说,经济增长的意义何在?经济增长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总不会是目前这种交通安全状况吧?

再向外推想,是谁允许如此众多的杀手般出租车上路行驶对城市形成现实危害的呢?北京有交通管理部门和出租车管理部门,这种专业管理机构不能说比媒体了解这方面情况还要迟钝或无能。但为什么这种情况还公然存在,并在每时每刻威胁着北京常住与流动人口的安全?出租车不用年检,这种规定的合法性何在?大量超期服役甚至报废车依然无法无天在穿行在城市当中并无时不刻不在危害着人们的安全,主管部门是否也该为这种状况负责?是谁纵容了出租汽车公司的无法无天的行径?主管部门与出租汽车公司之间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样的?如果这些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主管部门是否也该承担其中一定的责任?

真希望有个什么说法。

CC BY-NC-ND 4.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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